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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必需解决现实问题。一方面,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确保农民土地流转后不会出现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就是通过流转方式的法律化探讨需求通过制度创新为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生存权保障找到现实可行的途径。通过立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合作社这种新型的商事组织形态,对解决土地流转和城乡二元土地结构将起到重要的示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