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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本身对于法学教育具有非常突出的优点,在教学过程中需要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选用适合的案例,以满足不同的教学需求。同时在中国法学案例教学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误区,这些错误认识可能导致案例教学目标价值的缺失,因此必须明确案例教学的最终目标在于将法学真正上升为理性的科学,以匹配大学教育的名声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