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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战略部署,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认清肩负的责任,守好自己的阵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突出“精、准、快”,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了疫情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平稳有序,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努力做到最好、做到最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医保力量。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紧盯疫情发展态势,迅速研判疫情发展形势,精确加码保障范围,快速调整应急政策,稳步加大支持力度、稳步加宽支持范围。1月23日,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紧急通知,明确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零支付;1月24日,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将确诊患者纳入免费医疗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将疑似病人纳入免费范畴,宁夏为全国最先推出此项医保举措的省份;1月25日,按照自治区党委实行“免费治疗”的要求,在自治区政府出台“十条措施”的当天,将全区免费医疗范围再次扩大至发热门诊。截至3月1日,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累计记账医疗费用约1300多万元,保障了疫情期间患者的免费救治。
确保定点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在疫情防控中,医护人员是冲锋陷阵的战士,医保基金是“粮草”“后盾”。只有充足的“粮草”供给,才能保证战“疫”的胜利。一是预付医保基金迅速到位。1月23日紧急部署,逐个安排各市、县(区)医保部门预拨医保资金给医疗机构;1月24日全区医保系统预付定点医疗机构16850万元医保基金,并明确单列预算,不挤占当年度医保基金预付总额,切实减轻了医院垫付压力。二是临时扩大目录范围,迅速实行。疫情防控初期,就将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受医保“三项”目录限制;随着疫情态势的发展,又将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支付范围也扩大至疑似病患,为患者及时有效救治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医疗用品保障绿色通道迅速开通。联合公共资源管理局紧急出台新冠肺炎防治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启动药品、医用耗材应急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了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需要;及时向指挥部报送全区医药公司配送药品车辆信息,通过协調使交通管制期间车辆通行畅通,药品及时配送。
确保疫情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平稳有序。一是明确所有疫情患者治疗发生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全部记账、挂账,单独申报结算,不得向病人收取任何费用(含住院押金),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等综合措施,确保个人零支付;加强“一站式”服务,简化治疗费用结算流程,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先救治、后结算”,异地就医未经转诊支付比例不减少。二是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积极实施“网上办”“掌上办”,畅通异地就医备案渠道,除充分利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网站外,还开通了电话、微信、传真等备案方式;指定专人协调有关省市做好外省来宁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不见面、少走动”成为贯穿医保经办全过程、全区上下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三是实施延期缴费等措施,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全面推行门诊大病长期处方制度,由签约医疗机构按最长不超过12周用药量做好药品供给、用药指导和病情监测,保障慢性疾病患者安全及时用药。
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测算我区医保基金运行能力,提出了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意见,预计可为全区企业减负3.84亿元;同时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疫情结束后3个月的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可缓缴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切实增强全区各类企业应对疫情的能力,争取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确保疫情期间医保政策精准落实落地。疫情突如其来,各类医疗保障政策密集出台,医疗医药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在一定程序上会出现迟滞和偏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时刻关注医疗机构救治情况,派出7名同志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督导督查,深入全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院100多家,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基金预拨、疫病患者免费诊疗、医院费用记账、异地就医结算、有关药品耗材纳入医保支付等临时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迅速协调处理。截至1月27日,全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了以“三免一挂账、三延一预付”为核心内容的特殊医保政策,疫情期间医保基金预拨全部落实到位,确保医疗保障精准施策、保障得力。同时,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对1月25日零时起未执行免费诊疗开始退费的情况,要求医疗机构落实“不见面、少走动”的原则,可以采用先电话告知,后延时退费等办法避免聚集和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战”在疫情一线。医疗保障局成立仅一年,就遇上这次大“考”。局领导带队靠前指挥,推动工作,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班子成员前往市、县(区),慰问、指导、解读政策。全体党员干部坚守岗位、克服困难,随时听候工作调遣,时刻保持战斗状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体现了“越是关键时刻,越要彰显我们共产党员先锋本色”,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阻击战,全局党员、干部拿出自己最强的气势,以最好的状态投入战斗。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坚决做到决策早,行动快,措施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对全区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的统一领导,统一行动,充分体现了“小”部门的“大”担当和“大”作为,打出了医保政策制定、药品采购供给、基金预付结算、医保经办服务等一套组合拳,免费医疗保障政策解决病患后顾之忧,医保基金提前预付保证了医院正常运行,全优经办服务助力全民防控,阶段性减费措施助推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树起了一个过硬的医疗保障品牌。
