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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古以来,安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保障房建设逐渐成为国家住房政策的重点。自从我国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房建设以来,虽然已经实施了数十年,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仍然滞后,人居矛盾还是比较突出。
关键词:保障房建设;建设开发模式;问题;策略;意义
中图分类号:TU113.5+41文献标识码:A
保障房建设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保障房的建设是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效途径。加快保障的建设不仅可以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还将有利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因此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以下内容是为加快保障住房建设进行具体的分析。
1. 保障性住房的现状分析
1.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相对于商品性住房来说的,它是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提供给特定人群使用,并且造价和租金标准都有限定的起到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目前主要形式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军队安置用房等几种形式的住房。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不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
1.2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模式
我国停止福利分房前实行的是福利分房制度,住房实行配给制,人们的住房水平普遍较低,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并不迫切。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住房商品化,政府决定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于是人们就需要大量的保障性住房。从1995年开始,保障性住房开始大规模的建设,并持续到现在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现阶段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但是在建设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因此,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要使保障性住房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1)建立相应的政府专门机构。目前我国的保障房建设管理中还缺乏专门的机构,虽然各地都设有保障房的专门机构,但是各机构之间是相互独立存在的,其作用也主要停留在备案、审批和协调上,没有太多的实际参与项目。同时由于资金不到位,造成各方面管理起来比较复杂,因此,可以建立具有较大权威的政府专门机构,由他们全面负责保障房的建设、投资和管理。但是在管理中,不应只是在政策上优惠,而是要付诸于实际行动,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保障房的資金投入力度,通过设立的政府专门机构,可以顺利的完成这项任务。(2)政府回购制度。在有些地区保障房的建设中,已经实行政府回购制度,在建设时期是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的分方式进行建设,建完后由政府出资购买,并进行后期的运作管理。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对保障房产权的回收,这种模式是为了预防保障建成后出现混乱局面,从而增强了政府对保障房控制的积极意义。(3)项目代建模式的应用。这种模式的运用是我国借鉴国外的一种适合大型建筑的模式,其过程是由专业单位取代业主在建设期间的各项活动代理权,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控制。这样有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理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减少浪费。因此,在保障房的建设过程中可以尝试这种建设模式。
保障房的性质决定了由政府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其中,政府、开发商以及承建商共同构成了保障房中各方的关系,这就是房屋的建设模式。我国保障房建设模式主要分为开发和代建模式,前者风险相对较高,相对来说,代建模式更适合于公租房和廉价房的建设,不仅利润小,收益也比较稳定。
2. 保障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我国通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大多低收入家庭都已经享受了保障房制度的优惠,但是,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法律体系不健全、约束力、强制力不强,住房资金得不到保障,土地利用紧张,缺乏公平性公正性等问题。为了保证我国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其中的问题。
2.1保障房的运行机制不完善
在保障房的建设管理过程中,缺乏统一的、专门的管理组织,保障房的建设管理各环节相互脱节,约束力、强制力不够强,计划落实不到位,不能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致使保障房的效益无法实现最大化。
2.2资金压力过重
保障房的资金来源无非是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出去一些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一些县市的资金补助,中央财政的资金补助、及社会捐赠等。这些资金来源除了土地出让收益外,其它的资金来源均不稳定。在保障房开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展,无论何种建设模式。都需要企业承担长期的巨额成本,因此,在保障房建设中,资金不足是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最大因素。
2.3土地供应滞后
保障房建设也是一项大型的工程建设,在开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但是由于在落实国家下达的计划方面,地方及政府机构贯彻力度薄弱,对这方面不够重视。最终造成土地跟不上住房建设的需要,严重影响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展。
2.4缺乏公平性公正性
保障房的建设是由政府参与的,但是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开发商和消费者必须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并且政府与保障对象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对于各个环节及信息要公开,但是在实际中,有很多地方却存在违规、暗箱操作。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保障对象产生误会,从而影响了保障性住房的公正、公平性。
针对以上问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完善法律体系
我国保障房的建设规模正在逐步扩大,为了解决保障法律体系的严重缺失,必须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作为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让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因此,必须要建立一个具有依据标准的法律保障政策。
2.多渠道筹集资金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支持渠道比较单一,面对单一的收入渠道应加大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引入民间及商业资本,通过各方面的融资及税费优惠政策来引导房地产行业积极参与到保障房的建设中来。政府要切实增加财政收入,通过多渠道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并且任何人不得挪用保障房建设资金。
3.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专业化管理
保障房建设的目的就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及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建的,因此,开发商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积极参与到保障房的建设当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切实考虑到业主及保障对象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到对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努力做到对产品负责。
为了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在保障房开发建设中必须加以全面管理,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经济、美观、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对每个阶段加以制度管理,并实行奖惩机制进行规范和引导。
3.加快保障房建设的意义
加快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低收入及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保障性住房投资将有利于控制房价,是房价调整的一项政策目标。保障房的大量推出对于经济的发展有拉动作用,同时,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对扩大内需具有很大帮助。大规模的加速保障房建设,也意味着保障制度的调整,这样可以引导社会的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总體来说,加速保障房的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转变社会发展方式。
结语 保障房建设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还不长,并且目前还处于大规模的建设时期,因此,要从各方面加快我国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促进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并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使之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魏显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1(1):82-85.
[2]刘雅琴.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中国城市经济.2011(4)
[3]何宏杰.地方政府在构建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角色研究[J].资源管理,2011(7):188-191.
[4]张道航.借鉴国外经验完善保障住房体制[J].行政管理改革,2010(4):52-56.
