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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国,1949年2月出生于苏北滨海县的一个贫苦农家,到41岁才被提升为石矿矿长、党委书记。此后的几年间,李章国一帆风顺,频频晋升。2000年初,南京化建集团组建,李章国出任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7月,53岁的李章国正式升任化建集团董事长,成了正局级干部,可谓大器晚成。
化建集团旗下拥有近百家企业,在职员工多达十余万,作为这个“超级航母”的舵手,李章国手头拥有的权力可谓炙手可热。然而,登上权力顶峰的李章国却未能把握好自己,直接诱发他贪欲萌生的便是企业的改制机遇。
还在李章国担任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时,集团下属企业开始启动改制,其中某复合材料公司被确定为较早改制的企业之一。为了得到帮助,该公司总经理路军于2000年春节前夕来到李章国家中拜年,给他送上了一个2000元的红包,李章国推辞一阵后收下了。区区2000元,应该是李章国自担任集团“二把手”来首次收受下属送上的金钱……
伸手容易收手难,这是贪官走向堕落的共性所在,李章国也未能幸免。某岩棉厂因资不抵债也被确定为较早改制的企业行列。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交由集团内的新型建筑材料总厂托管,原岩棉厂厂长杨二陵“咸鱼翻身”般被任命为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厂长。由于在这个过程中李章国帮了他不少忙,所以杨二陵一直想报答他。2002年7月间,集团上下正疯传李章国将要接任集团“一把手”的消息,而此时李章国正欲购买市内某小区的一套房源为大儿子做婚房,杨二陵抓住这一机遇,“抢”先为其支付了26.6万元的首付款。接纳了杨二陵的这笔巨额“资助”后,开始几个月李章国心里还有点发抖,但想到之前确曾帮过杨二陵不少忙,加上杨二陵这人又很讲哥们义气,李章国这才慢慢放下心来,又接受了杨二陵为其新房装潢所支付的10万元装潢费。
正式出任集团“一把手”后,集团下属企业改制全面推开,一个个头脑精明的企业负责人或商人都瞄准了这个机遇,李章国作为集团内说一不二的人物,更成为他们巴结的对象。在“糖衣炮弹”的轮番进攻下,已尝到受贿甜头的李章国彻底失去了抵抗力,开始把手越伸越长……
拿份外工资还让儿子吃空饷
刘天生是一家化工企业的董事长,其原先的工厂坐落在江北浦口区,李章国担任集团“一把手”后,为该企业整体搬迁帮了大忙。改制过程中,刘天生为谋求企业利益,又三番五次去找李章国,第一次送上3000元李章国收下后,刘天生便加大了送钱的力度,由开始的千元递增到最后一次高达5万元。
得了好处的李章国自然要帮对方的忙,于是在他的鼎力支持下,刘天生的集团顺利并购了一家化工厂和设计院,实现了做大做强。与此同时,刘天生作为改制后的企业负责人,年薪也大幅度提高。
刘天生心里清楚,作为集团下属企业,唯有与李章国建立亲密和互信关系,自己的企业才能不断发展,那么如何才能达成这一目的呢?刘天生以自己对李章国的把握,认为只有靠砸钱这条路才能行得通。
2003年夏天,刘天生结识了李章国的大儿子李强,便想出个主意。他找到李章国说:“你儿子学历高、懂法律,我想让他在我的企业里帮忙搞点咨询,每个月我给他发点工资,你看如何?”李章国知道对方所说的“工资”含义,也知道他这么做实际上是冲自己来的,不过他仍点头答应。于是李强与刘天生签订了一份协议,之后李强以法律顾问的名义,每个月从刘天生那边领取税前近2万元的“工资”。
几年后,李章国想起此事,觉得银行卡记录容易被暴露,于是就找到刘天生表示不妥。刘天生接受了李章国的建议,此后给李强的“工资”被改成了直接送现金。每次刘天生上门,如果李强不在,他就干脆直接把钱给李章国夫妇。从2003年8月至2009年7月的6年间,刘天生支付李强的“工资”数额达到了税后91.8万多元。
李章国除了利用手中权力让儿子李强吃空饷外,他自己也在下属企业拿份外“工资”。前文提到的新型建筑材料总厂“一把手”杨二陵是个很会来事的人。2003年1月,为感谢李章国对其企业旗下的化建咨询公司业务承接、新型建筑材料总厂申请拨款等事项上给予的支持,杨二陵以“郑美华”的名义办了一张交通银行卡送给李章国,“我给你办了一张卡,以后每月给你打点车马费进去。”李章国接过卡笑了笑道:“那谢谢你了,反正我出差也多。”
自打李章国收下卡后,杨二陵就吩咐手下财务人员每月向李章国控制的卡里打5000元,几乎从未间断过。到2007年7月止,杨二陵共向李章国的卡里打了28万元。李章国凭着手中的权力,来钱竟是如此容易,几年间父子俩靠吃空饷就捞了120万元。
买房靠赞助,赠房照样拿
自从为大儿子李强买婚房得了杨二陵的巨额好处后,精明的李章国对买房的兴趣越来越大。这其中的缘故一是房子升值快,二是凡买房总会有人大手笔“赞助”。
利用买房捞钱,李章国的手法各有不同。2002年下半年,他想买市内某新建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却发现有20万元的资金缺口,于是就找到集团所属的某复合材料公司总经理朱森“借”钱。朱森二话没说,先凑了9万元给李章国,回头又拿了11万元交给他。这次“借”钱既没打借条,事后李章国也从不提起。还是这年的年底,李章国在购买鼓楼区文云巷的房子时,从一个得益于他的老板手中分两次要走20万元,至2009年国庆节前,这20万元李章国不仅没还,而且装聋作哑只字不提。
