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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几年来非正规金融的发展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已成为经济理论的热点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大型企业与国有企业主要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资金,中小企业主要从非正规金融获得信贷资金,形成了相对割裂的二元金融结构。学者们普遍认为金融抑制是我国二元金融产生的主要原因,弱化二元金融也成为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原动力。始于2011年初的温州债务危机使非正规金融进一步受到广泛关注。加强民间借贷的疏导与监管、推动金融改革与创新、实现非正规金融的阳光化与合法化等日益成为热点问题。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 二元金融; 金融自由化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2)04-0045-05
一、 引 言
非正规金融是与正规金融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其中亚洲发展银行给出的定义得到国内外学者广泛认同,即非正规金融是指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备金和流动性、存贷款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1]。世界银行对非正规金融进行了类似的界定,即非正规金融是指那些没有被官方监管、控制到的金融活动[2]。与非正规金融相关的另一概念是二元金融。目前,国内学者对二元金融的概念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城乡二元金融”,即发达的现代银行体系和农村金融机构分别服务于城市和农村经济主体的现象,它与我国当前的二元经济结构是密切相关的;另一种则是指现行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同时并存的现象。本文提到的“二元金融”指的是后者。
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目前非正规金融的形式主要包括民间借贷、合会、银背、钱庄、典当行、企业集资、农村合作基金会、金融服务社以及证券业地下拆借市场等。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难以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而非正规金融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浙江、福建及河北省2004年的民间融资规模相当于各自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而江西上饶市2004年的民间融资规模超过其当年贷款增量的1/3。作为中国的“市场经济风向标”,温州的非正规金融尤为活跃,对于其通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发展迅速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起着无可代替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1年7月发布的《温州市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温州民间借贷的规模为1 100亿元;事实上,由于民间融资多以半公开、半地下的方式运行,实际的民间借贷规模很可能高于上述数据。
然而长期以来,非正规金融在我国缺乏明确的定位,一般被认为是处于“灰色地带”。经验表明,非正规金融难以监管,且易于爆发风险而对实体经济产生巨大冲击[3]。始于2011年初的温州债务危机使非正规金融进一步受到广泛关注。随着温州市政府于9月份启动应急救市措施,加强民间借贷的疏导与监管、推动金融改革与创新、实现非正规金融的阳光化与合法化等日益成为热点问题。
关于非正规金融,麦金农认为其产生的体制性根源是金融抑制,并认为金融自由化可以消除非正规金融市场[4];Stiglitz和Weiss通过均衡信贷配给模型,首次将信息不对称引入信贷市场的分析框架[5];Besley和Levenson认为,非正规金融具有极高的灵活性,因而能在快速增长的转型经济中满足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充足资金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6]。国内学者也对非正规金融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林毅夫和孙希芳指出,信息不对称是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的根本原因[7];高新波和张军田则认为无论金融抑制还是信息优势都无法很好地解释非正规金融的存在[8];罗党论等从“信任”这一视角,以温州苍南县为研究样本,对当地中小企业互助融资的形成、运行及风控机制进行了实地考察[9];林淑乐等基于温州民营企业的经验证据,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相关因素以及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占的地位及作用[10]。
二、 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内在生存机制
与中国经济中的其他问题一样,人们习惯性地把制度因素作为问题存在的本源,认为金融抑制所导致的制度扭曲是我国非正规金融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原因。所谓金融抑制,主要体现为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这种管制的初衷在于实现金融赶超,然而它的本身却导致了资源的扭曲配置。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虽然其愿意为此付出较高的利息,但由于上限管制的存在,商业银行却不能从中小企业贷款中获得与风险相适应的利息收入,于是出现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现象。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上限管制下,进行信贷配给,贷款无法被配给给中小企业。于是达成共识“是否扩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实质是‘真想还是假想支持中小企业’ 的问题:如果真想支持中小企业,就应该允许银行对中小企业收取较高的贷款利率;如果假想支持中小企业,就把银行的贷款利率限制死”。1998年我国贷款利率上限逐步放开,2004年贷款利率上限实际完全放开。
金融抑制下,正规金融贷款利率无法突破上限管制,而非正规金融却游走于制度之外,利率上限不受限制。如果说,非正规金融存在和发展的根源在于金融抑制这一制度性问题,那么金融自由化理应消除非正规金融市场,也就是说,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以后,正规金融机构凭借其合法的牌照、强大的资金规模以及人才与技术优势,应迅速挤出非正规金融。但是几年过去,正规金融并未挤出非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依然是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提供者。可见,非正规金融必然具备其自身内在的生存机制,使其在不存在金融抑制的情况下于某些方面与正规金融相比仍具有优势。
