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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便有"法不责众"的说法,并留存至今,深刻影响了社会生活和法制建设。法治要求树立法律的权威,推进法律的实现;"法不责众"却是人民对法律效力范围的直白表达,成为法律与民意之间横亘的鸿沟。本文旨在对"法不责众"进行分析,以其成因为出发点,观察发展方式;试论"法必责众"是否具有可行性;最终排除两个极端,树立法律信仰,确立依法责众的合理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