要说直接向人要钱或“借”钱买房太显赤裸裸的话,下面的几起“谋”房经历,李章国就做得“有些技术含量”了。
南京某投资集团公司老总陈胜与李章国的关系非同一般,两人成为“铁哥们”也是利益交换而形成。2003年,化建集团下属企业改制时,陈胜因有意收购南京吉山铁矿而找到刚坐上“一把手”交椅不久的李章国,后在李章国的积极撮合下,陈胜的公司不仅轻松拿下铁矿,而且占了不少利益上的便宜。
为了感谢李章国,2003年4月,陈胜有意邀请李章国参观其公司在市区中山北路开发的“金润大厦”,李章国领悟到了陈胜的用意,当即表示有兴趣去看看。几天后李章国在陈胜的陪同下前往看房,看着看着李章国就流露出了弄一套的意向。不久,李章国即安排侄女李方芳前往陈胜公司的售楼处,办理了中山北路611号某幢1803室房产的购买手续,两证也暂时办在李方芳的名下。这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李章国其实分文未花便弄到了手,当时该套房子的市场价为51万余元,如果按现在的价值算,起码在200万元以上。
2007年,距南京不远的安徽一家依山傍水的酒店式公寓在南京打售楼广告,李章国得知后,认为那是个既可投资又可用作休闲养性的好地方,于是李章国把购买安徽酒店式公寓的想法有意透露给了杨二陵,自知抱住李章国大腿不愁发不了财的杨二陵当即表态自己认识那个开发商,如果搞团购还能再便宜一些。
时隔不久,李章国以购买上述房产为由,从一个曾得到自己关照过的老板处弄来15万元,他将这笔钱作为购房款试探性地交给了杨二陵,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次杨二陵居然收了他的钱。正为这事大生闷气时,怎知杨二陵很快又让他转怒为喜,原因是他买一套房杨二陵却给了他两套房的钥匙。当杨二陵笑嘻嘻地把两套房子的钥匙递给李章国时,李章国问道:“那我还得补一套房钱给你吧?”杨二陵连连摆手:“我哪能再向你要钱,这些年你帮了我多少忙我心里有数的。”一次拿下两套酒店式公寓,李章国事实上未从自己口袋里掏一分钱。
2008年初,李章国看中南京天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恒隆花园”的房源,欲一次性购买两套。李章国之所以要买这家公司的房子,且一买就是两套,其中自然是有原因、有考虑的。2003年间,该开发公司大老板汤健在化建集团下属企业改制时,并购了化建集团的多家企业,这个过程中李章国帮了他不小的忙。但事成之后李章国却未从汤健这边捞到多少好处,这次买房他就是冲着这点来的。
李章国开口想买两套房子,汤健当即反应过来,并表示将以7折的价格让李章国挑选两套。为了不让外人察觉,李章国以自己两个儿子的名义定下房源后,汤健即送给他50万元现钞,送这笔钱的用意是让李章国买房时仍以市场公开价开票。李章国心安理得地收下了50万元,并将两套房子搞定。
收钱办事过年过节大肆收礼
2004年下半年,南京某物流公司在并购南京朝阳减水剂厂的过程中可谓颇费周折,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给李章国送钱。公司老板洪大海察觉到“失误”后,便找到公司聘用律师周凯去“攻”李章国,意欲实现并购愿望。
周凯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后,在中秋节前夕,如愿把李章国请到了高档饭店的餐桌上,席毕周凯将装有30万人民币的“五粮液”包装盒塞进了李章国的汽车内,“李总,这是洪大海送你的一瓶顶级好酒,你可不能随便送给别人哟”,周凯特别强调道。
“送酒怎会只送一瓶呢?”,返回的路上李章国已经意识到这瓶“酒”里有文章。回到家后,当李章国打开沉甸甸的“五粮液”包装盒时,他吃惊地发现里面塞满了百元大钞,一数居然多达30万元。往后每逢大的传统节日,洪大海或者他的儿子都会去登门拜访李章国,陆陆续续又送了24万礼金。李章国退了洪大海30万元的“酒”,却在东窗事发前捞了他40万元的好处。
和所有的贪官一样,靠过年过节大肆收受礼金敛财也是李章国的一贯行为。在权力置顶的最后十年间,李章国靠每年的几个重要传统节日,就收受礼金、字画等折合人民币上百万元。
退休前落网获刑14年
2009年下半年,南京市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案件时,发现了涉及南京化建集团的线索,通过深挖初步摸清了化建集团副总经理胡光的受贿犯罪事实。紧接着,化建集团下属企业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厂长杨二陵重大贪污犯罪案发,牵出了集团董事长李章国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引起了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遵照市委领导的指示,市纪委牵头与市检察院和市国资委成立专案组,制定了查处李章国的详细初核方案。经缜密初核,不久即掌握了李章国、胡光等人涉嫌受贿犯罪的证据。
