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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决PM2.5问题的经济学价值
(一)PM2.5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关系
众所周知,国际上通常会以一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做文章,进而限制该国的对外贸易。其中,西方国家对我国征收碳关税就是典型案例,PM2.5问题就是一个典型代表。尽管政策限制和技术发展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但政策限制会降低企业生产积极性,技术发展则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总的来说,虽然短期看这些缺陷会造成商品国际竞争力有所削弱,进而影响出口贸易整体规模,但长期来看却仍有利于环境改善,同时刺激出口企业采用更加清洁的节能减排技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而在出口贸易商品的构成中,则可以提升低碳产品的出口比重,从而使得出口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二)PM2.5 与区域产业结构转型的关系
要解决PM2.5所引发的环境问题,产业结构首当其冲。PM2.5问题较严重的地区,重工业往往是其经济支柱,也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要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影响到的不仅仅是民众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还将影响到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往,对此类地区的综合发展水平往往采用较为单一的经济绩效进行衡量。但实践表明,在进行区域产业结构转型中,加入环境成本核算有助于科学地评估产业结构的转型效果。在对因产业结构不合理而造成严重PM2.5的地区,其进行产业结构转型需要将注意力转向逐步减少甚至淘汰资源浪费严重或是再利用率相对较低的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高的产业和低污染、低耗能产业的比重。解决PM2.5问题,实际就是倒逼产业结构转型,使得区域经济的发展更为绿色、科学。
二、造成我国PM2.5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府一味追求发展而扭曲市场
从经济学角度看,政府通过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吸收外资等来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拉动出口高速增长,这无可厚非。但部分地方政府在较长时间内,扭曲理解市场,盲目招商引资、甚至进行了过度的政策倾斜。如高污染的第二产业在税收、土地政策等方面享受的过多照顾和迁就就对其他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不仅压缩了其发展空间,更损害了其合理利益。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工业用地审批尺度过宽。高污染行业的企业往往占地面积较大,而我国工业用地价格基本是居民住宅价格的1/8,这个比例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平均水平的一半甚至是1/4。这就使得高污染行业土地成本过低,降低了其行业门槛,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资金向高污染行业的流入。二是税负征收存在扭曲。我国很多服务行业间接税要高于制造行业,这在建国初期确实促进了工业企业的发展,但目前却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瓶颈。三是很多服务行业进入门槛过高。我国政府在金融、通讯、教育、医疗、媒体、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设置了较高的进入门槛,这虽然保证了行业的安全,却也形成了这些行业的垄断地位,不利于行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过于追求效益而忽视调控
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选择了尊重市场而较少采用政策手段干预,这有助于提高市场活力和经济效益。但由于市场存在自身的盲目性、滞后性,加之其本质是追求经济效益,而非社会责任,这就导致了PM2.5问题的发生。具体可分析如下:
一是过度燃煤。我国石油天然气相对较少,煤炭是第一大能源。站在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如果仅考虑煤炭生产者自身利益最大化及消费者消费费用效能最大化,而不考虑燃煤带来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即“负外部性”)以及治理空气污染需付出的沉重代价,那么煤炭的开采和使用将是不可控制的。二是清洁能源开发及投资不足。尽管政府、企业及公众均能认识到清洁能源的“正外部性”——即清洁的空气可减少民众发生呼吸道疾病的概率,但由于清洁能源的价格要高于其他普通能源,消费者往往会选择其他能源,清洁能源则被迫降低价格。尽管有一定的政府补贴,但由于这种“正外部性”无法内生化,就导致了生产者缺乏投资兴趣。三是汽车消费增长过快。与分析燃煤过度问题的思路相似,要考虑到汽车增长的“负外部性”——即公众以未算入空气污染代价在内的“过低价格”买入汽车,并因过度消费造成汽车尾气污染。尽管政府在发放车牌数量和限行上进行了尝试,但效果并不明显,且限行也引起了法律上的争议。
(三)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有待提高
PM 2.5问题的社会责任承担者应当是整个社会,但此前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消费者,其各自的目标函数中治理PM 2.5责任的权重几乎为零。与此同时,企业和消费者又将治理责任推向政府而忽视自身责任,具体可分析如下:
一是企业缺乏治理PM 2.5问题的社会责任感。从微观经济学角度分析,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其主要是根据既定的投入成本和产品价格,通过对市场的预测,计算出最优的产量,由于污染成本过小及其承担治理的回报较低,这导致了部分地区存在一些企业边交罚款边生产,而不进行排污整治的现象。即使有企业进行了排污治理,绝大部分也是受到了外部性刺激(政府正向补贴激励或负向罚款激励),而不是因为内部社会责任感的驱使。而从发达国家来看,企业所追求的目标除了利润外,还包括社会责任,这在很多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中就可体现。二是消费者缺乏治理PM 2.5问题的社会责任感。微观经济学假设消费者追求消费效能最大化,而不考虑社会责任,这是一种理性假设。事实上,消费者的这种选择必然会助长企业在治理PM2.5问题上的消极态度。反之,若在消费者的消费目标函数中加入社会责任感,其在选择产品时则会倾向于更加清洁环保的产品(包括选择更绿色的出行方式),绿色消费需求的增加则会引导企业调整生产方式及产品结构,形成类似于政府补贴的正向激励,且这种效果更为良性和持久。