[5]马绍玉.关于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思考.新财经(理论版),2011(2)
关键词:保障房建设;建设开发模式;问题;策略;意义
中图分类号:TU113.5+41文献标识码:A
保障房建设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保障房的建设是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效途径。加快保障的建设不仅可以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还将有利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因此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以下内容是为加快保障住房建设进行具体的分析。
1. 保障性住房的现状分析
1.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相对于商品性住房来说的,它是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提供给特定人群使用,并且造价和租金标准都有限定的起到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目前主要形式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军队安置用房等几种形式的住房。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不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
1.2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模式
我国停止福利分房前实行的是福利分房制度,住房实行配给制,人们的住房水平普遍较低,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并不迫切。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住房商品化,政府决定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于是人们就需要大量的保障性住房。从1995年开始,保障性住房开始大规模的建设,并持续到现在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现阶段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但是在建设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因此,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要使保障性住房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1)建立相应的政府专门机构。目前我国的保障房建设管理中还缺乏专门的机构,虽然各地都设有保障房的专门机构,但是各机构之间是相互独立存在的,其作用也主要停留在备案、审批和协调上,没有太多的实际参与项目。同时由于资金不到位,造成各方面管理起来比较复杂,因此,可以建立具有较大权威的政府专门机构,由他们全面负责保障房的建设、投资和管理。但是在管理中,不应只是在政策上优惠,而是要付诸于实际行动,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保障房的資金投入力度,通过设立的政府专门机构,可以顺利的完成这项任务。(2)政府回购制度。在有些地区保障房的建设中,已经实行政府回购制度,在建设时期是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的分方式进行建设,建完后由政府出资购买,并进行后期的运作管理。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对保障房产权的回收,这种模式是为了预防保障建成后出现混乱局面,从而增强了政府对保障房控制的积极意义。(3)项目代建模式的应用。这种模式的运用是我国借鉴国外的一种适合大型建筑的模式,其过程是由专业单位取代业主在建设期间的各项活动代理权,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控制。这样有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理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减少浪费。因此,在保障房的建设过程中可以尝试这种建设模式。
保障房的性质决定了由政府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其中,政府、开发商以及承建商共同构成了保障房中各方的关系,这就是房屋的建设模式。我国保障房建设模式主要分为开发和代建模式,前者风险相对较高,相对来说,代建模式更适合于公租房和廉价房的建设,不仅利润小,收益也比较稳定。
2. 保障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我国通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大多低收入家庭都已经享受了保障房制度的优惠,但是,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法律体系不健全、约束力、强制力不强,住房资金得不到保障,土地利用紧张,缺乏公平性公正性等问题。为了保证我国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其中的问题。
2.1保障房的运行机制不完善
在保障房的建设管理过程中,缺乏统一的、专门的管理组织,保障房的建设管理各环节相互脱节,约束力、强制力不够强,计划落实不到位,不能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致使保障房的效益无法实现最大化。
2.2资金压力过重
保障房的资金来源无非是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出去一些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一些县市的资金补助,中央财政的资金补助、及社会捐赠等。这些资金来源除了土地出让收益外,其它的资金来源均不稳定。在保障房开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展,无论何种建设模式。都需要企业承担长期的巨额成本,因此,在保障房建设中,资金不足是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最大因素。
2.3土地供应滞后
保障房建设也是一项大型的工程建设,在开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但是由于在落实国家下达的计划方面,地方及政府机构贯彻力度薄弱,对这方面不够重视。最终造成土地跟不上住房建设的需要,严重影响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展。
2.4缺乏公平性公正性
保障房的建设是由政府参与的,但是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开发商和消费者必须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并且政府与保障对象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对于各个环节及信息要公开,但是在实际中,有很多地方却存在违规、暗箱操作。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保障对象产生误会,从而影响了保障性住房的公正、公平性。
针对以上问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完善法律体系
我国保障房的建设规模正在逐步扩大,为了解决保障法律体系的严重缺失,必须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作为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让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因此,必须要建立一个具有依据标准的法律保障政策。
2.多渠道筹集资金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支持渠道比较单一,面对单一的收入渠道应加大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引入民间及商业资本,通过各方面的融资及税费优惠政策来引导房地产行业积极参与到保障房的建设中来。政府要切实增加财政收入,通过多渠道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并且任何人不得挪用保障房建设资金。
3.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专业化管理
保障房建设的目的就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及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建的,因此,开发商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积极参与到保障房的建设当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切实考虑到业主及保障对象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到对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努力做到对产品负责。
为了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在保障房开发建设中必须加以全面管理,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经济、美观、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对每个阶段加以制度管理,并实行奖惩机制进行规范和引导。
3.加快保障房建设的意义
加快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低收入及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保障性住房投资将有利于控制房价,是房价调整的一项政策目标。保障房的大量推出对于经济的发展有拉动作用,同时,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对扩大内需具有很大帮助。大规模的加速保障房建设,也意味着保障制度的调整,这样可以引导社会的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总體来说,加速保障房的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转变社会发展方式。
结语 保障房建设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还不长,并且目前还处于大规模的建设时期,因此,要从各方面加快我国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促进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并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使之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魏显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1(1):82-85.
[2]刘雅琴.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中国城市经济.2011(4)
[3]何宏杰.地方政府在构建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角色研究[J].资源管理,2011(7):188-191.
[4]张道航.借鉴国外经验完善保障住房体制[J].行政管理改革,2010(4):52-56.
[5]马绍玉.关于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思考.新财经(理论版),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