9月下旬,专案组在搞定胡光后,正式对李章国的问题进行调查。一开始,李章国故作镇定,对自己的问题避而不谈,只是不断表功,还反复强调自己的“廉洁”。李章国之所以敢玩这一套,是因为办案机关在查办杨二陵贪污犯罪过程中,化建集团及相关企业多人陆续接受调查,李章国早已心知肚明。他对此作了周密准备,并进行了大量串供、转移赃款赃物的活动。
李章国的表演其实是徒劳的。在一桩桩、一件件铁证面前,他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顽固对抗20天后,他终于低头服软,并陆续开始交代受贿事实。在强大政策感化下,李章国如同“挤牙膏”一般:从最初的90多万,到200多万,最后交代出受贿400多万元。2009年12月21日,李章国因涉嫌受贿犯罪被依法逮捕。
落到这一步,李章国终于彻底醒悟,回顾自己堕落的轨迹,他抹着泪说道:“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能当上正局级干部全靠组织的培养和上上下下的信任。我本来也是个好人,蜕变到如此地步,最重要的是信仰缺失。想想许多一线员工拿着不高的工资却忘我工作,如今我感到很惭愧……”。李章国在临近退休前被查处,这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
2010年3月28日,南京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李章国昔日的搭档胡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2.8万元,构成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一个有着博士学位的国企高官,胡光同样是“栽”在一个“钱”字上。
胡光被宣判后的4月2日,南京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李章国犯受贿罪,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显示:2000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李章国利用担任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负责集团所属企业改制、维护主管企业稳定、促进改制企业发展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87.09万元、美元2万元、商品房一套(价值51.07万元)。采访中笔者了解到,李章国不花自己的钱弄到的两套酒店式公寓,均计了其受贿数额。10年间,李章国累计受贿450余万元,年均“创收”45万元。
案件审理中李章国辩称:其一、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数额有异议。其二、对改制企业提供的帮助,均是依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而做,不是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权钱交易的行为,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属于严重违规违纪。李章国的辩称被公诉机关用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所否定,法院故未能采信他的自我辩护意见。
2010年7月26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在前期公开庭审的基础上,再次公开开庭对李章国一案作出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章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南京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章国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予以采纳。李章国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退出全部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章国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李章国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市纪委、检察机关在查处李章国、胡光案件中,始终把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放在首位。由于方法得当,措施有效,查办案件期间,化建集团及所属企业安全稳定,生产发展等各项工作秩序井然。2009年,该集团全行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6亿元,同比增长7%;实现工业总产值209亿元,同比增长14.4%;实现利税10.5亿元,利润5亿元。事实足以说明,企业反腐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反而会增强企业员工对党的信任和焕发使命感责任感,从而实现企业增产增收的良性循环。■
