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文章就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一作品,从作品一松一驰的结构、许三观卖血情节设计、个性准确的语言特点、陌生化叙述多的手法、大量的重复叙述等几个方面展开叙述,揭示了余华小说创作中的新特点。
关键词:《许三观卖血记》;结构分析;语言特点;重复叙述
余华于1995年创作了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小说一改先前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的叙述,以温情的笔调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表现了人在面对厄运时强烈的求生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故事讲述了解放后的四十年里,丝厂工人许三观靠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重重险阻。小说中许三观有十二次卖血经历,第一次,出于偶然遇见根龙和阿方,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而去卖血。第二次是十年后,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卖血还方铁匠钱。第三次是因为自己的风流事,花在林芬芳身上。大饥荒,在全家吃了57天玉米稀粥后,为了让家里人吃顿好的,第四次卖血。第五次,文革期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许三观再次卖血。第六次,二乐所在的生产队长来了,为了讨好队长,许三观在卖血后不足一月再次卖血。
接下来时隔不到一月,一乐查出肝炎,须去上海医治,为了救一乐,许三观在沿途的几个县城先后卖血五次--林浦卖血;三天后在百里卖血;四天后来到松林,搭上来顺来喜的货船后,在黄店卖血;七里堡"买"了来喜的血;长宁卖血。最后一次未遂的卖血是在老了以后,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许三观再次去卖血,却遭到拒绝和羞辱。
40年来几乎都是靠卖血度过一个个生活难关的许三观,在老了以后没人再愿意要他的血时,许三观哭了,仿佛生活的顶梁柱崩塌一般……余华从之前的冷漠审视写作,转移到《许三观卖血记》这类题材,关注日常小人物的生活遭遇,在命运的洪流之下艰难的生存,在描述苦难之余,添上几笔日常生活的戏剧情节和温情力量。
一、结构分析
1、松弛有度
《许三观卖血记》共有二十九章,在前十三章中,小说结构保持着一长一短松紧结合的结构,奇数章节篇幅长,偶数章节篇幅短。从第十四章开始,这种结构被打破,第十四章插入了许三观十二次卖血中最荒诞的一次卖血,即,与林芬芳偷情之后,街上偶遇根龙和阿方,许三观也想去卖血,让林芬芳吃"补品"。第二十章,小说再次恢复了一松一驰的结构。也是到此这种规律性的结构收尾了,接下来的每一章节,作者的叙述全方位展开,每个人物引出来的线索都得到铺展,故事开始进入一个爆发期,命运的巨浪一波又一波,许三观开始大量卖血......前十三章中的一紧一松展开了文本叙述,使读者尽快进入文本,在展开叙述之后,后面的九章开始了长篇叙述,详尽叙述了许三观卖血的高峰期,加快了叙述的节奏,使得小说结构整体上松弛有度,接受角度来看,结构安排合理成功。
2、十二次卖血设计
小说中,余华给许三观设计了十二次的卖血(包括最后一次未遂的)。这十二次的卖血时间相隔从十年前卖血--相隔十年--继而两年,到后来连续两个月卖血,到小说高潮中不到一个月内卖血五次,相隔时间越来越短,频率越来越快。这几次的卖血事件中设计的大的历史事件有--娶许玉兰,大跃进大炼钢之后的大饥荒,文化大革命中的知青上山下乡。从许三观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中,通过他的十二次卖血写出在时代的洪流下,小人物取自身之血,挺过时代的洪波。
这本是一个苦难的故事,但作者在叙述苦难之时,添加了几笔温情和戏谑的场景。第三次卖血,完全是因为许三观自己的风流韵事;许三观第三次卖血,并致林芬芳的丈夫找上门来,这次卖血事件给文章增添了一些戏谑色彩,在推进情节的进展中,也向我们昭示了并非每次的卖血都是出于生活的逼迫,此外,更加塑造了许三观这一"憨傻朴实"形象。
最后一次卖血,是在许三观老了以后,经过胜利饭店的时候,许三观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再次去卖血,却遭到了拒绝,年轻的沈血头甚至嘲笑许三观的血如猪血,只配上漆的时候用。应对了生活的一个个浪潮之后,没有生活的压力,也没有厄运的逼迫,许三观却卖不成血了。小说最后一句话--"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的倒比眉毛长。"这已经是新时代了,老一辈的许三观们要退出历史的舞台了,是美化了时代?或是底层人民们不再需要靠卖血扛过荒年?还是一乐二乐三乐们的新时代到来了呢?
