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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这一重要论断既给城市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又为城市环境建设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挑战。站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起跑线上,我们须始终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前两年探索实践城市环境“精细管理、美化市容、服务群众”的成功经验,积极研究建立城市环境精细管理常态化新机制,确保城市环境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让北京永葆绿色环保、干净整洁的面貌,让生态文明在北京落地生根。
一、避免盲目,规划先行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城市环境建设规划是开展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城市环境精细管理常态化的首要环节。没有规划指导的环境建设是盲目建设,没有规划统揽的环境发展是无序发展。
生态文明从理念到落实,首先须从规划抓起。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需要,找准影响城市环境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借鉴国内外城市环境建设经验,突出顶层和全过程设计,制定出符合首都特点、具有首都特色、体现首都特征的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做到全市有总体规划统领,区县有区域规划统揽,长远有专项规划指导,阶段有项目规划推进,真正形成系列配套、完整实用的规划体系,保证城市环境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标准体系化,管理法制化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没有标准遵循的环境建设就难以出精品、上水平,没有标准规范的环境建设也就难以达到预期。我们要做的首先是摸清标准现状,看现行标准种类是否齐全,对象是否适用,条款是否管用,执行是否中用,形成标准效能反应体系;二要掌握标准需求,看有哪些现行标准条款需要修订,哪些方面标准缺失需要制定,统一纳入计划,形成标准需求数据体系;三是区分标准类别,可按整治标准、建设标准、管理标准、使用标准、服务标准、检查标准等性质划分,分类制定,组织实施,形成标准分类管理体系;四是划清标准等级,按照综合标准、市级标准、区级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项目标准划分,分级制定、分层管理、分散执行,形成标准层级监管体系,真正发挥标准的统一和约束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旨是立足长远、兼顾全局。那么,加强城市环境法规体系建设,既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长效措施,也是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一项基础工程。前几年北京市先后颁布实施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架空线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等十余部地方法规,初步形成了城市环境建设法规体系,较好地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当前,要在下大力抓好已有法规贯彻实施的同时,进一步摸清新形势下城市环境建设法制保障新需求,重点围绕解决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处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整治、城市街面环境秩序管控等制约城市环境建设发展的老大难、老痼疾、老反复问题制定立法计划,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制定出台法规规章,加以规范约束和监督管理,不断充实和完善城市环境建设法规体系,使城市环境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多种措施实现管理精细化
一是项目化推进。将工作任务分解成项目组织推进是开展城市环境建设的主要抓手,也是实施城市环境精细管理常态化的重要手段。新形势下的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繁杂、任务繁重。从宏观上看,主要有市容环境、秩序环境、设施环境和生态环境等四大环境;从微观上看,主要有环境整治、环境布置、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景观建设、地下管线协调、街面秩序管控、供热燃气保障、城市照明和户外广告管理等专项任务,项目化推进,是经过实践证明最有效、最管用、最易于组织的一种工作形式。将年度环境建设任务以《任务书》的形式细化成项目,核定任务总量,明确范围,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既便于组织实施,又易于检查监督,对推动工作落实非常有利。如首都环境建设办公室将2012年度环境建设任务细化成767项具体项目,其中各部门和地区管委会83项、各区县684项,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年底全部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充分网格化。把属地的管理责任融入到网格化监管之中,是开展城市环境建设的有效方式。上面千根绳,下面一根针。开展城市环境建设,实施常态化精细管理,发挥属地作用至关重要。要按照“市区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权随责走、责随事转”的原则,明确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的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环境建设工作实施。要不断强化街乡实施主体责任和社区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划分环境管理责任区,辖区内每平方米都有责任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将过去网格化管理只管井盖等城市部件,向既管城市部件又管城市事件的双重职能转变,把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触角延伸到网格化管理之中,把发现的环境问题纳入网格化监控管理,使问题发生的部位、责任一目了然,确保问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办。
三是加强信息化。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载体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城市环境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实施常态化精细管理的重要科技支撑。信息化手段是最规范、最透明、最公平的监管手段,对于环境建设问题能够及时发现通报、及时处置反馈、及时沟通指导,必须把它作为城市环境精细管理常态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主动引进现代信息科技,积极借鉴先进信息经验,大胆探索管用信息做法。当前,尤其要发挥好“北京一号”小卫星的空中优势,加密监测频次,变过去每季度监测一次为每月监测一次,及时发现市容环境问题;发挥信息化城市管理平台的网格优势,采集主体基本信息,跟踪发现“城市家具”问题;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的监督优势,随时发现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形成空中、网格、舆论“三位一体”监管信息网络,开展实时监测监控,建立问题电子台账,实现信息数据一体化共享,促进城市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是全面考核指标化。