声明:本文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及网传。(文中除李章国、胡光、杨二陵外均为化名)
编辑:黄灵yeshzhwu@gmail.com
化建集团旗下拥有近百家企业,在职员工多达十余万,作为这个“超级航母”的舵手,李章国手头拥有的权力可谓炙手可热。然而,登上权力顶峰的李章国却未能把握好自己,直接诱发他贪欲萌生的便是企业的改制机遇。
还在李章国担任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时,集团下属企业开始启动改制,其中某复合材料公司被确定为较早改制的企业之一。为了得到帮助,该公司总经理路军于2000年春节前夕来到李章国家中拜年,给他送上了一个2000元的红包,李章国推辞一阵后收下了。区区2000元,应该是李章国自担任集团“二把手”来首次收受下属送上的金钱……
伸手容易收手难,这是贪官走向堕落的共性所在,李章国也未能幸免。某岩棉厂因资不抵债也被确定为较早改制的企业行列。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交由集团内的新型建筑材料总厂托管,原岩棉厂厂长杨二陵“咸鱼翻身”般被任命为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厂长。由于在这个过程中李章国帮了他不少忙,所以杨二陵一直想报答他。2002年7月间,集团上下正疯传李章国将要接任集团“一把手”的消息,而此时李章国正欲购买市内某小区的一套房源为大儿子做婚房,杨二陵抓住这一机遇,“抢”先为其支付了26.6万元的首付款。接纳了杨二陵的这笔巨额“资助”后,开始几个月李章国心里还有点发抖,但想到之前确曾帮过杨二陵不少忙,加上杨二陵这人又很讲哥们义气,李章国这才慢慢放下心来,又接受了杨二陵为其新房装潢所支付的10万元装潢费。
正式出任集团“一把手”后,集团下属企业改制全面推开,一个个头脑精明的企业负责人或商人都瞄准了这个机遇,李章国作为集团内说一不二的人物,更成为他们巴结的对象。在“糖衣炮弹”的轮番进攻下,已尝到受贿甜头的李章国彻底失去了抵抗力,开始把手越伸越长……
拿份外工资还让儿子吃空饷
刘天生是一家化工企业的董事长,其原先的工厂坐落在江北浦口区,李章国担任集团“一把手”后,为该企业整体搬迁帮了大忙。改制过程中,刘天生为谋求企业利益,又三番五次去找李章国,第一次送上3000元李章国收下后,刘天生便加大了送钱的力度,由开始的千元递增到最后一次高达5万元。
得了好处的李章国自然要帮对方的忙,于是在他的鼎力支持下,刘天生的集团顺利并购了一家化工厂和设计院,实现了做大做强。与此同时,刘天生作为改制后的企业负责人,年薪也大幅度提高。
刘天生心里清楚,作为集团下属企业,唯有与李章国建立亲密和互信关系,自己的企业才能不断发展,那么如何才能达成这一目的呢?刘天生以自己对李章国的把握,认为只有靠砸钱这条路才能行得通。
2003年夏天,刘天生结识了李章国的大儿子李强,便想出个主意。他找到李章国说:“你儿子学历高、懂法律,我想让他在我的企业里帮忙搞点咨询,每个月我给他发点工资,你看如何?”李章国知道对方所说的“工资”含义,也知道他这么做实际上是冲自己来的,不过他仍点头答应。于是李强与刘天生签订了一份协议,之后李强以法律顾问的名义,每个月从刘天生那边领取税前近2万元的“工资”。
几年后,李章国想起此事,觉得银行卡记录容易被暴露,于是就找到刘天生表示不妥。刘天生接受了李章国的建议,此后给李强的“工资”被改成了直接送现金。每次刘天生上门,如果李强不在,他就干脆直接把钱给李章国夫妇。从2003年8月至2009年7月的6年间,刘天生支付李强的“工资”数额达到了税后91.8万多元。
李章国除了利用手中权力让儿子李强吃空饷外,他自己也在下属企业拿份外“工资”。前文提到的新型建筑材料总厂“一把手”杨二陵是个很会来事的人。2003年1月,为感谢李章国对其企业旗下的化建咨询公司业务承接、新型建筑材料总厂申请拨款等事项上给予的支持,杨二陵以“郑美华”的名义办了一张交通银行卡送给李章国,“我给你办了一张卡,以后每月给你打点车马费进去。”李章国接过卡笑了笑道:“那谢谢你了,反正我出差也多。”
自打李章国收下卡后,杨二陵就吩咐手下财务人员每月向李章国控制的卡里打5000元,几乎从未间断过。到2007年7月止,杨二陵共向李章国的卡里打了28万元。李章国凭着手中的权力,来钱竟是如此容易,几年间父子俩靠吃空饷就捞了120万元。
买房靠赞助,赠房照样拿
自从为大儿子李强买婚房得了杨二陵的巨额好处后,精明的李章国对买房的兴趣越来越大。这其中的缘故一是房子升值快,二是凡买房总会有人大手笔“赞助”。
利用买房捞钱,李章国的手法各有不同。2002年下半年,他想买市内某新建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却发现有20万元的资金缺口,于是就找到集团所属的某复合材料公司总经理朱森“借”钱。朱森二话没说,先凑了9万元给李章国,回头又拿了11万元交给他。这次“借”钱既没打借条,事后李章国也从不提起。还是这年的年底,李章国在购买鼓楼区文云巷的房子时,从一个得益于他的老板手中分两次要走20万元,至2009年国庆节前,这20万元李章国不仅没还,而且装聋作哑只字不提。
要说直接向人要钱或“借”钱买房太显赤裸裸的话,下面的几起“谋”房经历,李章国就做得“有些技术含量”了。
