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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作为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立法对保证人权利保护的规定已滞后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应当从平衡保证制度中各方的利益出发,完善我国现行立法关于保证人权利保护的制度:一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是当事人对全部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主债权承担责任;三是有必要确立有偿保证制度,从而加强对保证人权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