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张越:在怪癖习惯中过精致的生活

来源 :女士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rhtyyu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来到张越家,张越夹着一支烟开门,她的家处于一种杂乱状态。她说,她忽然觉得接受平面媒体采访也有好处,起码不用提前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且可以边抽烟边接受采访,因为没有镜头的监督。那天张越很少闲着,除了说话,一刻不停地抽烟、吃坚果、吃冰棍儿、喝口茶,偶尔又倒一杯酒。她承认,这是她做过的最轻松的一次采访。
  
  人生几何,对肉当吃。朋友们都说,我是在用肚子思考而不是用脑子。
  
  在生活上,我是经常被朋友们诟病的:抽烟很凶,一天一包都打不住;喝酒也很厉害,对于酒有一种无法抗拒的软弱。那次麦德龙举办红酒节,我一次买回15瓶红酒,然后在一个月内全部喝掉。朋友劝我少沾烟酒多喝茶,我只喝那种最不入品的茉莉花茶,特别喜欢喝那种碎末儿;咖啡我不喝,我喜欢吃咖啡,速溶的咖啡末儿,我可以用汤匙舀出来一口一口地吃,像以前的孩子干吃麦乳精一样……有时候跟朋友一起去咖啡厅,他们会开玩笑地告诉服务员:“给她端一碟咖啡豆上来,让她自己嗑。”
  知道我这些奇怪嗜好的朋友,都说我不像个女人。我不得不承认,不良的生活习惯缘于不健康的心理,这些恶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我刚刚萌发爱美之心的那个年代。
  我天生就胖,而且是实实在在的肥胖。刚刚10来岁时,走在街上,就有人路过时窃窃私语:“嘿,那姑娘真够胖的呀!”说这话的基本上都是男生,他们当然不会在乎我这样一个身材和长相都不好的女生的想法。受的刺激多了,我开始对别人充满戒心,并随时学会反击这种不期而至的“来犯之敌”。
  我在学校食堂排队买饭,一位男同学不怀好意地问:“哎,你一顿得吃几斤啊?”我冷冷地瞅他一眼:“两斤。”还有一次,我在街上走着,有3个男孩子在旁边说:“快看,真够胖的哎!”我本来都走过去了,听他们这么一说,又走回来死死地盯住他们,眼睛里仿佛往外飞刀子一般,目光厉害得让他们最后都有点儿害怕了,嘴里说着“真够凶的,真够凶的”,跑了。
  我发现,哪怕我浑身长刺,也挡不住那些看西洋景儿似的目光和品头论足。习惯了那些灼灼的目光后,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所有的人最好都看不见我,于是我专门穿黑色和灰色的衣服,目的就是想把自己彻底隐藏起来。
  从首都师大中文系毕业后,我做了中学老师。有时我琢磨,为什么那些师生恋都只发生在男老师和女学生之间呢?然后我去看看镜子,叹气——就算是发生在女老师和男学生之间,恐怕也不会轮到我头上的。
  出于一点点小私心,在我带的班上,两类人特别受我青睐——一类是好看的男生,另一类是难看的女生。我那时特别希望难看的女生将来能幸福,好看的男生嘛,虽然没我什么事,但是看看养养眼也是舒服的。