不论是哪一种,晚年的许三观无需卖血了,吃炒猪肝喝黄酒已然不再是件奢侈的事情了,作者在叙述苦难的时候,给许三观一家,给那个时代的人们,给文本外的我们,描摹了一层温情的面纱。
二、文本语言叙述特点
《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讲的是日常普通人的故事,余华在展开叙述的时,采用贴近日常人的语言,契合人物的生活环境。
在第一章中,许三观在叔叔的屋顶举目四望,看到的景物--"天空是从很远处的泥土里升起来的,天空红彤彤的越来越高,把远处的田野也映亮了,使庄稼变得像西红柿那样通红一片,那些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它们都红了。"这里把映红了的庄稼比喻为西红柿,采用最简单的喻体,形象描述了太阳普照下庄稼的样子。西红柿,这是许三观所熟悉的食物,余华没有用红玛瑙红珊瑚来比喻,完全采用了主人公熟悉的物象来描述,符合人物的实际情况,且使叙述保持了一种朴实真挚之美。
语言使用之巧妙--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还了方铁匠钱之后,许玉兰前去何小勇家,当人们告诉许三观,许玉兰与何小勇的妻子吵架式,许三观自嘲"她是破罐子破摔,我也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许三观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之后,还要卖血还方铁匠的钱,许三观用这种自嘲的话语,说出了自己的内心感慨。戏谑中带着几分凄凉,却也塑造了许三观这个有血有肉的小市民形象。
其次是林芬芳,在第十四章里,林芬芳摔断腿之后,许三观前去看望林芬芳,许三观问林芬芳,"我当初要是娶你的话,你会不会嫁给我?""我想不起来了。""怎么会想不起来了?""是想不起来了,都十年过去了。"较之许三观和许玉兰的日常生活对话,林芬芳的这几句话,也完全契合林芬芳的人物形象和性格,林芬芳没有正面回答许三观的问题,愿意还是不愿意,只是说想不起来了,十年都过去了。可是在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里,林芬芳在某种意义上默许的许三观的行为.....那么,林芬芳的非正面回答,却胜过了一句我愿意,平添了几份韵味。再精妙的话语也不是主人公自己"说"出来的,这都是文本背后的作家的静心构思和布置。 三、陌生化视角
在《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中,余华主要采取的是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在展开叙述的过程中,同一事件在不同的人视角中大相近庭。
1、乡下人和城里人对卖血事件的看法
在小说的一开始,余华简单介绍了许三观的身份,然后展开了许三观与其爷爷的对话,主要围绕的是"卖血证明身子骨结实"这一话题展开的,在乡下人眼里,能去城里的医院卖血,说明自己的身体好,有力气。但是在城里却不一样了,一乐砸伤方铁匠儿子的脑袋,为了还方铁匠钱,许三观第二次去卖血,许玉兰得知此事之后却大惊失色--我们这个家要完蛋了,家里有人卖血啦......许三观活不下去了。乡下人和城里人的生存环境和文化差异等诸多原因导致对卖血事件的不同看法。那么,许三观呢,起初只是想证明自己身体好,好奇等原因去卖血,卖血不仅可以挣钱还能吃一顿好的,之后因诸多原因许三观继续卖血,或许已经忘记最初对卖血事件的看法。
2、陌生化视角里的许玉兰和林芬芳
在第十四章中,分别从许三观、街上人们和许玉兰的眼中,简单介绍了如今的林芬芳,许三观眼中的林芬芳只是变胖了,但是仍然把最好的蚕茧给她。街上人们眼里的许玉兰 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胖子,走路慢,易发胖,笑呵呵的大胖子,这是最真实的林芬芳。许玉兰眼里的林芬芳,没有身材描写,没有衣着看法,只是描述了在菜场遇见时候的林芬芳吗,如何买菜。在许玉兰的眼里,林芬芳只是一个和自己没有任何关联的灶间妇人,无异于路人甲乙。
在得知林芬芳摔断腿之后,许三观下午就去看望了林芬芳。在谈话中,从许三观和林芬芳的视角里分别看到了不同的许玉兰。漂亮,能干,"霸道",林芬芳眼中的许玉兰不仅有女性的体态美,形象美,还有女性日常生活的经验叙述,"霸道"准确定位了许玉兰的性格特点。
作为丈夫的许三观是如何评价妻子许玉兰的呢?泼妇、打呼噜、爱哭闹还让让许三观做"乌龟"。许三观眼中的许玉兰是生活中的许玉兰,几乎都是缺点,却是个食人间烟火,真实饱满的许玉兰。巧妙运用陌生化视角,营造了一个真实的、全方位的林芬芳和许玉兰,在不同人的视角下,展示了丰富完整的人物形象。
3、小人物视角里的时代洪流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紧随时代大潮,写出了在不同时期的日常人是如何度日。
十八章,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大锅饭;二十五章,红袖章,大字报,游行刷标语,许三观发表了自己对文化大革命的看法--什么是文化大革命?其实是一个报私仇的时候。