(作者系自治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陈洪岩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紧盯疫情发展态势,迅速研判疫情发展形势,精确加码保障范围,快速调整应急政策,稳步加大支持力度、稳步加宽支持范围。1月23日,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紧急通知,明确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零支付;1月24日,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将确诊患者纳入免费医疗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将疑似病人纳入免费范畴,宁夏为全国最先推出此项医保举措的省份;1月25日,按照自治区党委实行“免费治疗”的要求,在自治区政府出台“十条措施”的当天,将全区免费医疗范围再次扩大至发热门诊。截至3月1日,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累计记账医疗费用约1300多万元,保障了疫情期间患者的免费救治。
确保定点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在疫情防控中,医护人员是冲锋陷阵的战士,医保基金是“粮草”“后盾”。只有充足的“粮草”供给,才能保证战“疫”的胜利。一是预付医保基金迅速到位。1月23日紧急部署,逐个安排各市、县(区)医保部门预拨医保资金给医疗机构;1月24日全区医保系统预付定点医疗机构16850万元医保基金,并明确单列预算,不挤占当年度医保基金预付总额,切实减轻了医院垫付压力。二是临时扩大目录范围,迅速实行。疫情防控初期,就将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受医保“三项”目录限制;随着疫情态势的发展,又将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支付范围也扩大至疑似病患,为患者及时有效救治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医疗用品保障绿色通道迅速开通。联合公共资源管理局紧急出台新冠肺炎防治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启动药品、医用耗材应急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了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需要;及时向指挥部报送全区医药公司配送药品车辆信息,通过协調使交通管制期间车辆通行畅通,药品及时配送。
确保疫情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平稳有序。一是明确所有疫情患者治疗发生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全部记账、挂账,单独申报结算,不得向病人收取任何费用(含住院押金),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等综合措施,确保个人零支付;加强“一站式”服务,简化治疗费用结算流程,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先救治、后结算”,异地就医未经转诊支付比例不减少。二是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积极实施“网上办”“掌上办”,畅通异地就医备案渠道,除充分利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网站外,还开通了电话、微信、传真等备案方式;指定专人协调有关省市做好外省来宁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不见面、少走动”成为贯穿医保经办全过程、全区上下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三是实施延期缴费等措施,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全面推行门诊大病长期处方制度,由签约医疗机构按最长不超过12周用药量做好药品供给、用药指导和病情监测,保障慢性疾病患者安全及时用药。
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测算我区医保基金运行能力,提出了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意见,预计可为全区企业减负3.84亿元;同时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疫情结束后3个月的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可缓缴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切实增强全区各类企业应对疫情的能力,争取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确保疫情期间医保政策精准落实落地。疫情突如其来,各类医疗保障政策密集出台,医疗医药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在一定程序上会出现迟滞和偏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时刻关注医疗机构救治情况,派出7名同志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督导督查,深入全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院100多家,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基金预拨、疫病患者免费诊疗、医院费用记账、异地就医结算、有关药品耗材纳入医保支付等临时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迅速协调处理。截至1月27日,全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了以“三免一挂账、三延一预付”为核心内容的特殊医保政策,疫情期间医保基金预拨全部落实到位,确保医疗保障精准施策、保障得力。同时,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对1月25日零时起未执行免费诊疗开始退费的情况,要求医疗机构落实“不见面、少走动”的原则,可以采用先电话告知,后延时退费等办法避免聚集和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战”在疫情一线。医疗保障局成立仅一年,就遇上这次大“考”。局领导带队靠前指挥,推动工作,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班子成员前往市、县(区),慰问、指导、解读政策。全体党员干部坚守岗位、克服困难,随时听候工作调遣,时刻保持战斗状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体现了“越是关键时刻,越要彰显我们共产党员先锋本色”,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阻击战,全局党员、干部拿出自己最强的气势,以最好的状态投入战斗。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坚决做到决策早,行动快,措施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对全区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的统一领导,统一行动,充分体现了“小”部门的“大”担当和“大”作为,打出了医保政策制定、药品采购供给、基金预付结算、医保经办服务等一套组合拳,免费医疗保障政策解决病患后顾之忧,医保基金提前预付保证了医院正常运行,全优经办服务助力全民防控,阶段性减费措施助推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树起了一个过硬的医疗保障品牌。
(作者系自治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陈洪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