  好看的男生就这么毕业了一波又一波,难看的女生也传来了恋爱的消息,而我依然住在单身宿舍。我觉得自己挺有文采,也很能干很贤惠,但这些内秀的优势远不如一具玲珑剔透的身材和一张熠熠生辉的脸蛋来得管用,我对于异性的吸引力接近于零。有老大姐恨铁不成钢地劝我:“你该减肥了,要不都成老姑娘了。”姑娘前面加上老字,的确很让人悲哀,我决定好好减肥。
  我的减肥是一场闹剧。十个胖人里,有九个都是贪吃的。我的胖虽然是遗传,但谈到吃,那九个胖子绑在一起也比不过我。当了6年老师,我几乎没存下什么钱,别人的钱是存进银行,我的钱全存进了肠胃。
  对于吃,我不仅仅是贪,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和追求。我一直认为:人生几何,对肉当吃。为了吃一碗北京城最地道的臊子面,我可以凌晨5点去排队等头汤;我也不惜扔出半个月的工资,吃一碗张生记的鱼翅捞饭。朋友们都说我疯了,骂我是在用肚子思考而不是用脑子。
  我也喜欢自己在家做着吃。一道普通的罐闷牛肉,我会把牛肉用黄油煎,用红酒泡,再放入铺了香叶的小罐里,用小火煨。这么一道菜,我不惜用两天时间耐心做完,然后极其满足地在10分钟内吞下去。我这样一个视吃如命的女人,要减肥——我自己都觉得那比让我去登珠峰还难。
  所以,我的减肥过程很不堪:该吃的我一顿不落,当然我还是买回了很多减肥茶减肥药,一杯接一杯把减肥茶当白开水喝,大把大把吞减肥药,也不知道减肥产品遇上美食后发生了何种奇妙的化学变化,过了一个月,我胖了两斤。
  减肥产品无效,我决定试偏方——据说烟民多半胖不了,我连咳嗽带喷嚏地学会了抽烟,抽了一个月,又胖了3斤。我的月开支又多出了几百块,因为我学会了抽烟,而且上瘾了。
  听说喝红酒有助减肥,我开始喝。别人喝红酒是品,我喝红酒是干,一口喝一杯。这种喝法,一个月10瓶红酒都打不住。我的酒量見长,似乎有把红酒改成威士忌才过瘾的趋势。
  我紧急叫停了减肥计划,再这样下去,我不知道还会多出什么高“贵”的爱好。老天给了我这么个胖身板儿,认命吧!
  
  以前那么自卑的一个女人,突然之间得意了,所以晕了。
  
  虽然减肥停止了,但那些爱好却愈发严重,我不得不想办法到处找外快来支付那些额外的账单。电视台的朋友让我写点小品本子试试,这一试,试出了名堂。我的第一个小品是在《艺苑风景线》播出的,导演制片一瞧觉得还行,于是春节晚会的小品也试着让我写起来。
  一次跟朋友去歌厅小坐,听见一个女歌手在唱一首叫《雪域光芒》的歌,那是很美妙的歌喉。可是看看她本人,比我还胖,而且,我觉得我比她可漂亮多了。朋友说那个歌手叫韩红,因为肥胖没有歌舞团要她,只好在歌厅唱歌。那一刻,我觉得什么东西触动了我的某根神经。她唱完了,我点了个花篮送给她——一个花篮100块钱,歌手可以拿到50元。不一会儿,韩红拿着一瓶啤酒过来谢我,说这是她唱歌以后收到的第一个花篮。我说:“我们都是重量级的人物,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在万众瞩目之下面对面……”
  回家后,我觉得自己不能在中学里混吃等死了。胖怎么了?我的斗志第一次熊熊燃烧起来!
