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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长江干线已建成的大桥有28座,在建和拟建的大桥还有20余座.大桥对航道畅通和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船舶碰撞桥墩的事故时有发生.为减少事故,港航监督部门规定有些大桥根据水位情况限制船队夜间通过大桥,有的航运单位自行规定根据水位和日涨幅度,大型船队夜间不得通过大桥.无论是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是航道不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都由航运单位承担,而对于大桥的所有人或经营人以及水上管理和航道维护单位,则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损失.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这是一种极不合理、不公平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