三、多方合力,共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一)政府引导,使发展绿色经济成为新常态
一是合理确定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确定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合理性、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是解决PM2.5问题的根本。各地政府应当树立合理的政绩观,由过去的“金色GDP”评价指标转为“绿色GDP”评价指标,并注重地区间协同发展。二是加强对低碳经济的扶持。在工业用地审批、税负征收、服务业门槛准入方面,政府部门应改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的相关政策调整来引导高污染行业现有模式的转型。需要指出的是,部分大型企业,如钢铁企业的职工较多,的确不易实施改革,但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最终协调不了的利益,这是政府部门应该确立的观点。三是加大污染惩罚力度。新《环保法》给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力,但其实施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提高对污染企业生产的处罚力度,超过其违法利益所得,在这高压态势下企业必然会重新依据市场规律,寻求自身出路。
(二)市场引导,发展清洁能源
发展清洁能源,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这样既可以克服市场自身的缺点,又能够引导企业和消费者投入清洁能源的开发和使用中。一是国有大型企业要克服自身利益藩篱,引领清洁能源发展。要加强钢铁、汽车、石油、煤炭等支柱性产业能源清洁技术的开发与使用,并加大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二是宣传绿色能源的正外部性,通过补贴能高清洁能源市场竞争优势。 PM2.5问题不是单纯的市场问题,而是与环境和社会共同相关的综合问题,而解决需要以市场为基础。为此,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清洁能源的正外部性,提高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政府要采用补贴、税负等多种手段进行刺激,并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清洁能源产品的市场普及率和竞争力。
(三)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
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增加市场对清洁能源的认识和需求。企业应提高社会责任感,拒绝破坏环境带来的利益诱惑,同时,坚持创新清洁能源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并丰富产品类型,提高清洁能源的正内部性,且以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价格进行销售。消费者面对消费函数的调整应尽量减少购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生产的低价产品,提高对清洁产品的需求,这有助于提高清洁产品的市场外部性。事实上,这虽然会在短期内造成个人消费成本上升,但长久坚持下去便能促使清洁能源的普及,既赢得了蓝天白云,又赢得身心健康。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经济系)
责任编辑:杨再梅
(一)PM2.5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关系
众所周知,国际上通常会以一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做文章,进而限制该国的对外贸易。其中,西方国家对我国征收碳关税就是典型案例,PM2.5问题就是一个典型代表。尽管政策限制和技术发展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但政策限制会降低企业生产积极性,技术发展则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总的来说,虽然短期看这些缺陷会造成商品国际竞争力有所削弱,进而影响出口贸易整体规模,但长期来看却仍有利于环境改善,同时刺激出口企业采用更加清洁的节能减排技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而在出口贸易商品的构成中,则可以提升低碳产品的出口比重,从而使得出口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二)PM2.5 与区域产业结构转型的关系
要解决PM2.5所引发的环境问题,产业结构首当其冲。PM2.5问题较严重的地区,重工业往往是其经济支柱,也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要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影响到的不仅仅是民众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还将影响到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往,对此类地区的综合发展水平往往采用较为单一的经济绩效进行衡量。但实践表明,在进行区域产业结构转型中,加入环境成本核算有助于科学地评估产业结构的转型效果。在对因产业结构不合理而造成严重PM2.5的地区,其进行产业结构转型需要将注意力转向逐步减少甚至淘汰资源浪费严重或是再利用率相对较低的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高的产业和低污染、低耗能产业的比重。解决PM2.5问题,实际就是倒逼产业结构转型,使得区域经济的发展更为绿色、科学。
二、造成我国PM2.5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府一味追求发展而扭曲市场
从经济学角度看,政府通过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吸收外资等来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拉动出口高速增长,这无可厚非。但部分地方政府在较长时间内,扭曲理解市场,盲目招商引资、甚至进行了过度的政策倾斜。如高污染的第二产业在税收、土地政策等方面享受的过多照顾和迁就就对其他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不仅压缩了其发展空间,更损害了其合理利益。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工业用地审批尺度过宽。高污染行业的企业往往占地面积较大,而我国工业用地价格基本是居民住宅价格的1/8,这个比例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平均水平的一半甚至是1/4。这就使得高污染行业土地成本过低,降低了其行业门槛,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资金向高污染行业的流入。二是税负征收存在扭曲。我国很多服务行业间接税要高于制造行业,这在建国初期确实促进了工业企业的发展,但目前却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瓶颈。三是很多服务行业进入门槛过高。我国政府在金融、通讯、教育、医疗、媒体、铁路、民航等服务行业设置了较高的进入门槛,这虽然保证了行业的安全,却也形成了这些行业的垄断地位,不利于行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过于追求效益而忽视调控