  我拣起了以前放弃的爱好。我曾经有个愿望是唱歌剧,胖人共鸣好,音量大。从上中学开始,我就崇拜站在舞台上的歌剧演员。我自己在台下真还下了番苦功,《卡门》全剧从头到尾都能唱下来,《茶花女》等剧我喜欢得一塌糊涂。我特别向往能演一个角色,那就是《卡门》里面披头散发、破衣烂衫的吉普赛老娘儿,因为她能发出特别美的和声。
  以前为了这个情结,我上大学时曾跑到声乐系想修第二学位,唱了两句之后,教授就告诉我可以回去了。我觉得特别受打击,于是就扔下了这个梦想。现在,我重新拣起这个爱好,我早起去公园吊嗓子,早锻炼的大爷大妈们都绕着我走。我觉得在晨曦的新鲜空气里走走唱唱很快活,这是以前习惯了睡大觉的我不曾体验过的一种简单的快乐。
  那时,《半边天》栏目有个小板块叫《梦想成真》,拍摄一些女性在一天内实现梦想的过程,那些女性不是想当歌星就是想当模特。有人推荐说:“有个叫张越的胖女人想当厨子。”这下导演乐坏了,与我一拍即合。我南下苏州松鹤楼,拜特级厨师学做淮扬菜。
  就我的形体和追求吃的精神来讲,绝对是块厨娘料,我甚至知道饺子是在公元581年从馄饨中分化出来的,松鼠鳜鱼创制于乾隆年间……我对美食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含情脉脉,让我的表演出尽风头。就这样,我被剧组钉在了《半边天》。导演夸我的表演松弛且有灵性,他们问我是否愿意转行做主持人,说我会成为一个别人无法取代的标杆。愿意,当然愿意!我那时什么都没想,只觉得我面对着一个干最露脸的事儿的机会,一定要去做这份能让全国人民都看得见的职业——胖怎么了?我就要做一个最好的胖主持人!
  我做的第一期节目,就把韩红作为嘉宾请进了中央电视台的录播间。我要让所有人看看,除了那些卖相好的歌手和主持人,还有我跟韩红这样卖相不佳但是内秀的人物存在。我的话有点女权,因为我曾有过被伤害的经历,所以我非常痛恨一元化的生活方式,我坚持每个人都有权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前提是不妨害他人。我永远都不能忍受多数人欺负少数人,而且仅仅就因为那个人和他们长得不一样。
  我代表着小众向大众“开炮”了。很多人说我主持节目有“江湖气”,但是效果非常不错。就这么着,我在央视坐稳了自己的位置。
  事业上的成就给了我很足的底气,我发觉自卑像个欺软怕硬的小人,以前我衣着灰黑唯恐别人注意我的时候,它不停地提醒我注意到我的弱点;等到我功成名就的时候,它谄媚地自动回避去找别的下家。我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摆脱了多年缠绕不去的自卑情绪,而且仿佛是为了补偿自己多年来的“虚度”,我的日子变得格外招摇。
  我不再惧怕和别人在一起,我穿大红大绿的衣服,做各种夸张的手势,用大嗓门说话。我一度醉心于此:在电视上到处露脸,今天谈做饭、明天说香水、后天侃就业、大后天聊女性主义……我觉得我怎么那么棒啊。我当时还当老师,教4个毕业班的课,同时在写那么多剧本,主持3档节目,客串无数节目的嘉宾……我觉得我有无穷的精力和创造力,无穷的体力。我能够创造奇迹,我是多么青春、能干!
  一开始有领导和同事们给我敲警钟的时候,我特不以为然,我觉得他们都特狭隘。后来,《三联生活周刊》的文章对我形象的混乱和四处露面表示了严重的质疑和批评,批评我的现状,归结为:中央电视台应该像国外电视台那样,能够很好地保护和利用自己的主持人。像我这样的主持人,你给她适当的待遇,然后让她把形象做干净,而不能让她为了谋生或者各种各样的利益,到处打拼,那样就会毁了一个本来有前途的主持人。
  我觉得挺羞愧的,不能怪中央电视台,说人家给你的工资不够花或者没保护你,你就跑出去窜了。我承认我那段时间是晕眩了——我没得意过嘛,我刚得意,尤其我以前是那么自卑的一个人,突然之间得意了,然后觉得特别美。有了这记警醒,那一段兴奋期过去就完了,没事儿了。
  我发现了自己的无聊与无趣,发现了从众的盲目与空虚,于是,我开始远离喧哗浮躁的种种场景,用批评的眼光反视自己,审视声名与事业、人情与爱情、男人和女人,用自己的语言试着表现出自己的内心感受与意见,慢慢地把性格锻炼成个性。在流俗之后,我终于把自己立了起来!