没有量化指标的管理谈不上是精细管理,更不可能保证精细管理的常态化。当前,要在总结完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对已经形成的8项考评内容、62项一级指标、198项二级指标和1012条评分标准进行调整充实,建立起全面完整系统的环境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要根据形势发展、重心转移、导向变化等因素,适时对考评内容、指标、分值等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要注重创新考评方法,与政府绩效管理、政风行风评议、网上问卷调查等相结合,邀请行风评议监督员、环境建设专家、市民群众代表参与;要发挥考评结果的作用,将年度考评报告以区县为单位发布,促使区县高度重视环境建设工作。 五是增强宣传的思想性和趣味性。人民群众既是城市环境的建设者,又是城市环境建设成果的享受者。通过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调动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城市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宣传组织上要把握规律,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单位、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工作特点,摸索宣传规律,积累宣传经验,强化组织实效;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思想性,把“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北京”行动等中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要求,融入到环境建设宣传内容之中,防止出现环境宣传实物化、低俗化、简单化现象;在宣传形式上要增强趣味性,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垃圾文明一日游、环境优美小区评选等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体,让市民群众在轻松中获取知识、笑声中受到教育、快乐中陶冶情操;在宣传对象上要体现广泛性,不仅要把社会单位和市民群众动员起来,还要把中央机关单位、驻京部队官兵、市属机关企业、大中小学学生、外来流动人口发动起来,真正形成全机关、全单位、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生动局面。
四、多重保障有力支撑生态文明
保障工作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到位有力,生态文明还是会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我们要给予生态文明多重保障:首先要在政策上给予优先。在城市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法规标准、工作意见等政策的制定上优先考虑安排、优先审定发布,同时给予一定的自主权,适当放开口子,扩大一定的决策权,确保环境建设的持久发展。其次要在经费上给予优先。研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占GDP一定比重的环境建设固定投资机制,确保每年都有足够的经费保障环境建设;同时,各级要树立“保环境就是保发展”的理念,广开财路,把有限的经费多向环境建设倾斜。再次是在指导上给予优先。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委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多深入基层,多深入一线,面对面指导,实打实帮助,努力把环境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最后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层级管理。北京奥运环境建设实践证明,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和政令顺畅的层级领导体系,就不可能取得奥运会环境保障“无与伦比”的成效。充分发挥好首都环境建设委和首都环境建设办的作用,巩固和完善已经形成的首都环境建设委为决策主体、各职能部门为管理主体、区县为责任主体、街乡为实施主体、社区为参与主体的层级管理体系,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城市环境建设精细管理常态推进、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笛音)
一、避免盲目,规划先行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城市环境建设规划是开展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城市环境精细管理常态化的首要环节。没有规划指导的环境建设是盲目建设,没有规划统揽的环境发展是无序发展。
生态文明从理念到落实,首先须从规划抓起。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需要,找准影响城市环境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借鉴国内外城市环境建设经验,突出顶层和全过程设计,制定出符合首都特点、具有首都特色、体现首都特征的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做到全市有总体规划统领,区县有区域规划统揽,长远有专项规划指导,阶段有项目规划推进,真正形成系列配套、完整实用的规划体系,保证城市环境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标准体系化,管理法制化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没有标准遵循的环境建设就难以出精品、上水平,没有标准规范的环境建设也就难以达到预期。我们要做的首先是摸清标准现状,看现行标准种类是否齐全,对象是否适用,条款是否管用,执行是否中用,形成标准效能反应体系;二要掌握标准需求,看有哪些现行标准条款需要修订,哪些方面标准缺失需要制定,统一纳入计划,形成标准需求数据体系;三是区分标准类别,可按整治标准、建设标准、管理标准、使用标准、服务标准、检查标准等性质划分,分类制定,组织实施,形成标准分类管理体系;四是划清标准等级,按照综合标准、市级标准、区级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项目标准划分,分级制定、分层管理、分散执行,形成标准层级监管体系,真正发挥标准的统一和约束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旨是立足长远、兼顾全局。那么,加强城市环境法规体系建设,既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长效措施,也是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一项基础工程。前几年北京市先后颁布实施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架空线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等十余部地方法规,初步形成了城市环境建设法规体系,较好地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当前,要在下大力抓好已有法规贯彻实施的同时,进一步摸清新形势下城市环境建设法制保障新需求,重点围绕解决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处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整治、城市街面环境秩序管控等制约城市环境建设发展的老大难、老痼疾、老反复问题制定立法计划,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制定出台法规规章,加以规范约束和监督管理,不断充实和完善城市环境建设法规体系,使城市环境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多种措施实现管理精细化