1.非正规金融在搜集中小企业“软信息”方面具有优势
信息不对称始终是金融领域的核心问题,由其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阻碍了很多原本可以顺利进行的资金融通与风险配置活动。中小企业贷款具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中小企业信息相对而言更加不透明,缺乏财务报表、抵押质押等传递“硬信息”的必要手段;第二,中小企业规模小,必须相应降低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成本,才能维持适当的单位贷款金额所需要的信息搜集成本,使贷款项目的交易费用不至于过高。与正规金融相比,非正规金融通过地缘、人缘等方式能够更以较低的成本搜集到中小企业的“软信息”,而这些“软信息”在进行贷款信用分析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2.非正规金融具有独特的履约保证机制
非正规金融独特的履约保证机制主要体现在重复博弈和暴力收款两个方面。中小企业与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许多体现为“一锤子买卖”;而其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则大多体现出重复博弈的特点。在重复博弈中,信誉的价值增加,违约成本也增加,理性的市场参与会努力保证履约。正规金融机构在出现违约以后,主要的手段是法律;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往往通过“暴力”收款的方式处理问题。对中小企业的违约行为,由于其资产有限,加上法律与社会舆论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法律手段往往难以发挥作用,致使正规金融机构承担较大的违约风险。相比之下,非正规金融机构使用暴力收款,在许多地域文化中能够被人们认可,且通过暴力收款可以收回比采用法律手段更多的资产。此外,暴力收款作为一种现实的威胁,也督促贷款人自动实现履约。
3.非正规金融机构可满足资金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要求
在我国,银行存款及其派生产品,提供的是无风险低收益的风险收益组合;而股票市场提供的是高风险高收益的风险收益组合。部分资金的风险容忍度较银行存款要高,并希望获得更高的收益,但在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上,风险与收益都高于银行存款的投资产品而出现断层。因为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所以所有存款都类似于无风险投资,其风险属性决定了低利率。加之我国正规金融体系中一直存在的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存款类投资产品的回报率无法满足上述资金的需求,这就必然要冲破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以及存款利率上限的约束。非正规金融则可以满足这部分资金相对较高的风险与收益要求。只有这种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普通银行存款的资金,才能与中小企业的风险与成本相匹配;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对于企业及其自身违约的容忍度,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上部分资金的风险收益要求相匹配。
三、 我国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
总的说来,我国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是相对平行的;同时,其业务范围在特定情况下会出现重合,形成竞争关系。
1.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相对平行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作为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各自具有其比较优势。由其内在生存机制所决定,非正规金融更加灵活、便捷,在收集中小企业“软信息”、促使或确保债务人履约等方面明显优于正规金融,且能够迎合风险偏好者对于高风险收益项目的投资需求,因而更适合向中小企业及居民提供零星小额贷款,且善于吸收风险偏好者的资金,但其小规模经营方式却难以通过扩大业务规模而分摊单笔融资业务的运作成本。相比之下,正规金融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管理水平高,具有规模优势,适合提供大额长期贷款,却往往不得不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因此,通常情况下,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各自服务于不同的对象或群体,满足不同的融资需求,从而形成两个相对平行的市场。各国非正规金融市场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麦金农关于金融自由化可以消除非正规金融的观点并未在现实中得到体现[4];相反,在许多实现了金融自由化的国家,非正规金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这一事实也间接地反映出,上述两个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平行的。从另一角度来看,也可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与正规金融市场是互相补充的,它们弥补了彼此业务的真空和不足,从而更好地满足了金融市场上不同层次和特点的融资需求。
2.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存在一定竞争
如上所述,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是相对平行的。在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市场有着各自不同的比较优势,从而各自拥有不同的服务群体;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它们的业务范围也会出现重合,产生激烈的竞争关系。比较常见的是,非正规金融机构凭借其较高的利率,使大量本应流向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入非正规金融机构,引起前者信贷业务萎缩,对金融市场秩序形成极大冲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浙江温州及福建平潭等地的“会案”。在这次事件中,当地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利用其自身优势吸引了大量储蓄资源,直接导致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储蓄来源枯竭,几近倒闭。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市场的这一特点也使得多国政府试图通过提供低利率贷款将前者挤出金融市场,以保护正规金融市场的发展。
四、 我国非正规金融的经济影响
