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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合作带动体系建设,不仅是梨树县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一件大事。建立覆盖全县的合作带动体系,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把关定向,必将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1.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1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紧迫性 近几年,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已阻碍了农村经济向更深层次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梨树县委、县政府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政府指导农业,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不断探索实践。截至目前,全县已发展互惠互利、联合协作、自我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50个,合作社成员达到4万户,近7.5万个劳动力。分别占全县农户和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4%和25%。涌现出了夏家、富邦、百信等一批省内外知名合作社。梨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曾创造了第一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专业合作社、第一个获得国家银监会批准的资金互助社、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现场会和全省第一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会在梨树召开等多项第一。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农业部、国家银监会、工合国际组织等领导多次到梨树县调研。2011年4月12日,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在吉林省召开期间,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委主任、农经处(站)长利用一下午时间,参观考察了富邦农牧发展联合社等4个农经管理方面的典型,各位领导对富邦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1.2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巨大作用,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性 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技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有效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合作社的引领和带动下,全县初步形成以粮食、棚膜、牧业和加工为主的四大优势产业。2010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58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均创历史新高。合作社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10200元,收入高的农民达到3万元。
1.3从党组织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充分认识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县委组织部多年的重视和农资局的努力,已经有一批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党员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应有作用,使党支部书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经济组织中,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闯市场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已经充分展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也显示了在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体制下,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已经由过去在生产经营领域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农民无从下手,转变为组织农民生产经营闯市场,带动农民增收,使党的工作更有战斗力。
1.4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长期性 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发展水平还不高,各类农民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差,运转资金还不足,信息不够灵通,服务手段比较滞后等问题。多数还停留在封闭式发展阶段,仅靠合作社自身摸索发展门路,缺乏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缺乏对合作社经济发展长远的规划,很难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很难做大做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中,更离不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目前,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党组织覆盖率较低,有很多具备条件的合作社没有建立党支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党员的模范作用还没有真正的发挥出来;一些村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不到位,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还不高。在新形势下,村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势在必行。
2.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形势,切实增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010年6月底,全国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超过31万家,实有入社农户2600万户左右,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着新的良好机遇和更好的宏观环境。
2.1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 《决定》特别强调,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这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明了方向。
2.2中央八个“1号文件”连续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性2004年~2011年的八个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财政资金扶持、税收减免优惠以及登记等具体政策意见。2010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强调: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
2.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促进法。这部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民主管理、财务制度等内容作了相应规定。同时,法律还明确了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支持与扶持的主要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方针。
2.4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力度不断加大 在金融支持方面,农业部与银监会联合发文,明确提出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在财政扶持方面, 2003年~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达18.75亿元。农业部从2004年起已累计安排项目资金1.9亿元,扶持了118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03年~2010年,各地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达20亿元。在国家涉农建设项目支持方面,农业部会同发改、科技、财政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的意见。这些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
可以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正逢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勇于实践,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进一步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切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当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许多有利条件:既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可供借鉴的办法经验,又有农民的发展热情和愿望,更面临着难得的政策机遇。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在坚持农民自愿、农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以提高发展质量为工作第一要务,以规范制度建设为发展根本,全面提升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发展目标是:到2013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超过1500家,入社社员数达到6万户,带动农民12万人以上;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要有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商标注册率达到40%以上,有60家以上合作社产品获得质量标准认证,争取有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创国家、省名优产品称号;社员收入持续增长,要比当地未入社农户高出30%以上。
1.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1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紧迫性 近几年,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已阻碍了农村经济向更深层次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梨树县委、县政府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政府指导农业,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不断探索实践。截至目前,全县已发展互惠互利、联合协作、自我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50个,合作社成员达到4万户,近7.5万个劳动力。分别占全县农户和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4%和25%。涌现出了夏家、富邦、百信等一批省内外知名合作社。梨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曾创造了第一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专业合作社、第一个获得国家银监会批准的资金互助社、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现场会和全省第一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会在梨树召开等多项第一。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农业部、国家银监会、工合国际组织等领导多次到梨树县调研。2011年4月12日,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在吉林省召开期间,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委主任、农经处(站)长利用一下午时间,参观考察了富邦农牧发展联合社等4个农经管理方面的典型,各位领导对富邦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1.2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巨大作用,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性 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技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有效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合作社的引领和带动下,全县初步形成以粮食、棚膜、牧业和加工为主的四大优势产业。2010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58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均创历史新高。合作社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10200元,收入高的农民达到3万元。
1.3从党组织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充分认识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县委组织部多年的重视和农资局的努力,已经有一批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党员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应有作用,使党支部书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经济组织中,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闯市场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已经充分展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也显示了在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体制下,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已经由过去在生产经营领域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农民无从下手,转变为组织农民生产经营闯市场,带动农民增收,使党的工作更有战斗力。
1.4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长期性 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发展水平还不高,各类农民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差,运转资金还不足,信息不够灵通,服务手段比较滞后等问题。多数还停留在封闭式发展阶段,仅靠合作社自身摸索发展门路,缺乏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缺乏对合作社经济发展长远的规划,很难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很难做大做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中,更离不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目前,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党组织覆盖率较低,有很多具备条件的合作社没有建立党支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党员的模范作用还没有真正的发挥出来;一些村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不到位,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还不高。在新形势下,村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势在必行。
2.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形势,切实增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010年6月底,全国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超过31万家,实有入社农户2600万户左右,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着新的良好机遇和更好的宏观环境。
2.1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 《决定》特别强调,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这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明了方向。
2.2中央八个“1号文件”连续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性2004年~2011年的八个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财政资金扶持、税收减免优惠以及登记等具体政策意见。2010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强调: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
2.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促进法。这部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民主管理、财务制度等内容作了相应规定。同时,法律还明确了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支持与扶持的主要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方针。
2.4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力度不断加大 在金融支持方面,农业部与银监会联合发文,明确提出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在财政扶持方面, 2003年~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达18.75亿元。农业部从2004年起已累计安排项目资金1.9亿元,扶持了118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03年~2010年,各地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达20亿元。在国家涉农建设项目支持方面,农业部会同发改、科技、财政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的意见。这些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
可以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正逢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勇于实践,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进一步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切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当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许多有利条件:既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可供借鉴的办法经验,又有农民的发展热情和愿望,更面临着难得的政策机遇。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在坚持农民自愿、农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以提高发展质量为工作第一要务,以规范制度建设为发展根本,全面提升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发展目标是:到2013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超过1500家,入社社员数达到6万户,带动农民12万人以上;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要有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商标注册率达到40%以上,有60家以上合作社产品获得质量标准认证,争取有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创国家、省名优产品称号;社员收入持续增长,要比当地未入社农户高出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