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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应该建立一种新型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以摆正会计人员的地位,共同搞好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达到这个目的,可实施以下措施:1.切实坚持企业会计主管人员由单位领导的提名、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批准任免的制度。《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者撤换。”这一规定与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关于企业享有人事管理权的规定是相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