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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社科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贯彻落实“三强九严”工程和强化机关党建三个责任为抓手,“1+4+X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平台,聚焦支部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党建工作见成效,提升新型智库建设及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把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凸显了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地位。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本质属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科研工作者必须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宁夏社科院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政治学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强化学习理念,落实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学习重点,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形成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219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作学习交流、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研讨,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以主题党日为依托组织支部学习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尤其强调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习教育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工作、实践中,融入政治责任担当中。
以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夯实组织基础
宁夏社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抓基层打基础建队伍,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意见要求,制定了《宁夏社科院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并集中对全院基层党支部进行整合改选,为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打下基础。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好配强支部党务工作者队伍,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注重日常教育,集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员公诺活动,引导党员对共产党人初心与使命的理性认同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支部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区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支部自查自纠和组织召开互观互检互评会等形式,集中整治“灯下黑”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严格遵循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一体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现全年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员听党课,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宁夏社科院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地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学风,深入推进新型智库建设,集中开展了“一强三树五提高”活动。即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阵地意识;树正气、树形象、树良好工作作风;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提高学习能力、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提高新型智库建设能力、提高依规办事能力。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通过不同主题的讲座对大家进行理论学习辅导。社科院干部职工围绕进一步巩固党的意识形态和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遵章守纪的氛围。以理论武装为基础,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提高能力为目标,通过学习讨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交流学习等方式,学理论、强思想、找差距、抓整改、明职责、促发展,形成了“政治合格、明辨是非、顾全大局、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与年度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组织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组及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强化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社科院纪检监察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强化阵地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坚持党性原则,提高政治能力,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始终是一项中心工作。近年来,社科院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起草制定《宁夏社会科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注重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社科理论宣传研究的各个领域,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制定印发《宁夏社会科学院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宁夏社会科学院期刊审稿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刊发稿件的政治审查,确保正确的办刊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讲座和常态化学习,进一步提升全院干部职工阵地意识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在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同时,注重协同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近年来,围绕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發展目标、自治区“十三五”规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生态优先战略、信息智慧产业等项目,立项院级重大现实问题课题近百项,多篇调研报告获得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尤其是有关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回族历史与文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宗教管理法治化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提升了社科院新型智库在学术及舆论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持续推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项工作,2019年获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稳定保持全国地方社会科学院立项第六位,取得建院以来的最好成绩,其中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实现了零的突破,对于提升学术研究水平、扩大学术影响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面对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宁夏社科院的机关党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诸如抓好党建工作的意识自上而下仍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党务工作者力量薄弱,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落实基本制度的形式单一,缺乏创新,以及如何促进党建工作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融合发展等等都是社科院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和逐步完善。
责任编辑:李 妍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把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凸显了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地位。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本质属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科研工作者必须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宁夏社科院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政治学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强化学习理念,落实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学习重点,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形成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219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作学习交流、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研讨,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以主题党日为依托组织支部学习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尤其强调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习教育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工作、实践中,融入政治责任担当中。
以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夯实组织基础
宁夏社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抓基层打基础建队伍,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意见要求,制定了《宁夏社科院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并集中对全院基层党支部进行整合改选,为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打下基础。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好配强支部党务工作者队伍,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注重日常教育,集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员公诺活动,引导党员对共产党人初心与使命的理性认同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支部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区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支部自查自纠和组织召开互观互检互评会等形式,集中整治“灯下黑”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严格遵循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一体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现全年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员听党课,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宁夏社科院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地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学风,深入推进新型智库建设,集中开展了“一强三树五提高”活动。即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阵地意识;树正气、树形象、树良好工作作风;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提高学习能力、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提高新型智库建设能力、提高依规办事能力。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通过不同主题的讲座对大家进行理论学习辅导。社科院干部职工围绕进一步巩固党的意识形态和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遵章守纪的氛围。以理论武装为基础,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提高能力为目标,通过学习讨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交流学习等方式,学理论、强思想、找差距、抓整改、明职责、促发展,形成了“政治合格、明辨是非、顾全大局、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与年度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组织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组及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强化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社科院纪检监察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强化阵地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坚持党性原则,提高政治能力,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始终是一项中心工作。近年来,社科院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起草制定《宁夏社会科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注重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社科理论宣传研究的各个领域,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制定印发《宁夏社会科学院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宁夏社会科学院期刊审稿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刊发稿件的政治审查,确保正确的办刊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讲座和常态化学习,进一步提升全院干部职工阵地意识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在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同时,注重协同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近年来,围绕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發展目标、自治区“十三五”规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生态优先战略、信息智慧产业等项目,立项院级重大现实问题课题近百项,多篇调研报告获得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尤其是有关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回族历史与文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宗教管理法治化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提升了社科院新型智库在学术及舆论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持续推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项工作,2019年获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稳定保持全国地方社会科学院立项第六位,取得建院以来的最好成绩,其中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实现了零的突破,对于提升学术研究水平、扩大学术影响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面对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宁夏社科院的机关党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诸如抓好党建工作的意识自上而下仍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党务工作者力量薄弱,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落实基本制度的形式单一,缺乏创新,以及如何促进党建工作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融合发展等等都是社科院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和逐步完善。
责任编辑:李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