时代历史事件在小市民许三观的眼中却是另一番荒谬的事情,大跃进期间吃大锅饭,并没有描述大家大炼钢铁的壮观景象,过多的笔墨在描述食堂的饭菜,许三观只是一个小小市民,思想有些落后且狭隘,他并不多关注社会政治环境的大变化,全然沉醉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作者巧妙地借许三观的叙述,从大食堂的兴衰侧面展现时代政治。
在文化大革命之初,许三观只是看到了街上的表象,红袖章,红卫兵,大字报,游行,刷标语,抄家,工厂停工学校停课。这一切好似与他的世界没有什么关系。在许三观的眼中,历史事件失去了它原有的政治敏感性和历史庄严感,却又被作者从小人物的视角里,真实地予以了展现。
四、重复的叙事怪圈
《许三观卖血记》中,有着大量的重复叙事。体现在语言的重复,情节重复等。
语言重复--首先表现在许三观三个儿子的名字上,一乐,二乐,三乐;其次表现在许玉兰每一次的哭闹中--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我已没有守寡,二没有改嫁,三没有偷汉,可他们说我三个儿子有两个爹,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我三个儿子明明只有一个爹,他们偏说有两个爹....,"许三观对许玉兰说"的大量重复,此外在街坊们传话时候的语言描写以及后来一乐离家出走找亲爹要面条吃的语言描写中,都有大量的语言重复。这样写作的目的是为何呢?所写语言契合人物,首先是本着一种写实创作角度,符合人物性格年龄和文化层次;其次,大量的语言重复,不仅详细地叙述了事件,而且在叙述和转述的过程了推进情节的发展,也增加了叙事力度,渲染气氛并且添加感情色彩。
情节的重复--许三观在乡下偶遇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在两人的带领下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从此这个小人物的命运与卖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没有根龙和阿方,或许在城里丝厂做工人的许三观,一辈子都不会卖血,也会认为卖血是在卖祖宗,在命运的恶浪面前或者成功或者倒下。同样的情节,在小说的第二十八章,许三观"偶遇"来顺和来喜两兄弟,搭上了他们的船,在这里,许三观角色转变成为了带路人,许三观带领来顺来喜两兄弟去买血,喝水--卖血--吃猪肝喝黄酒,这一切似曾相识,连两兄弟在饭店的拘谨都神似当年的许三观。那么,来顺来喜会不会变成另一个"许三观"呢?是偶然还是命运的安排,可想在那个物资贫困的年代,日常人要熬过苦难的方法,卖血却是是上上之选,这不仅是许三观的长达四十年来的卖血路,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苦难之路。
此外,在《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没有名字只是有一个简单的符号--好心人,街坊们,街上的人,城里的人,他们是没有名字没有面孔的旁观者们,是帮助许三观的好心人,是推进故事发展的传声筒,更是作品长长链条上的一个个小环扣,串接了这部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四十年来的卖血史,初看充满血泪和辛酸,再次细细品味,却是一个小人物抗争命运的斗争史,步履艰辛却不失温情和力量。
参考文献:
[1]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
[2]洪治纲.余华研究资料[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3]吴义勤.余华研究资料[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
作者信息:刘雪梅(1988.10-),女,山西吕梁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11级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潮方向。
关键词:《许三观卖血记》;结构分析;语言特点;重复叙述
余华于1995年创作了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小说一改先前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的叙述,以温情的笔调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表现了人在面对厄运时强烈的求生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故事讲述了解放后的四十年里,丝厂工人许三观靠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重重险阻。小说中许三观有十二次卖血经历,第一次,出于偶然遇见根龙和阿方,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而去卖血。第二次是十年后,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卖血还方铁匠钱。第三次是因为自己的风流事,花在林芬芳身上。大饥荒,在全家吃了57天玉米稀粥后,为了让家里人吃顿好的,第四次卖血。第五次,文革期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许三观再次卖血。第六次,二乐所在的生产队长来了,为了讨好队长,许三观在卖血后不足一月再次卖血。
