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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特福龙到苏丹红,从石蜡油到矿难;产品质量的粗制滥造,污水废气的偷排暗放……在诸如此类的事件面前,“企业社会责任”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人们的视野。
企业是经济实体,自然要追求经济效益,但企业又是社会成员,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赢利和社会责任并不矛盾,企业可以而且也应该在其中找到平衡点。
企业怎样处理好自身与社会的关系,怎样平衡效益与公益,怎样在纳税之外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都已成为当前社会重要的话题。
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比如,包括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价值;对人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等。如果具体化,可以理解为,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和为社会发展做贡献;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产品;为股东创造效益、同经营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关注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等。做合格的企业公民是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和长远追求。
有专家认为,目前中国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仍然处在“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层面。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认为,企业形态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纯粹挣钱、追求规模与“企业公民”时期。今天中国的绝大部分企业仍停留在第一阶段,一部分企业进入第二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我为主”的生产主导阶段,因物资财富匮乏,企业无需或很少和商业环境进行充分沟通就可达成预期收益。第二阶段是强调市场能力的营销主导阶段,这个阶段的典型语言是“以客户为中心”,背后隐藏了企业追求利润和市场份额的真实动机。第三个阶段就是具有公民意识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可持续发展阶段,企业认识到自己做为一个特殊的社会成员,持续经营必须兼顾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存在和需要,企业和周围环境持续发生大量的信息交换过程,具有强烈责任感的企业通过认真对待和处理这些信息,不仅完善和强化了自身的公民属性,而且更深层次为社会所接受而获得可观的长期利益回报。据调查,国内企业多数对企业公民行为认识上有偏差,缺乏战略考量、组织支持和系统实施。然而,经济单项指标的突飞猛进已经引发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环境变化、矿难事故等反复提醒管理者和企业,中国必须重新思考企业的基本问题,即企业的公民角色和社会责任。
企业公民代表了企业发展的新阶段。据《21世纪商业评论》调查显示,多数跨国企业已经走过了企业形态的第一、二阶段,进入了第三阶段,不再单纯追求商业利益,而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比如,在美、日、西欧和新兴市场之外,北欧的公司更加追求企业社会责任感和符合社会利益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而比较优秀的国内企业大部分仍徘徊在第二阶段,把经营中“术”的概念做为企业的核心价值,更多地关心投资回报率。有些企业家认为,企业公民应该就是把企业本身做好就行,社会的事情由社会负责,回避了企业的社会角色和应当承担的社会压力。
企业公民行为是一种长期的、有成熟的理念支撑的管理实践体系,而不是心血来潮或者短线投机。这需要从制度和组织结构上给予保证,高层经理人直接负责和推动。国内的现实情况是,企业往往不是出自自发的主动意识,而是受制于社会压力或者纯粹企业形象的设计。例如,国内企业热衷SA8000认证,只是因为通过认证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来自欧美的订单。
企业公民行为须有制度保证、人力资源和高层直接管理,否则很容易沦为某一品牌策划方案的主角,CEO也只关注之后的市场份额是否提升而已。有些跨国机构每年发布《企业公民年度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国内仅有少数企业尝试定期总结其企业公民行为并发布报告。中国的企业家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很多是出于回报的初衷,虽然有人认捐的次数、金额都不少,但其并未深入领会“责任”在企业战略中到底处于什么状态。对于企业家来说,无论是出于“功利”,或是“偿债”还是“责任”等其他目的,都使“捐赠”本身远离了企业公民的本来面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捐赠和慈善都是公益行为的一种,公益包括但不仅仅是捐赠、慈善。企业公益行为是一种建设性的,努力改变社会的投资行为。
近些年来,企业公民这一概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接受,国内的一些机构、媒体也多次举办了“中国最受尊敬企业”、“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行为”的评选活动,无论活动称谓、操作手段、操作过程如何,活动的意义十分明确——做合格的企业公民。正如柳传志先生所说:“我过去是只注意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人,我想很多企业家和我差不多,即使抬头看看是否刮风下雨,也主要看对自己的企业有没有影响。但今天不行了,今天的时代是个拐点的时代,拐好了关系到未来几百年。我们中国的企业家要在中国历史的关键时期留下扎扎实实的脚印。”
