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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于2000年3月全面推行,十年中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执行财政统发工资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工资统发工作,建立健全了工资统发的审核、监督制度,通过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确保了财政工资统发工作平稳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十年的实践证明,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动财政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