南京某投资集团公司老总陈胜与李章国的关系非同一般,两人成为“铁哥们”也是利益交换而形成。2003年,化建集团下属企业改制时,陈胜因有意收购南京吉山铁矿而找到刚坐上“一把手”交椅不久的李章国,后在李章国的积极撮合下,陈胜的公司不仅轻松拿下铁矿,而且占了不少利益上的便宜。
为了感谢李章国,2003年4月,陈胜有意邀请李章国参观其公司在市区中山北路开发的“金润大厦”,李章国领悟到了陈胜的用意,当即表示有兴趣去看看。几天后李章国在陈胜的陪同下前往看房,看着看着李章国就流露出了弄一套的意向。不久,李章国即安排侄女李方芳前往陈胜公司的售楼处,办理了中山北路611号某幢1803室房产的购买手续,两证也暂时办在李方芳的名下。这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李章国其实分文未花便弄到了手,当时该套房子的市场价为51万余元,如果按现在的价值算,起码在200万元以上。
2007年,距南京不远的安徽一家依山傍水的酒店式公寓在南京打售楼广告,李章国得知后,认为那是个既可投资又可用作休闲养性的好地方,于是李章国把购买安徽酒店式公寓的想法有意透露给了杨二陵,自知抱住李章国大腿不愁发不了财的杨二陵当即表态自己认识那个开发商,如果搞团购还能再便宜一些。
时隔不久,李章国以购买上述房产为由,从一个曾得到自己关照过的老板处弄来15万元,他将这笔钱作为购房款试探性地交给了杨二陵,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次杨二陵居然收了他的钱。正为这事大生闷气时,怎知杨二陵很快又让他转怒为喜,原因是他买一套房杨二陵却给了他两套房的钥匙。当杨二陵笑嘻嘻地把两套房子的钥匙递给李章国时,李章国问道:“那我还得补一套房钱给你吧?”杨二陵连连摆手:“我哪能再向你要钱,这些年你帮了我多少忙我心里有数的。”一次拿下两套酒店式公寓,李章国事实上未从自己口袋里掏一分钱。
2008年初,李章国看中南京天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恒隆花园”的房源,欲一次性购买两套。李章国之所以要买这家公司的房子,且一买就是两套,其中自然是有原因、有考虑的。2003年间,该开发公司大老板汤健在化建集团下属企业改制时,并购了化建集团的多家企业,这个过程中李章国帮了他不小的忙。但事成之后李章国却未从汤健这边捞到多少好处,这次买房他就是冲着这点来的。
李章国开口想买两套房子,汤健当即反应过来,并表示将以7折的价格让李章国挑选两套。为了不让外人察觉,李章国以自己两个儿子的名义定下房源后,汤健即送给他50万元现钞,送这笔钱的用意是让李章国买房时仍以市场公开价开票。李章国心安理得地收下了50万元,并将两套房子搞定。
收钱办事过年过节大肆收礼
2004年下半年,南京某物流公司在并购南京朝阳减水剂厂的过程中可谓颇费周折,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给李章国送钱。公司老板洪大海察觉到“失误”后,便找到公司聘用律师周凯去“攻”李章国,意欲实现并购愿望。
周凯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后,在中秋节前夕,如愿把李章国请到了高档饭店的餐桌上,席毕周凯将装有30万人民币的“五粮液”包装盒塞进了李章国的汽车内,“李总,这是洪大海送你的一瓶顶级好酒,你可不能随便送给别人哟”,周凯特别强调道。
“送酒怎会只送一瓶呢?”,返回的路上李章国已经意识到这瓶“酒”里有文章。回到家后,当李章国打开沉甸甸的“五粮液”包装盒时,他吃惊地发现里面塞满了百元大钞,一数居然多达30万元。往后每逢大的传统节日,洪大海或者他的儿子都会去登门拜访李章国,陆陆续续又送了24万礼金。李章国退了洪大海30万元的“酒”,却在东窗事发前捞了他40万元的好处。
和所有的贪官一样,靠过年过节大肆收受礼金敛财也是李章国的一贯行为。在权力置顶的最后十年间,李章国靠每年的几个重要传统节日,就收受礼金、字画等折合人民币上百万元。
退休前落网获刑14年
2009年下半年,南京市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案件时,发现了涉及南京化建集团的线索,通过深挖初步摸清了化建集团副总经理胡光的受贿犯罪事实。紧接着,化建集团下属企业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厂长杨二陵重大贪污犯罪案发,牵出了集团董事长李章国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引起了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遵照市委领导的指示,市纪委牵头与市检察院和市国资委成立专案组,制定了查处李章国的详细初核方案。经缜密初核,不久即掌握了李章国、胡光等人涉嫌受贿犯罪的证据。
9月下旬,专案组在搞定胡光后,正式对李章国的问题进行调查。一开始,李章国故作镇定,对自己的问题避而不谈,只是不断表功,还反复强调自己的“廉洁”。李章国之所以敢玩这一套,是因为办案机关在查办杨二陵贪污犯罪过程中,化建集团及相关企业多人陆续接受调查,李章国早已心知肚明。他对此作了周密准备,并进行了大量串供、转移赃款赃物的活动。
