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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对政府投资范围的界定应始终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根主线。在政府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的大背景下,政府的职能应主要集中在经济调控、市场监管、严格执法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对政府投资范围的界定,应主要投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1)按照实现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投资公益性项目,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发挥政府投资的核心作用。(2)按照“弥补市场失灵”的原则,参与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和特殊竞争性领域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