非正规金融在许多国家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对各国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我国,非正规金融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增长
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方面,非正规金融在信息搜集、履约保证机制以及风险与收益匹配方面具有正规金融难以比拟的优势;而更善于提供大额长期贷款的正规金融机构则显得不够灵活和便捷、缺乏资金融通效率。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其兴衰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体经济的成败。然而实际上,我国的正规金融却未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非正规金融则凭借其自身的独特优势,满足了受到正规金融信贷配给歧视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从而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在金融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仍能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与非正规金融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此外,由于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非正规金融也会促使正规金融在借鉴前者经验的过程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质量。
2.提供高风险收益的信贷品,完善市场结构
我国金融市场一直存在产品断层、结构缺失的问题。我国正规金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银行存款及其派生产品提供的是一种无风险低收益的风险收益组合,而迎合风险偏好者需求的高风险收益组合的投资产品却出现断层。风险偏好者手中的资金的风险容忍度较银行存款要高,并希望获得更高的收益;非正规金融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资金风险高,恰好能够满足这部分资金的风险收益组合需求,填补了正规金融的缺陷和不足,从而完善了我国的信贷市场结构。
3.缺乏完善的内控监督机制,增加金融风险
非正规金融的风险远高于正规金融。首先,非正规金融主要为信息不透明、信用度较低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市场领域本身就是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部分。其次,非正规金融在风险控制方面往往不具备正规金融的规范制度以及技术人才,致使内控缺失、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再次,虽然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一样都是基于汇聚方式处理风险,但是非正规金融的业务范围和规模相对狭小,阻碍了风险在较广阔范围的分担;同时,大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不计提准备金,加大了经营风险。最后,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相对薄弱,其经营运作的稳健性远低于正规金融机构。以上几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导致非正规金融的风险大大提高,容易对宏观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4.导致货币供应量指标失真,误导货币调控
由于利率弹性不足,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调控政策。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非正规金融提供的贷款,与正规金融提供的贷款具有同样的属性。但在货币统计中,非正规金融融通的资金数据缺失,导致货币供应量指标严重失真,会对我国货币调控起到误导作用,从而削弱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影响货币政策效果。
五、 结论与建议
与正规金融相比,非正规金融有着难以替代的比较优势,与其通过行政力量强行禁止,不如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加以适当的监督管理和扶持引导,从而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非正规金融的优势。具体说来,有以下两点建议:
1.非正规金融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应适当阳光化
非正规金融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优势,表现在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搜集、履约保证机制的设计以及风险与收益的匹配等方面,这些优势决定了非正规金融的运作模式具有其内在必然性。非正规金融中存在的高利贷、暴力收款等情况,是资金需求方的自由选择,如果不通过非正规金融借贷,其处境将会更加困难。以价格改革为核心的金融自由化并不能提高正规金融在这些方面的活性,所以对于消除二元金融结构并不具有太多作用。非正规金融的不良影响主要源于透明度问题。由于非正规金融具有灰色金融的特点,所以常常表现为逃避监管的地下金融模式。这导致政府在货币政策调控、金融风险控制等方面缺乏必要的信息。目前我国非正规金融与地方政府大多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共同体,行政抑制只会导致寻租行为。国家不如承认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法性,要求其进行登记、备案,将相关活动阳光化。当然,对于“黑色金融”,如以非法集资为目的、具有诈骗性质的合会等非正规金融,应予以坚决打击,以避免其扰乱金融秩序,损害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对宏观经济造成冲击。
2.非正规金融风险符合资金容忍度,无需过多救助
高风险高回报是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重要区别之一。非正规金融出现高于正规金融活动的风险,是由资金供求双方的特点所共同决定的。让资金供给者承担相应的违约风险,既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这部分资金可以容忍的。因此,政府不必像对待正规金融一样也为非正规金融提供隐性存款保险。此外,单一非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只在较小的区域范围内进行,且往往不存在太多复杂的金融机构,这就决定了其对于系统性风险的贡献是有限的。违约往往能被控制在局部范围,不至于对我国整体金融稳定产生太多的影响。为了克服非正规金融所存在的一些弊端,我们应对非正规金融加以扶持和引导,形成较为完善的非正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一系列的中介服务机构为非正规金融提供服务,构建非正规金融的服务体系,可以提高非正规金融的融资效率。
参考文献:
[1] ADB.Informal Finance in Asia[R].Asian Development Outlook,1990.
