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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不断深化,根据各时期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取得突破性进展。进入新世纪以来,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转换的目标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调整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分职能分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颁布实施公务员法;加强政府监管,组建国有资产、金融、保险、电力等监管机构。
中国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多年来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经济社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看,行政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改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如一些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机构重叠、效率还不高、考核体系不健全;有些地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素市场发育缓慢且不规范;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滞后;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消除经济社会深层矛盾和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充分认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改革。今后,行政体制改革应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推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和社会事务分开,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调整和改革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越位”、“缺位”现象,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切实履行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行政体制和管理方式创新,不断强化政府在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保证行政权力规范高效、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及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职责。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是理顺和创新政府行政体制。根据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确政府权责,并使政府权责与财政支出统一起来。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证公平高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有效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界定和理顺中央与地方不同层级政府职能,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要匹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促进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促进地区间的平衡与发展。研究探索政府组织机构和公共服务部门改革,针对目前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机构法定化原则,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依法完善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和优化公共服务行为。
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府行政机制。建立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对关乎全局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审慎、科学规划,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对一些技术性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要进行专家论证、咨询、评估与社会公示、群众听证等,对由市场和社会主导的决策,要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公民自主决策。建立规范高效的执行机制,提高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方式,建立和规范各级政府行政行为。完善政府行政监督机制,健全经济、法律、社会监督体系,加强政府预算、审计、财务监督,完善问责制、决策失误追究制,做到权责明确、问责有力、行为规范、监督到位。加快依法监督制度建设。
四是创新和规范政府行政方式。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便捷、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和完善“一站式”、“窗口式”等政府服务方式。同时,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服务公开等,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建立政府和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公共服务治理结构,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立法进程,适时拟定和颁布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性建设。
(摘自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的致词)
中国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多年来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经济社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看,行政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改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如一些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机构重叠、效率还不高、考核体系不健全;有些地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素市场发育缓慢且不规范;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滞后;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消除经济社会深层矛盾和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充分认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改革。今后,行政体制改革应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推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和社会事务分开,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调整和改革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越位”、“缺位”现象,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切实履行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行政体制和管理方式创新,不断强化政府在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保证行政权力规范高效、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及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职责。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是理顺和创新政府行政体制。根据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确政府权责,并使政府权责与财政支出统一起来。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证公平高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有效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界定和理顺中央与地方不同层级政府职能,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要匹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促进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促进地区间的平衡与发展。研究探索政府组织机构和公共服务部门改革,针对目前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机构法定化原则,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依法完善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和优化公共服务行为。
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府行政机制。建立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对关乎全局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审慎、科学规划,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对一些技术性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要进行专家论证、咨询、评估与社会公示、群众听证等,对由市场和社会主导的决策,要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公民自主决策。建立规范高效的执行机制,提高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方式,建立和规范各级政府行政行为。完善政府行政监督机制,健全经济、法律、社会监督体系,加强政府预算、审计、财务监督,完善问责制、决策失误追究制,做到权责明确、问责有力、行为规范、监督到位。加快依法监督制度建设。
四是创新和规范政府行政方式。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便捷、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和完善“一站式”、“窗口式”等政府服务方式。同时,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服务公开等,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建立政府和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公共服务治理结构,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立法进程,适时拟定和颁布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性建设。
(摘自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的致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