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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问责再度引起了公众对于行政道德的关注,它在制度上适时填补了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之间的空白.道德抑或伦理的约束只是一种软性力量.高官问责在界域和体制维度上的建构、扩展以及纵深,根本上有利于通过法制他律最终促成行政部门的道德自律.实现问责制度化的系统性和预期性,其关键即是从行政道德走向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