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选择了尊重市场而较少采用政策手段干预,这有助于提高市场活力和经济效益。但由于市场存在自身的盲目性、滞后性,加之其本质是追求经济效益,而非社会责任,这就导致了PM2.5问题的发生。具体可分析如下:
一是过度燃煤。我国石油天然气相对较少,煤炭是第一大能源。站在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如果仅考虑煤炭生产者自身利益最大化及消费者消费费用效能最大化,而不考虑燃煤带来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即“负外部性”)以及治理空气污染需付出的沉重代价,那么煤炭的开采和使用将是不可控制的。二是清洁能源开发及投资不足。尽管政府、企业及公众均能认识到清洁能源的“正外部性”——即清洁的空气可减少民众发生呼吸道疾病的概率,但由于清洁能源的价格要高于其他普通能源,消费者往往会选择其他能源,清洁能源则被迫降低价格。尽管有一定的政府补贴,但由于这种“正外部性”无法内生化,就导致了生产者缺乏投资兴趣。三是汽车消费增长过快。与分析燃煤过度问题的思路相似,要考虑到汽车增长的“负外部性”——即公众以未算入空气污染代价在内的“过低价格”买入汽车,并因过度消费造成汽车尾气污染。尽管政府在发放车牌数量和限行上进行了尝试,但效果并不明显,且限行也引起了法律上的争议。
(三)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有待提高
PM 2.5问题的社会责任承担者应当是整个社会,但此前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消费者,其各自的目标函数中治理PM 2.5责任的权重几乎为零。与此同时,企业和消费者又将治理责任推向政府而忽视自身责任,具体可分析如下:
一是企业缺乏治理PM 2.5问题的社会责任感。从微观经济学角度分析,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其主要是根据既定的投入成本和产品价格,通过对市场的预测,计算出最优的产量,由于污染成本过小及其承担治理的回报较低,这导致了部分地区存在一些企业边交罚款边生产,而不进行排污整治的现象。即使有企业进行了排污治理,绝大部分也是受到了外部性刺激(政府正向补贴激励或负向罚款激励),而不是因为内部社会责任感的驱使。而从发达国家来看,企业所追求的目标除了利润外,还包括社会责任,这在很多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中就可体现。二是消费者缺乏治理PM 2.5问题的社会责任感。微观经济学假设消费者追求消费效能最大化,而不考虑社会责任,这是一种理性假设。事实上,消费者的这种选择必然会助长企业在治理PM2.5问题上的消极态度。反之,若在消费者的消费目标函数中加入社会责任感,其在选择产品时则会倾向于更加清洁环保的产品(包括选择更绿色的出行方式),绿色消费需求的增加则会引导企业调整生产方式及产品结构,形成类似于政府补贴的正向激励,且这种效果更为良性和持久。
三、多方合力,共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一)政府引导,使发展绿色经济成为新常态
一是合理确定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确定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合理性、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是解决PM2.5问题的根本。各地政府应当树立合理的政绩观,由过去的“金色GDP”评价指标转为“绿色GDP”评价指标,并注重地区间协同发展。二是加强对低碳经济的扶持。在工业用地审批、税负征收、服务业门槛准入方面,政府部门应改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的相关政策调整来引导高污染行业现有模式的转型。需要指出的是,部分大型企业,如钢铁企业的职工较多,的确不易实施改革,但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最终协调不了的利益,这是政府部门应该确立的观点。三是加大污染惩罚力度。新《环保法》给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力,但其实施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提高对污染企业生产的处罚力度,超过其违法利益所得,在这高压态势下企业必然会重新依据市场规律,寻求自身出路。
(二)市场引导,发展清洁能源
发展清洁能源,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这样既可以克服市场自身的缺点,又能够引导企业和消费者投入清洁能源的开发和使用中。一是国有大型企业要克服自身利益藩篱,引领清洁能源发展。要加强钢铁、汽车、石油、煤炭等支柱性产业能源清洁技术的开发与使用,并加大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二是宣传绿色能源的正外部性,通过补贴能高清洁能源市场竞争优势。 PM2.5问题不是单纯的市场问题,而是与环境和社会共同相关的综合问题,而解决需要以市场为基础。为此,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清洁能源的正外部性,提高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政府要采用补贴、税负等多种手段进行刺激,并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清洁能源产品的市场普及率和竞争力。
(三)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
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增加市场对清洁能源的认识和需求。企业应提高社会责任感,拒绝破坏环境带来的利益诱惑,同时,坚持创新清洁能源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并丰富产品类型,提高清洁能源的正内部性,且以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价格进行销售。消费者面对消费函数的调整应尽量减少购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生产的低价产品,提高对清洁产品的需求,这有助于提高清洁产品的市场外部性。事实上,这虽然会在短期内造成个人消费成本上升,但长久坚持下去便能促使清洁能源的普及,既赢得了蓝天白云,又赢得身心健康。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经济系)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