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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客户)集中度代表企业间关系的强度,关系中私有信息的沟通既降低了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动力,又降低了公司公开信息披露违规的后果。供应商(客户)集中度越高,企业越容易信息披露违规;供应商(客户)集中度越高,企业越容易转移违规的负面后果,供应商(客户)集中度有利于缓解违规企业银行贷款“量价齐升”的局面。这两方面的影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不利于投资者保护。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考察,本文提供了上述推测的经验证据。我们根据信息披露权衡理论,从违规动因和违规后果两个角度考察了供应商(客户)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为证监会对公司供应商(客户)集中度的关注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证据支持。同时,本文从企业间关系角度补充了制度环境与会计信息质量的文献,从投资者保护角度拓展了供应链关系对企业行为影响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