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不断利用在境外的设备发射非法电视信号,攻击我国“鑫诺”卫星,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非法组织公然违反人类公共道德准则、肆意践踏广播电视、民用通信基本法则的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根本权益,影响了我国广播电视信号的正常传播和观众对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收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遭到了中国人民和世界舆论的同声谴责。卫星电视信号覆盖面广,在我国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约占80%的农户仍以收看无线地面电视或卫星电视的方式收听、收看广播电视。为此,及时扼制非法分子对我国卫星电视信号的干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