企业是经济实体,自然要追求经济效益,但企业又是社会成员,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赢利和社会责任并不矛盾,企业可以而且也应该在其中找到平衡点。
企业怎样处理好自身与社会的关系,怎样平衡效益与公益,怎样在纳税之外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都已成为当前社会重要的话题。
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比如,包括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价值;对人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等。如果具体化,可以理解为,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和为社会发展做贡献;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产品;为股东创造效益、同经营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关注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等。做合格的企业公民是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和长远追求。
有专家认为,目前中国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仍然处在“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层面。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认为,企业形态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纯粹挣钱、追求规模与“企业公民”时期。今天中国的绝大部分企业仍停留在第一阶段,一部分企业进入第二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我为主”的生产主导阶段,因物资财富匮乏,企业无需或很少和商业环境进行充分沟通就可达成预期收益。第二阶段是强调市场能力的营销主导阶段,这个阶段的典型语言是“以客户为中心”,背后隐藏了企业追求利润和市场份额的真实动机。第三个阶段就是具有公民意识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可持续发展阶段,企业认识到自己做为一个特殊的社会成员,持续经营必须兼顾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存在和需要,企业和周围环境持续发生大量的信息交换过程,具有强烈责任感的企业通过认真对待和处理这些信息,不仅完善和强化了自身的公民属性,而且更深层次为社会所接受而获得可观的长期利益回报。据调查,国内企业多数对企业公民行为认识上有偏差,缺乏战略考量、组织支持和系统实施。然而,经济单项指标的突飞猛进已经引发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环境变化、矿难事故等反复提醒管理者和企业,中国必须重新思考企业的基本问题,即企业的公民角色和社会责任。
企业公民代表了企业发展的新阶段。据《21世纪商业评论》调查显示,多数跨国企业已经走过了企业形态的第一、二阶段,进入了第三阶段,不再单纯追求商业利益,而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比如,在美、日、西欧和新兴市场之外,北欧的公司更加追求企业社会责任感和符合社会利益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而比较优秀的国内企业大部分仍徘徊在第二阶段,把经营中“术”的概念做为企业的核心价值,更多地关心投资回报率。有些企业家认为,企业公民应该就是把企业本身做好就行,社会的事情由社会负责,回避了企业的社会角色和应当承担的社会压力。
企业公民行为是一种长期的、有成熟的理念支撑的管理实践体系,而不是心血来潮或者短线投机。这需要从制度和组织结构上给予保证,高层经理人直接负责和推动。国内的现实情况是,企业往往不是出自自发的主动意识,而是受制于社会压力或者纯粹企业形象的设计。例如,国内企业热衷SA8000认证,只是因为通过认证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来自欧美的订单。
企业公民行为须有制度保证、人力资源和高层直接管理,否则很容易沦为某一品牌策划方案的主角,CEO也只关注之后的市场份额是否提升而已。有些跨国机构每年发布《企业公民年度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国内仅有少数企业尝试定期总结其企业公民行为并发布报告。中国的企业家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很多是出于回报的初衷,虽然有人认捐的次数、金额都不少,但其并未深入领会“责任”在企业战略中到底处于什么状态。对于企业家来说,无论是出于“功利”,或是“偿债”还是“责任”等其他目的,都使“捐赠”本身远离了企业公民的本来面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捐赠和慈善都是公益行为的一种,公益包括但不仅仅是捐赠、慈善。企业公益行为是一种建设性的,努力改变社会的投资行为。
近些年来,企业公民这一概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接受,国内的一些机构、媒体也多次举办了“中国最受尊敬企业”、“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行为”的评选活动,无论活动称谓、操作手段、操作过程如何,活动的意义十分明确——做合格的企业公民。正如柳传志先生所说:“我过去是只注意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人,我想很多企业家和我差不多,即使抬头看看是否刮风下雨,也主要看对自己的企业有没有影响。但今天不行了,今天的时代是个拐点的时代,拐好了关系到未来几百年。我们中国的企业家要在中国历史的关键时期留下扎扎实实的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