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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年。农村税费改革是国家针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不断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进行的改革。税费改革之后,农民直接负担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有了明显减轻。按照税费改革规定,农民在缴纳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时再各缴一个20%和10%的附加,征收的附加收入属集体性资金,实行镇管村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同时停止征收村提留和乡镇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