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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河南省安阳县全面推行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该县蒋村乡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规范和清理农村经济合同,对村集体“三资”实行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