  我今天看到好多演员、主持人拼命在那儿“哗啦哗啦”混脸熟,在所有场面里说着各种自我有趣儿、自我启动的那种言不由衷的有劲儿话,假装这种“哎呀,我特高兴”,其实根本就没高兴。看他们的时候,宛如看见了当年的我自己。
  
  如果一本书看完了,放在床边上的食物几乎没动,那它就是本好书。
  
  我挺佩服的一个朋友是方青卓,她跟我一样胖,但她似乎从来就没有过烦心事儿,总是乐呵呵的。拍电影、拍电视、演小品、出书……几乎没有她不会干的,在家里还能把老公、儿子伺候得像皇帝一样舒坦。去她家做客,是我非常乐意的一件事。可是,她老训我,说我这么胖了还吃肉不忌口,这么大年纪了还不找个男人结婚。训完了,她拿出一条裙子给我:“我刚做的,一人一条!”像我们这样的体型,在商店是很难买到合适衣服的。
  方青卓操心我的婚姻问题,我给她的回答是:“不结婚是因为想对婚姻负责,在没有想好承担生活的全部责任之前,我不想贸然行事,拖累了个别男同志也不好。”这话是在往自个儿脸上贴金,实际情况是,压根没有异性对我有过那方面的表示。我觉得我还是守株待兔比较明智,若真是主动出击了,不定吓倒谁呢!
  虽然没有婚姻的幸福,可也少了很多因为婚姻衍生的烦恼,这使得我的日子过得非常纯净和简单。
  不用做节目的时候,我早起出去吊吊嗓子,顺便吃完早饭再回家。我喜欢买书,那么多书,书架上是摆不下的,都堆在地板上。吃完早饭回来,我就坐在地板上翻那些买回来的新书。先是大致翻一遍,觉得没什么意思的就继续扔地板上;觉得值得深读的,拿起来,在书架上找位置把它塞进去。如果书架塞不进去了,就在上面找一本以前觉得还不错但是现在看来也没什么意思的书扔到地板上,再把看中的书塞进去——有时为了腾一本书的位置,可以顺便浏览好几本书。很多别人危襟正坐才能阅读的书,我就这么坐在地板上或者站在书架前翻翻就看完了。
  虽然书架上满满当当,但那些书在我看来还只是过得去而已。我觉得更好一点的书,是摆在卫生间的。我在卫生间里做了个全封闭的玻璃书柜——胖子喜欢泡澡,以前我喜欢在泡澡的时候听音乐,后来因为太潮湿,卫生间里的音响坏掉了,于是我改成泡在浴缸里看书。躺在温热的水里,右手高举一本好书,左手夹一只烟,翻页的时候,把烟塞到嘴里抽一口。看得入神的时候,一个澡能泡上两个小时。
  至于我觉得最好的书,是堆在床上的。一张1米8宽的大床,能够容我躺下的部分可能只有1米,剩下的地方全都放着书。在这一点上,我很赞同毛主席他老人家的做法。虽然我的职业跟电视有关,但我不喜欢看电视。尤其是在有一本特别好的书在床上向我招手的时候,我会在8点钟就上床,半躺着,床边放一堆吃的喝的,然后开始看书。我评价一本书好不好的标准很简单——如果这本书看完了,床边上的食物几乎没动,那就是本好书,好到足以让我忘记我的另一爱好。
  因为买不到合适的衣服,我可以有很多理由不去逛街。但是为了买书,我出去逛的几率不比爱美的女性少。以前我坐公汽、地铁,后来老是被人认出来,人家客气地给我让座。我觉得自己有点扰民,于是改成打的。我很喜欢坐的士,尤其是北京的士,司机都特别能侃。一次我问司机:“您觉得开车难吗?”司机告诉我:“这有什么难的?你往方向盘上栓块骨头,狗都能开。”
  真这么容易?我动心了,打算去学个驾照买辆车。后来才明白过来,司机说的那会开车的狗是火星来的。胖人的动作相对是比较迟缓的,我学车的时候,教练老是着急地冲我嚷嚷:“你刹车又踩晚了好几秒,这要搁在马路上,你又轧死一人……”大概是在我“轧死”了12个、正好一打人后,我选择了肄业。为了我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死了心地决定再也不去摸方向盘。
