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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2日,从发案至今历时近3年,震惊全国的“咸阳检察长杀妻案”终于尘埃落定。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故意杀人罪、私藏弹药罪、受贿罪被执行死刑。咸阳司法系统有名的“张狂人”陈平生前有一句“名言”:“我虽然没有提拔一个县处级干部的权力,但我要放倒一个县处级干部却很容易。”咸阳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检察机关监督机制缺失,无人监督检察长的问题反映强烈(《华商报》2006年8月13日报道)。“张狂”检察官的说法和做法是实际存在的,也是发人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