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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吸收农村剩余劳力,提高其收入水平并推动农业发展,在我国大力推动城镇化进程目前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作者认为,马上就大力推动这一进程会使业已存在的农业经营主体弱质化现象更趋严重。要使城镇化对农业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使弱劳力离开土地,使农业获得合格的经营主体。为此,作者提出引进新经营主体,集体组织全体农户统一向新经营主体转包土地的设想,并论证了这一设想在确保城镇化推动农业发展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