一是项目化推进。将工作任务分解成项目组织推进是开展城市环境建设的主要抓手,也是实施城市环境精细管理常态化的重要手段。新形势下的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繁杂、任务繁重。从宏观上看,主要有市容环境、秩序环境、设施环境和生态环境等四大环境;从微观上看,主要有环境整治、环境布置、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景观建设、地下管线协调、街面秩序管控、供热燃气保障、城市照明和户外广告管理等专项任务,项目化推进,是经过实践证明最有效、最管用、最易于组织的一种工作形式。将年度环境建设任务以《任务书》的形式细化成项目,核定任务总量,明确范围,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既便于组织实施,又易于检查监督,对推动工作落实非常有利。如首都环境建设办公室将2012年度环境建设任务细化成767项具体项目,其中各部门和地区管委会83项、各区县684项,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年底全部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充分网格化。把属地的管理责任融入到网格化监管之中,是开展城市环境建设的有效方式。上面千根绳,下面一根针。开展城市环境建设,实施常态化精细管理,发挥属地作用至关重要。要按照“市区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权随责走、责随事转”的原则,明确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的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环境建设工作实施。要不断强化街乡实施主体责任和社区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划分环境管理责任区,辖区内每平方米都有责任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将过去网格化管理只管井盖等城市部件,向既管城市部件又管城市事件的双重职能转变,把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触角延伸到网格化管理之中,把发现的环境问题纳入网格化监控管理,使问题发生的部位、责任一目了然,确保问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办。
三是加强信息化。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载体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城市环境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实施常态化精细管理的重要科技支撑。信息化手段是最规范、最透明、最公平的监管手段,对于环境建设问题能够及时发现通报、及时处置反馈、及时沟通指导,必须把它作为城市环境精细管理常态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主动引进现代信息科技,积极借鉴先进信息经验,大胆探索管用信息做法。当前,尤其要发挥好“北京一号”小卫星的空中优势,加密监测频次,变过去每季度监测一次为每月监测一次,及时发现市容环境问题;发挥信息化城市管理平台的网格优势,采集主体基本信息,跟踪发现“城市家具”问题;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的监督优势,随时发现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形成空中、网格、舆论“三位一体”监管信息网络,开展实时监测监控,建立问题电子台账,实现信息数据一体化共享,促进城市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是全面考核指标化。没有量化指标的管理谈不上是精细管理,更不可能保证精细管理的常态化。当前,要在总结完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对已经形成的8项考评内容、62项一级指标、198项二级指标和1012条评分标准进行调整充实,建立起全面完整系统的环境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要根据形势发展、重心转移、导向变化等因素,适时对考评内容、指标、分值等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要注重创新考评方法,与政府绩效管理、政风行风评议、网上问卷调查等相结合,邀请行风评议监督员、环境建设专家、市民群众代表参与;要发挥考评结果的作用,将年度考评报告以区县为单位发布,促使区县高度重视环境建设工作。 五是增强宣传的思想性和趣味性。人民群众既是城市环境的建设者,又是城市环境建设成果的享受者。通过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调动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城市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宣传组织上要把握规律,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单位、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工作特点,摸索宣传规律,积累宣传经验,强化组织实效;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思想性,把“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北京”行动等中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要求,融入到环境建设宣传内容之中,防止出现环境宣传实物化、低俗化、简单化现象;在宣传形式上要增强趣味性,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垃圾文明一日游、环境优美小区评选等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体,让市民群众在轻松中获取知识、笑声中受到教育、快乐中陶冶情操;在宣传对象上要体现广泛性,不仅要把社会单位和市民群众动员起来,还要把中央机关单位、驻京部队官兵、市属机关企业、大中小学学生、外来流动人口发动起来,真正形成全机关、全单位、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生动局面。
四、多重保障有力支撑生态文明
保障工作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到位有力,生态文明还是会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我们要给予生态文明多重保障:首先要在政策上给予优先。在城市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法规标准、工作意见等政策的制定上优先考虑安排、优先审定发布,同时给予一定的自主权,适当放开口子,扩大一定的决策权,确保环境建设的持久发展。其次要在经费上给予优先。研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占GDP一定比重的环境建设固定投资机制,确保每年都有足够的经费保障环境建设;同时,各级要树立“保环境就是保发展”的理念,广开财路,把有限的经费多向环境建设倾斜。再次是在指导上给予优先。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委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多深入基层,多深入一线,面对面指导,实打实帮助,努力把环境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最后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层级管理。北京奥运环境建设实践证明,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和政令顺畅的层级领导体系,就不可能取得奥运会环境保障“无与伦比”的成效。充分发挥好首都环境建设委和首都环境建设办的作用,巩固和完善已经形成的首都环境建设委为决策主体、各职能部门为管理主体、区县为责任主体、街乡为实施主体、社区为参与主体的层级管理体系,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城市环境建设精细管理常态推进、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笛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