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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实质是"以公权换私利"。由于公权具有"商品"的属性,公职人员具有"经济人"属性,所以以公权换私利成为了可能。腐败成本低,反腐制度不健全,以及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诱使腐败发生。制定反腐对策要从经济学角度出发,针对公权的"商品"属性和公职人员的"经济人"属性,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公开信息、加大惩治等途径,使腐败得不偿失,最终失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