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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作为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省份之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知精神,及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推动工作落实,先后组织召开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宣贯动员会,制发《吉林省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推行质量受权人授权、承诺、培训、履职报告、考评、激励等配套制度措施,努力构建质量受权人制度机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