李章国的表演其实是徒劳的。在一桩桩、一件件铁证面前,他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顽固对抗20天后,他终于低头服软,并陆续开始交代受贿事实。在强大政策感化下,李章国如同“挤牙膏”一般:从最初的90多万,到200多万,最后交代出受贿400多万元。2009年12月21日,李章国因涉嫌受贿犯罪被依法逮捕。
落到这一步,李章国终于彻底醒悟,回顾自己堕落的轨迹,他抹着泪说道:“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能当上正局级干部全靠组织的培养和上上下下的信任。我本来也是个好人,蜕变到如此地步,最重要的是信仰缺失。想想许多一线员工拿着不高的工资却忘我工作,如今我感到很惭愧……”。李章国在临近退休前被查处,这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
2010年3月28日,南京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李章国昔日的搭档胡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2.8万元,构成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一个有着博士学位的国企高官,胡光同样是“栽”在一个“钱”字上。
胡光被宣判后的4月2日,南京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李章国犯受贿罪,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显示:2000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李章国利用担任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负责集团所属企业改制、维护主管企业稳定、促进改制企业发展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87.09万元、美元2万元、商品房一套(价值51.07万元)。采访中笔者了解到,李章国不花自己的钱弄到的两套酒店式公寓,均计了其受贿数额。10年间,李章国累计受贿450余万元,年均“创收”45万元。
案件审理中李章国辩称:其一、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数额有异议。其二、对改制企业提供的帮助,均是依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而做,不是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权钱交易的行为,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属于严重违规违纪。李章国的辩称被公诉机关用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所否定,法院故未能采信他的自我辩护意见。
2010年7月26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在前期公开庭审的基础上,再次公开开庭对李章国一案作出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章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南京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章国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予以采纳。李章国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退出全部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章国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李章国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市纪委、检察机关在查处李章国、胡光案件中,始终把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放在首位。由于方法得当,措施有效,查办案件期间,化建集团及所属企业安全稳定,生产发展等各项工作秩序井然。2009年,该集团全行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6亿元,同比增长7%;实现工业总产值209亿元,同比增长14.4%;实现利税10.5亿元,利润5亿元。事实足以说明,企业反腐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反而会增强企业员工对党的信任和焕发使命感责任感,从而实现企业增产增收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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