[2] World Bank.Global Development Finance[R].World Bank, 1997.
[3] 李富有,匡桦.隐性约束与非正规金融市场融资——基于借款人选择的解释[J].南开经济研究,2010,(2).
[4] 罗纳德·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3-18.
[5] Stiglitz, J. E.,Weiss,A.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1981,71(3):393-410.
[6] Besley,T.,Levenson,A.R.The Role of Informal Finance in Household Capital Accumulation: Evidence From Taiwan[J].Economics Journal,1996,106(3):39-59.
[7] 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7).
[8] 高新波,张军田.金融抑制还是信息优势——重论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根源[J].商场现代化,2006,(11).
[9] 罗党论,黄有松,聂超颖.非正规金融发展、信任与中小企业互助融资机制——基于温州苍南新渡村互助融资的实地调查[J].南方经济,2011,(5).
[10] 林淑乐,张沙琪,杨丰粟.后金融危机时代下中小企业融资与非正规金融——基于温州民营企业的经验证据[J].财会研究,2011,(4).
[11] 宋建华.我国企业的融资行为研究——基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考察[J].中国经济问题, 2011,(5).
[12] 邵传林.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微观机理与政策测度:国外文献评述[J].经济评论, 2011,(4).
[13] 陈静.非正规金融与我国农村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 2010,(12).
Non-Formal Financial Problems In China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ual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Its Economic Impacts
YU Bo-yang1, SHEN Qing-jie2
(1.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Birmingham, B15 2TT. UK;
2.School of Economics, Tianj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Tianjin 300222,China)
Abstract:
For recent years, there has been more attention on development problems of non-formal finance, and it has become one of the hot issues of economic theory. For a long time, the large-scale enterprises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mainly obtain credit fund from formal financial way, while medium and small-sized enterprises mainly obtain credit fund from non-formal financial way, therefore it forms a relatively fragmented dual financial structure. It is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by many scholars that financial suppression is the main reason of formation of dual finance in China, and the weakening of dual finance also becomes an original driving force of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reform. The debt crisis in Wenzhou, which broke out at the beginning of 2011, further brought non-formal finance into widespread attention. It has become a focus that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private lending, to promote financial reform and innovation, and to achieve the openness and legalization of non-formal finance.
Key words:non-formal finance; dual finance;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责任编辑:杨全山)
收稿日期:2012-01-22
作者简介:
俞伯阳(1989-),男,天津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货币银行学研究。E-mail:yuboyangpj@hotmail.com
沈庆劼(1983-),男,江苏镇江人,讲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银行与保险研究。E-mail:shenqingjie@gmail.com
近几年来非正规金融的发展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已成为经济理论的热点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大型企业与国有企业主要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资金,中小企业主要从非正规金融获得信贷资金,形成了相对割裂的二元金融结构。学者们普遍认为金融抑制是我国二元金融产生的主要原因,弱化二元金融也成为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原动力。始于2011年初的温州债务危机使非正规金融进一步受到广泛关注。加强民间借贷的疏导与监管、推动金融改革与创新、实现非正规金融的阳光化与合法化等日益成为热点问题。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 二元金融; 金融自由化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2)04-0045-05
一、 引 言
非正规金融是与正规金融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其中亚洲发展银行给出的定义得到国内外学者广泛认同,即非正规金融是指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备金和流动性、存贷款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1]。世界银行对非正规金融进行了类似的界定,即非正规金融是指那些没有被官方监管、控制到的金融活动[2]。与非正规金融相关的另一概念是二元金融。目前,国内学者对二元金融的概念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城乡二元金融”,即发达的现代银行体系和农村金融机构分别服务于城市和农村经济主体的现象,它与我国当前的二元经济结构是密切相关的;另一种则是指现行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同时并存的现象。本文提到的“二元金融”指的是后者。
