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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选择与自然选择分别作为社会与自然界的内在规定 ,因后者的对象性关系而生成相互规约或“牵引”的张力。社会选择与自然选择张力的非和谐本性 ,在时空维直接表达为强弱地位的交替与置换 ,并以社会形态为中介 ,充分展示在历史发展的逻辑中。在现实性上 ,社会进化最终只能赖于社会选择 ,否则将出现“社会返祖”。社会选择的应当取向不是“社会与自然的协调” ,而是社会与自然的无限“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