  我继续打的,遇上高峰时段打不到车,我就坐地铁。我发现只要我低着头或者带个大檐的帽子,就很少能被人认出来——如我这样一个胖女人,其实很少有人愿意多打量。我在地铁里发现了一个好地儿——厕所,厕所的墙和门上写着字。我发现我对每一个写字的人都感兴趣,她们经历了什么?我每次看到那些文字,都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打动了。
  我算是颇能写点东西的主持人,但是我没出过书,没开过博客。我觉得出书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不是说你出了书别人就当你是作家,你没出书别人就当你是文盲。而且,如果是和其他类型的作品相比,我本身就不喜欢人物传记。小崔曾经送我一本他的《不过如此》,我觉得《不过如此》是个人化的选材,加上个人化的语言,是一定程度上的真诚与实话构成的一本不难看的书。
  至于博客,我对它的恐惧大于向往。网络作为一种言论自由的载体,也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肆无忌惮地攻击别人。很多朋友的博客都有过被骂得灰头土脸的遭遇,我可不想劳心劳力地弄一博客,然后被人评为“胖人多作怪。”
  跟同龄人相比,我是一个很不合格的女人:没有婚姻、没有孩子、不会料理家务、抽烟喝酒、胖且缺乏美感——这些不足之处,有的是天生的,有的是我纵容自己养成的。虽然一眼看来我有这么多缺憾,但是我并不反感目前这种日子。虽然这些恶习不健康,但我已經习惯了这种生活。
  人生并没有固定的剧本,你可以认为做贤妻良母是一种幸福,而我觉得,做一个有恶习的单身女人,享受不健康的日子也是一种满足。
  编辑 一川
其他文献
父亲又出事故了!电话那头,母亲难掩无助。  父亲是公共巴士司机,那会儿流行叫驾驶员。父亲在当地的公交系统干了一辈子,今年正好60岁,就要退休了。  过去,父亲是单位里有名的安全标兵,几年也不出一桩交通事故,车开得又稳又快,人又爽朗,好多老乘客都认识他。这两年,父亲不知怎么了,总出事故,幸运的是,每次都不是很严重,但赔钱是少不了的,经常一赔就赔掉大半月的薪水。我和母亲都劝他别干了,办个内退回家休息算
期刊
我和K是“发小”,同年出生,毗邻而居,父母在同一所大学教书,各自家中又都只有俺们一枝花。由于这样的背景,周围人有意无意地都会把我们搁在同一起跑线上。本来我们携手长大,如同胞姐妹一般,可每每总是“被赛跑”,彼此心里也开始不知不觉较起劲来。   小时候我们都不算天生丽质,但我父母是山东人,K父母是广西人,遗传基因的作用,我总是比K高半头。这事很是让她郁闷了几年,人前人后便总是挺胸仰脖踮着脚尖走路,尤其
期刊
新式格言  你需要经常在口袋里装上两张纸条,一张上写着“我只是一粒尘埃”,另一张上则写着“世界为我而造”。   ——犹太谚语   很多人不敢说出他们想要的,所以他们不会得到想要的。   ——麦当娜   莫要晒甜蜜,莫要秀幸福。因为物理学常识告诉我们,晒容易流失水分,而冷藏是保鲜的最佳方式。   ——新浪微博   没有天生的强者,一个人只有站在悬崖边的时候才会真正坚强起来。   ——日本聋哑作家武田
期刊
身为凤凰卫视采访总监,闾丘露薇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理性、干练和坚定,而生活中的她,却有着不为人知的感性一面。  失过恋,离过婚,受过伤害。闾丘露薇说,她依然相信爱情,一直执著地追寻爱情,从未放弃和妥协。  也许很多东西,真的是因为相信而存在。现在的闾丘露薇,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好男人和幸福的婚姻。当别人提醒她要注意减肥的时候,她甜蜜地娇嗔:“管它呢,只要我老公喜欢就好啦!”  提到自己的情感历程,这