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目前非正规金融的形式主要包括民间借贷、合会、银背、钱庄、典当行、企业集资、农村合作基金会、金融服务社以及证券业地下拆借市场等。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难以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而非正规金融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浙江、福建及河北省2004年的民间融资规模相当于各自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而江西上饶市2004年的民间融资规模超过其当年贷款增量的1/3。作为中国的“市场经济风向标”,温州的非正规金融尤为活跃,对于其通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发展迅速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起着无可代替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1年7月发布的《温州市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温州民间借贷的规模为1 100亿元;事实上,由于民间融资多以半公开、半地下的方式运行,实际的民间借贷规模很可能高于上述数据。
然而长期以来,非正规金融在我国缺乏明确的定位,一般被认为是处于“灰色地带”。经验表明,非正规金融难以监管,且易于爆发风险而对实体经济产生巨大冲击[3]。始于2011年初的温州债务危机使非正规金融进一步受到广泛关注。随着温州市政府于9月份启动应急救市措施,加强民间借贷的疏导与监管、推动金融改革与创新、实现非正规金融的阳光化与合法化等日益成为热点问题。
关于非正规金融,麦金农认为其产生的体制性根源是金融抑制,并认为金融自由化可以消除非正规金融市场[4];Stiglitz和Weiss通过均衡信贷配给模型,首次将信息不对称引入信贷市场的分析框架[5];Besley和Levenson认为,非正规金融具有极高的灵活性,因而能在快速增长的转型经济中满足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充足资金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6]。国内学者也对非正规金融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林毅夫和孙希芳指出,信息不对称是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的根本原因[7];高新波和张军田则认为无论金融抑制还是信息优势都无法很好地解释非正规金融的存在[8];罗党论等从“信任”这一视角,以温州苍南县为研究样本,对当地中小企业互助融资的形成、运行及风控机制进行了实地考察[9];林淑乐等基于温州民营企业的经验证据,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相关因素以及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占的地位及作用[10]。
二、 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内在生存机制
与中国经济中的其他问题一样,人们习惯性地把制度因素作为问题存在的本源,认为金融抑制所导致的制度扭曲是我国非正规金融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原因。所谓金融抑制,主要体现为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这种管制的初衷在于实现金融赶超,然而它的本身却导致了资源的扭曲配置。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虽然其愿意为此付出较高的利息,但由于上限管制的存在,商业银行却不能从中小企业贷款中获得与风险相适应的利息收入,于是出现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现象。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上限管制下,进行信贷配给,贷款无法被配给给中小企业。于是达成共识“是否扩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实质是‘真想还是假想支持中小企业’ 的问题:如果真想支持中小企业,就应该允许银行对中小企业收取较高的贷款利率;如果假想支持中小企业,就把银行的贷款利率限制死”。1998年我国贷款利率上限逐步放开,2004年贷款利率上限实际完全放开。
金融抑制下,正规金融贷款利率无法突破上限管制,而非正规金融却游走于制度之外,利率上限不受限制。如果说,非正规金融存在和发展的根源在于金融抑制这一制度性问题,那么金融自由化理应消除非正规金融市场,也就是说,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以后,正规金融机构凭借其合法的牌照、强大的资金规模以及人才与技术优势,应迅速挤出非正规金融。但是几年过去,正规金融并未挤出非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依然是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提供者。可见,非正规金融必然具备其自身内在的生存机制,使其在不存在金融抑制的情况下于某些方面与正规金融相比仍具有优势。
1.非正规金融在搜集中小企业“软信息”方面具有优势
信息不对称始终是金融领域的核心问题,由其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阻碍了很多原本可以顺利进行的资金融通与风险配置活动。中小企业贷款具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中小企业信息相对而言更加不透明,缺乏财务报表、抵押质押等传递“硬信息”的必要手段;第二,中小企业规模小,必须相应降低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成本,才能维持适当的单位贷款金额所需要的信息搜集成本,使贷款项目的交易费用不至于过高。与正规金融相比,非正规金融通过地缘、人缘等方式能够更以较低的成本搜集到中小企业的“软信息”,而这些“软信息”在进行贷款信用分析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2.非正规金融具有独特的履约保证机制
非正规金融独特的履约保证机制主要体现在重复博弈和暴力收款两个方面。中小企业与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许多体现为“一锤子买卖”;而其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则大多体现出重复博弈的特点。在重复博弈中,信誉的价值增加,违约成本也增加,理性的市场参与会努力保证履约。正规金融机构在出现违约以后,主要的手段是法律;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往往通过“暴力”收款的方式处理问题。对中小企业的违约行为,由于其资产有限,加上法律与社会舆论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法律手段往往难以发挥作用,致使正规金融机构承担较大的违约风险。相比之下,非正规金融机构使用暴力收款,在许多地域文化中能够被人们认可,且通过暴力收款可以收回比采用法律手段更多的资产。此外,暴力收款作为一种现实的威胁,也督促贷款人自动实现履约。
3.非正规金融机构可满足资金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要求
