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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本院2009年在血库的基础上成立输血科,在以往血库所负责血液贮存与质量管理、输血前免疫学检测及血液制品发放工作基础上,增加了输血管理职能。受客观条件的影响,输血科在临床输血会诊、输血新技术宣传和推广、输血医学科研与教学等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