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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董巍(1980-—),男,四川自贡人,四川理工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民商法、法治教育等工作。
摘 要: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我国近年来产权式商铺在许多大中小城市中被广泛的使用和推广。产权式商铺的实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确实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因而,对于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主要阐述了产权式商铺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产权式商铺在开发和经营使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产权式商铺开发与使用的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索,旨在为提高我国产权式商铺发展的水平而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产权式商铺;法律规制;必要性
产权式商铺不仅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给投资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产权式商铺实行的过程中,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其中存在的问题如产权登记纠纷、产权分散等等都具有十分的严重性。我国经济领域虽然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并且其研究应用在实际的产权式商铺运行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但是随着产权式商铺的不断发展壮大,现有的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研究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在经济的发展中,要加强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必要性的研究,并且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将对这一研究纳入到我国经济发展中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从而促进我国产权式商铺的健康发展和进步。
一、產权式商铺在开发和经营使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产权式商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无论是在开发方面,还是在经营方面都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一些投资者的利益等等。产权式商铺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但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者与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时产生的纠纷
就笔者看来,产权式商铺应用中存在的最为严重的一点问题就是投资者与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时容易产生利益上的纠纷。这主要是由于当下的房屋权属登记规则对于产权式商铺相关的登记问题并没有进行十分明确的规定。在实际的产权登记中,各个地区对于登记的要求以及标准都不同。这就十分容易引起一些纠纷问题。例如在一些地区对于产权式商铺可以登记为确权,而在一些城市又不允许对产权式商铺中的虚拟产权进行登记。如此一来,势必会在登记方面出现大量的问题。
出现产权纠纷的原因还在于开发商所销售的地产是以产权式商铺形式进行出售的,并且通常都是以费独立商铺进行出售。虽然开发商与投资者进行协议会为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独立产权证。但是,在后期的经营发展中,由于某些原因,投资者计划出租或出让店面,而这个时候开发商仍然没有将独立产权证办好,那么更为严重的纠纷也就产生了。由于产权式商铺产权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出现这种纠纷是特别常见的现象。
2、经营公司到期或半路退出,给投资者带来的难题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商铺,其投资的根本目的就是获得经济利益,产权式商铺的投资者亦是如此。如果商铺的投资者或是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经营不利、亏损等现象,如果没有任何措施可以实行,那么就必须要退出经营;又或者是产权式商铺到期等等,上述两种现象在经济的发展中是常会出现的两种现象。而在产权式商铺中,如果出现这两种现象,那么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难题。这主要是由于产权式商铺在出现上述状况时,其所在的开发商早就不在涉及这些产权问题了,也就是说,在这一过程中,开发商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而这就给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尚在经营使用中的产权式商铺项目投资者也处于劣势地位
就我国当下的商铺经营中,有许多商铺采取这种产权式商铺的形式。并且这些商铺在经营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近年来,我国在经济上就产权式商铺相关方面的问题,投资者和管理公司出现了多起谈判就纠纷事件,并且投资者还有多次都是集体的形式与管理公司发生纠纷。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投资者往往是处于劣势的一方,不能实现自己的经济权益。从这些事件中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产权式商铺这一问题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在产权式商铺上缺乏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制。这才使得投资者处于被动的、劣势的地位。
二、对产权式商铺开发与使用的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由上述可知,产权式商铺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产权纠纷、投资者产权分散等多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对投资者的一些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为了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必须要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笔者在此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索,希望能够为产权式商铺的良好发展而做出一些贡献。
随着产权式商铺这种形式的不断深入,再加之我国在经济发展中逐渐完善的政策以及规范。产权式商铺也在这一形势下不断的暴露出以上种种严重的问题。并且由于一些纠纷事件都是以集体纠纷、或者集体罢工的形式出现,所以,产权式商铺中存在的问题更让人印象深刻,触目惊心。在出现状况时,投资者得不到原有的多方面的程度等等,使得许许多多的投资者受损严重。而研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产权式商铺不仅在经济发展中的许多方面经受不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同时在产权式商铺操作的过程中,更是没有明确的规范。所以,缺乏法律规制就是导致产权式商铺出现诸多问题的首要原因。
为了解决已开发商业地产的经营收益问题,也为了建立规范的产权式商铺开发市场,用好用活该种开发模式,更重要的是不造成资源和资金浪费,使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得到均衡增长,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安全,有必要进行创造性研究,把该种房产的金融价值开发出来。从商铺开发设计的产业经营、商业地产开发与规划、投资合作、经济干预等方面,由建筑规划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商业登记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参与,考虑各方利益诉求,从房地产法律、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和信托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上,多维度探索对该种开发方式的事前的规范体系和事后的调整机制,对“产权式商铺”的开发和运营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综合法律规制,探寻利用产权式商铺高效经营的长效机制,为指导经济实践服务。
产权式商铺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多以对其的研究就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而以上仅仅只是笔者对于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几个方面的研究,并且由于笔者研究能力有限,所以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都还比较浅显。所以,仅仅凭借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来加强产权式商铺的健康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经济领域的相关专业人士还需要对产权式商铺这一课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结语:综上所述,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必要性的研究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产权式商铺的进一步应用和推广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然而,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研究,再加之我国经济领域对于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必要性的研究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因而不利于实际的应用。所以,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要加强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重视和研究,并且要从产权式商铺的多个角度,从法律规制的多个方面进行研究,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 杨玉英.产权式物业综合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探析——以内蒙古包头市产权式物业开发为视角[J].前沿.2012(09).
[2] 贾秀玲.我国虚拟产权式商铺的风险分析[J].生产力研究.2011(12).
[3] 张茜.论产权式商铺经营模式中的法律关系及法律适用[D].南京大学2011.