在我国,银行存款及其派生产品,提供的是无风险低收益的风险收益组合;而股票市场提供的是高风险高收益的风险收益组合。部分资金的风险容忍度较银行存款要高,并希望获得更高的收益,但在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上,风险与收益都高于银行存款的投资产品而出现断层。因为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所以所有存款都类似于无风险投资,其风险属性决定了低利率。加之我国正规金融体系中一直存在的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存款类投资产品的回报率无法满足上述资金的需求,这就必然要冲破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以及存款利率上限的约束。非正规金融则可以满足这部分资金相对较高的风险与收益要求。只有这种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普通银行存款的资金,才能与中小企业的风险与成本相匹配;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对于企业及其自身违约的容忍度,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上部分资金的风险收益要求相匹配。
三、 我国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
总的说来,我国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是相对平行的;同时,其业务范围在特定情况下会出现重合,形成竞争关系。
1.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相对平行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作为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各自具有其比较优势。由其内在生存机制所决定,非正规金融更加灵活、便捷,在收集中小企业“软信息”、促使或确保债务人履约等方面明显优于正规金融,且能够迎合风险偏好者对于高风险收益项目的投资需求,因而更适合向中小企业及居民提供零星小额贷款,且善于吸收风险偏好者的资金,但其小规模经营方式却难以通过扩大业务规模而分摊单笔融资业务的运作成本。相比之下,正规金融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管理水平高,具有规模优势,适合提供大额长期贷款,却往往不得不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因此,通常情况下,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各自服务于不同的对象或群体,满足不同的融资需求,从而形成两个相对平行的市场。各国非正规金融市场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麦金农关于金融自由化可以消除非正规金融的观点并未在现实中得到体现[4];相反,在许多实现了金融自由化的国家,非正规金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这一事实也间接地反映出,上述两个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平行的。从另一角度来看,也可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与正规金融市场是互相补充的,它们弥补了彼此业务的真空和不足,从而更好地满足了金融市场上不同层次和特点的融资需求。
2.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存在一定竞争
如上所述,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是相对平行的。在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市场有着各自不同的比较优势,从而各自拥有不同的服务群体;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它们的业务范围也会出现重合,产生激烈的竞争关系。比较常见的是,非正规金融机构凭借其较高的利率,使大量本应流向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入非正规金融机构,引起前者信贷业务萎缩,对金融市场秩序形成极大冲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浙江温州及福建平潭等地的“会案”。在这次事件中,当地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利用其自身优势吸引了大量储蓄资源,直接导致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储蓄来源枯竭,几近倒闭。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市场的这一特点也使得多国政府试图通过提供低利率贷款将前者挤出金融市场,以保护正规金融市场的发展。
四、 我国非正规金融的经济影响
非正规金融在许多国家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对各国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我国,非正规金融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增长
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方面,非正规金融在信息搜集、履约保证机制以及风险与收益匹配方面具有正规金融难以比拟的优势;而更善于提供大额长期贷款的正规金融机构则显得不够灵活和便捷、缺乏资金融通效率。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其兴衰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体经济的成败。然而实际上,我国的正规金融却未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非正规金融则凭借其自身的独特优势,满足了受到正规金融信贷配给歧视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从而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在金融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仍能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与非正规金融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此外,由于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非正规金融也会促使正规金融在借鉴前者经验的过程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质量。
2.提供高风险收益的信贷品,完善市场结构
我国金融市场一直存在产品断层、结构缺失的问题。我国正规金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银行存款及其派生产品提供的是一种无风险低收益的风险收益组合,而迎合风险偏好者需求的高风险收益组合的投资产品却出现断层。风险偏好者手中的资金的风险容忍度较银行存款要高,并希望获得更高的收益;非正规金融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资金风险高,恰好能够满足这部分资金的风险收益组合需求,填补了正规金融的缺陷和不足,从而完善了我国的信贷市场结构。
3.缺乏完善的内控监督机制,增加金融风险
非正规金融的风险远高于正规金融。首先,非正规金融主要为信息不透明、信用度较低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市场领域本身就是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部分。其次,非正规金融在风险控制方面往往不具备正规金融的规范制度以及技术人才,致使内控缺失、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再次,虽然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一样都是基于汇聚方式处理风险,但是非正规金融的业务范围和规模相对狭小,阻碍了风险在较广阔范围的分担;同时,大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不计提准备金,加大了经营风险。最后,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相对薄弱,其经营运作的稳健性远低于正规金融机构。以上几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导致非正规金融的风险大大提高,容易对宏观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4.导致货币供应量指标失真,误导货币调控
