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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和2006年10月财政部分别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含附录)(以下简称新准则)。新会计准则中对应付债券和债券投资下设置的一些明细科目作了一些调整。本文在新会计准则下.笔者结合自己的一些认识,基于债券发行方和购买方这两个不同角度,对应付债券和债券投资科目的核算进行比较分析,并把两者的会计处理要点以表的形式列出来,以求更加清晰明白地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