摘 要: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我国近年来产权式商铺在许多大中小城市中被广泛的使用和推广。产权式商铺的实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确实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因而,对于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主要阐述了产权式商铺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产权式商铺在开发和经营使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产权式商铺开发与使用的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索,旨在为提高我国产权式商铺发展的水平而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产权式商铺;法律规制;必要性
产权式商铺不仅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给投资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产权式商铺实行的过程中,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其中存在的问题如产权登记纠纷、产权分散等等都具有十分的严重性。我国经济领域虽然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并且其研究应用在实际的产权式商铺运行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但是随着产权式商铺的不断发展壮大,现有的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研究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在经济的发展中,要加强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必要性的研究,并且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将对这一研究纳入到我国经济发展中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从而促进我国产权式商铺的健康发展和进步。
一、產权式商铺在开发和经营使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产权式商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无论是在开发方面,还是在经营方面都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一些投资者的利益等等。产权式商铺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但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者与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时产生的纠纷
就笔者看来,产权式商铺应用中存在的最为严重的一点问题就是投资者与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时容易产生利益上的纠纷。这主要是由于当下的房屋权属登记规则对于产权式商铺相关的登记问题并没有进行十分明确的规定。在实际的产权登记中,各个地区对于登记的要求以及标准都不同。这就十分容易引起一些纠纷问题。例如在一些地区对于产权式商铺可以登记为确权,而在一些城市又不允许对产权式商铺中的虚拟产权进行登记。如此一来,势必会在登记方面出现大量的问题。
出现产权纠纷的原因还在于开发商所销售的地产是以产权式商铺形式进行出售的,并且通常都是以费独立商铺进行出售。虽然开发商与投资者进行协议会为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独立产权证。但是,在后期的经营发展中,由于某些原因,投资者计划出租或出让店面,而这个时候开发商仍然没有将独立产权证办好,那么更为严重的纠纷也就产生了。由于产权式商铺产权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出现这种纠纷是特别常见的现象。
2、经营公司到期或半路退出,给投资者带来的难题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商铺,其投资的根本目的就是获得经济利益,产权式商铺的投资者亦是如此。如果商铺的投资者或是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经营不利、亏损等现象,如果没有任何措施可以实行,那么就必须要退出经营;又或者是产权式商铺到期等等,上述两种现象在经济的发展中是常会出现的两种现象。而在产权式商铺中,如果出现这两种现象,那么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难题。这主要是由于产权式商铺在出现上述状况时,其所在的开发商早就不在涉及这些产权问题了,也就是说,在这一过程中,开发商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而这就给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尚在经营使用中的产权式商铺项目投资者也处于劣势地位
就我国当下的商铺经营中,有许多商铺采取这种产权式商铺的形式。并且这些商铺在经营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近年来,我国在经济上就产权式商铺相关方面的问题,投资者和管理公司出现了多起谈判就纠纷事件,并且投资者还有多次都是集体的形式与管理公司发生纠纷。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投资者往往是处于劣势的一方,不能实现自己的经济权益。从这些事件中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产权式商铺这一问题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在产权式商铺上缺乏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制。这才使得投资者处于被动的、劣势的地位。
二、对产权式商铺开发与使用的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由上述可知,产权式商铺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产权纠纷、投资者产权分散等多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对投资者的一些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为了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必须要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笔者在此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索,希望能够为产权式商铺的良好发展而做出一些贡献。
随着产权式商铺这种形式的不断深入,再加之我国在经济发展中逐渐完善的政策以及规范。产权式商铺也在这一形势下不断的暴露出以上种种严重的问题。并且由于一些纠纷事件都是以集体纠纷、或者集体罢工的形式出现,所以,产权式商铺中存在的问题更让人印象深刻,触目惊心。在出现状况时,投资者得不到原有的多方面的程度等等,使得许许多多的投资者受损严重。而研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产权式商铺不仅在经济发展中的许多方面经受不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同时在产权式商铺操作的过程中,更是没有明确的规范。所以,缺乏法律规制就是导致产权式商铺出现诸多问题的首要原因。
为了解决已开发商业地产的经营收益问题,也为了建立规范的产权式商铺开发市场,用好用活该种开发模式,更重要的是不造成资源和资金浪费,使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得到均衡增长,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安全,有必要进行创造性研究,把该种房产的金融价值开发出来。从商铺开发设计的产业经营、商业地产开发与规划、投资合作、经济干预等方面,由建筑规划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商业登记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参与,考虑各方利益诉求,从房地产法律、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和信托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上,多维度探索对该种开发方式的事前的规范体系和事后的调整机制,对“产权式商铺”的开发和运营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综合法律规制,探寻利用产权式商铺高效经营的长效机制,为指导经济实践服务。
产权式商铺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多以对其的研究就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而以上仅仅只是笔者对于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几个方面的研究,并且由于笔者研究能力有限,所以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都还比较浅显。所以,仅仅凭借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来加强产权式商铺的健康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经济领域的相关专业人士还需要对产权式商铺这一课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结语:综上所述,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必要性的研究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产权式商铺的进一步应用和推广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然而,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研究,再加之我国经济领域对于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必要性的研究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因而不利于实际的应用。所以,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要加强对产权式商铺实行法律规制的重视和研究,并且要从产权式商铺的多个角度,从法律规制的多个方面进行研究,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 杨玉英.产权式物业综合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探析——以内蒙古包头市产权式物业开发为视角[J].前沿.2012(09).
[2] 贾秀玲.我国虚拟产权式商铺的风险分析[J].生产力研究.2011(12).
[3] 张茜.论产权式商铺经营模式中的法律关系及法律适用[D].南京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