由于利率弹性不足,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调控政策。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非正规金融提供的贷款,与正规金融提供的贷款具有同样的属性。但在货币统计中,非正规金融融通的资金数据缺失,导致货币供应量指标严重失真,会对我国货币调控起到误导作用,从而削弱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影响货币政策效果。
五、 结论与建议
与正规金融相比,非正规金融有着难以替代的比较优势,与其通过行政力量强行禁止,不如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加以适当的监督管理和扶持引导,从而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非正规金融的优势。具体说来,有以下两点建议:
1.非正规金融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应适当阳光化
非正规金融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优势,表现在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搜集、履约保证机制的设计以及风险与收益的匹配等方面,这些优势决定了非正规金融的运作模式具有其内在必然性。非正规金融中存在的高利贷、暴力收款等情况,是资金需求方的自由选择,如果不通过非正规金融借贷,其处境将会更加困难。以价格改革为核心的金融自由化并不能提高正规金融在这些方面的活性,所以对于消除二元金融结构并不具有太多作用。非正规金融的不良影响主要源于透明度问题。由于非正规金融具有灰色金融的特点,所以常常表现为逃避监管的地下金融模式。这导致政府在货币政策调控、金融风险控制等方面缺乏必要的信息。目前我国非正规金融与地方政府大多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共同体,行政抑制只会导致寻租行为。国家不如承认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法性,要求其进行登记、备案,将相关活动阳光化。当然,对于“黑色金融”,如以非法集资为目的、具有诈骗性质的合会等非正规金融,应予以坚决打击,以避免其扰乱金融秩序,损害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对宏观经济造成冲击。
2.非正规金融风险符合资金容忍度,无需过多救助
高风险高回报是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重要区别之一。非正规金融出现高于正规金融活动的风险,是由资金供求双方的特点所共同决定的。让资金供给者承担相应的违约风险,既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这部分资金可以容忍的。因此,政府不必像对待正规金融一样也为非正规金融提供隐性存款保险。此外,单一非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只在较小的区域范围内进行,且往往不存在太多复杂的金融机构,这就决定了其对于系统性风险的贡献是有限的。违约往往能被控制在局部范围,不至于对我国整体金融稳定产生太多的影响。为了克服非正规金融所存在的一些弊端,我们应对非正规金融加以扶持和引导,形成较为完善的非正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一系列的中介服务机构为非正规金融提供服务,构建非正规金融的服务体系,可以提高非正规金融的融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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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Formal Financial Problems In China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ual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Its Economic Impacts
YU Bo-yang1, SHEN Qing-jie2
(1.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Birmingham, B15 2TT. UK;
2.School of Economics, Tianj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Tianjin 300222,China)
Abstract:
For recent years, there has been more attention on development problems of non-formal finance, and it has become one of the hot issues of economic theory. For a long time, the large-scale enterprises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mainly obtain credit fund from formal financial way, while medium and small-sized enterprises mainly obtain credit fund from non-formal financial way, therefore it forms a relatively fragmented dual financial structure. It is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by many scholars that financial suppression is the main reason of formation of dual finance in China, and the weakening of dual finance also becomes an original driving force of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reform. The debt crisis in Wenzhou, which broke out at the beginning of 2011, further brought non-formal finance into widespread attention. It has become a focus that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private lending, to promote financial reform and innovation, and to achieve the openness and legalization of non-formal finance.
Key words:non-formal finance; dual finance;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责任编辑:杨全山)
收稿日期:2012-01-22
作者简介:
俞伯阳(1989-),男,天津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货币银行学研究。E-mail:yuboyangpj@hotmail.com
沈庆劼(1983-),男,江苏镇江人,讲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银行与保险研究。E-mail:shenqingjie@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