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环境污染和由此引起的环境侵权与维权纠纷,在许多地方已成为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侵权责任法》己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确立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是排污单位的“紧箍咒”,是污染受害人的护身符,同时也是环保部门调处污染纠纷的新法宝。它的施行对保护合法环境权益,制裁环境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环保部门依法负有调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法定职责,应对此予以关注,熟练掌握和善于运用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