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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6年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要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