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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苏州市住建局、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环保局和质监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三板”,即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通知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施工图报审时间界定),全面推广应用预制“三板”的建筑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