期刊
“你到底想不想和我在一起,愿不愿意娶我啊?”望着女友的双眼,我一时竟無以答复,心中夹杂着各种滋味。我感到了女友眼神中的无奈与悲恸,我又何尝不想圆了她的愿望,但现实无情地延滞了我们结婚的脚步。  掐指算来,我与女友在一起已经整整4年了。这4年里,我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为着自己的小梦想努力着。我们慢慢发现,我们的努力在我们的梦想面前显得太微不足道了,甚至有些天真。  我们每个月好不容易结余的
期刊
經人介绍,排长谈对象了,他把照片拿出来时,大家的口水都快把兵营淹了:哇噻!这么漂亮的女孩儿,排长真是走桃花运了。没想到排长无精打采地说:“亲爱的战友们,赶紧想办法帮我甩掉她吧,我受不了这份艳福。” 原来,这个女孩子小名叫娇娇,而且名副其实,她从小就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当宝贝,养成了大小姐脾气。  排长心想,这要是真和她结婚了,那不是娶个姑奶奶回家啊。他刚刚提出分手,娇娇发话了:“你要想踹了我,我就不活
期刊
2011年的春节,我过得很忙碌。当新年彩灯照亮城市的大街小巷时,我却陪着父亲在医院刚刚输完液。  我轻轻搀着父亲的胳膊,慢慢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鞭炮声响彻云霄,美丽的烟花竞相开放。父亲懊恼地说:“我病得真不是时候,看来我们今年过年吃不上饺子了。”我劝父亲:“吃不吃饺子无所谓,身体健康最重要,我宁愿等你病好了天天给你包水饺。”  父亲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天天离不开药。前一段时间,他感觉自己没事了,就停
期刊
我小时候学习成绩不好,百分之百是老师眼里的问题少年。但是,咱在班里的人缘可从没差过,大家都爱跟我玩儿,从小我就爱组织活动,有领袖情结。而且我的女生缘相当不错,尤其是品学兼优的尖子女生,都待见我,说起来还是有些自豪的,从小到大,我似乎都挺受女生欢迎,虽然长得不怎么撩人,那也不是我的错啊。  以至于后來我说了相声,很多人在背后议论:喜欢曹云金的怎么都是女观众啊?我一来觉得这个定论对于喜欢我的男观众们欠
期刊
男孩儿,贫穷,但多才潇洒;女孩儿,年轻漂亮,家境殷实。他们恋爱了,但是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遭遇到所有亲人的反对,女孩儿的父亲更是大发雷霆。于是,他们选择了私奔。  男孩子在工作面试中屡屡碰壁,脾气越来越大,所谓的才学也转化为絮絮叨叨的牢骚,他们唯一可以消费的财富——“爱情”也变得可疑起来。  两个月后,盘缠已被花费一空,山穷水尽之时,女孩儿收到母亲的一封邮件:亲爱的孩子,作为对你第一次出门远行的馈赠
期刊
2010年8月25日,刘亦菲23岁生日。她许下愿望,希望自己能在两年之内嫁出去。刘亦菲说,她从14岁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嫁妆,直到如今。    嫁妆之一:爱美之心    10岁时,妈妈和爸爸离了婚,然后带我去了美国。房东太太叫苏珊,她非常爱美,每天回家后的第一件事是洗澡,第二件事就是敷面膜。  我14岁生日的时候,苏珊送给我一套彩妆,她说美国女孩在初潮之后,就要開始学化妆和保养了。我向苏珊学习皮肤护理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