接下来时隔不到一月,一乐查出肝炎,须去上海医治,为了救一乐,许三观在沿途的几个县城先后卖血五次--林浦卖血;三天后在百里卖血;四天后来到松林,搭上来顺来喜的货船后,在黄店卖血;七里堡"买"了来喜的血;长宁卖血。最后一次未遂的卖血是在老了以后,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许三观再次去卖血,却遭到拒绝和羞辱。
40年来几乎都是靠卖血度过一个个生活难关的许三观,在老了以后没人再愿意要他的血时,许三观哭了,仿佛生活的顶梁柱崩塌一般……余华从之前的冷漠审视写作,转移到《许三观卖血记》这类题材,关注日常小人物的生活遭遇,在命运的洪流之下艰难的生存,在描述苦难之余,添上几笔日常生活的戏剧情节和温情力量。
一、结构分析
1、松弛有度
《许三观卖血记》共有二十九章,在前十三章中,小说结构保持着一长一短松紧结合的结构,奇数章节篇幅长,偶数章节篇幅短。从第十四章开始,这种结构被打破,第十四章插入了许三观十二次卖血中最荒诞的一次卖血,即,与林芬芳偷情之后,街上偶遇根龙和阿方,许三观也想去卖血,让林芬芳吃"补品"。第二十章,小说再次恢复了一松一驰的结构。也是到此这种规律性的结构收尾了,接下来的每一章节,作者的叙述全方位展开,每个人物引出来的线索都得到铺展,故事开始进入一个爆发期,命运的巨浪一波又一波,许三观开始大量卖血......前十三章中的一紧一松展开了文本叙述,使读者尽快进入文本,在展开叙述之后,后面的九章开始了长篇叙述,详尽叙述了许三观卖血的高峰期,加快了叙述的节奏,使得小说结构整体上松弛有度,接受角度来看,结构安排合理成功。
2、十二次卖血设计
小说中,余华给许三观设计了十二次的卖血(包括最后一次未遂的)。这十二次的卖血时间相隔从十年前卖血--相隔十年--继而两年,到后来连续两个月卖血,到小说高潮中不到一个月内卖血五次,相隔时间越来越短,频率越来越快。这几次的卖血事件中设计的大的历史事件有--娶许玉兰,大跃进大炼钢之后的大饥荒,文化大革命中的知青上山下乡。从许三观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中,通过他的十二次卖血写出在时代的洪流下,小人物取自身之血,挺过时代的洪波。
这本是一个苦难的故事,但作者在叙述苦难之时,添加了几笔温情和戏谑的场景。第三次卖血,完全是因为许三观自己的风流韵事;许三观第三次卖血,并致林芬芳的丈夫找上门来,这次卖血事件给文章增添了一些戏谑色彩,在推进情节的进展中,也向我们昭示了并非每次的卖血都是出于生活的逼迫,此外,更加塑造了许三观这一"憨傻朴实"形象。
最后一次卖血,是在许三观老了以后,经过胜利饭店的时候,许三观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再次去卖血,却遭到了拒绝,年轻的沈血头甚至嘲笑许三观的血如猪血,只配上漆的时候用。应对了生活的一个个浪潮之后,没有生活的压力,也没有厄运的逼迫,许三观却卖不成血了。小说最后一句话--"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的倒比眉毛长。"这已经是新时代了,老一辈的许三观们要退出历史的舞台了,是美化了时代?或是底层人民们不再需要靠卖血扛过荒年?还是一乐二乐三乐们的新时代到来了呢?
不论是哪一种,晚年的许三观无需卖血了,吃炒猪肝喝黄酒已然不再是件奢侈的事情了,作者在叙述苦难的时候,给许三观一家,给那个时代的人们,给文本外的我们,描摹了一层温情的面纱。
二、文本语言叙述特点
《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讲的是日常普通人的故事,余华在展开叙述的时,采用贴近日常人的语言,契合人物的生活环境。
在第一章中,许三观在叔叔的屋顶举目四望,看到的景物--"天空是从很远处的泥土里升起来的,天空红彤彤的越来越高,把远处的田野也映亮了,使庄稼变得像西红柿那样通红一片,那些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它们都红了。"这里把映红了的庄稼比喻为西红柿,采用最简单的喻体,形象描述了太阳普照下庄稼的样子。西红柿,这是许三观所熟悉的食物,余华没有用红玛瑙红珊瑚来比喻,完全采用了主人公熟悉的物象来描述,符合人物的实际情况,且使叙述保持了一种朴实真挚之美。
语言使用之巧妙--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还了方铁匠钱之后,许玉兰前去何小勇家,当人们告诉许三观,许玉兰与何小勇的妻子吵架式,许三观自嘲"她是破罐子破摔,我也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许三观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之后,还要卖血还方铁匠的钱,许三观用这种自嘲的话语,说出了自己的内心感慨。戏谑中带着几分凄凉,却也塑造了许三观这个有血有肉的小市民形象。
其次是林芬芳,在第十四章里,林芬芳摔断腿之后,许三观前去看望林芬芳,许三观问林芬芳,"我当初要是娶你的话,你会不会嫁给我?""我想不起来了。""怎么会想不起来了?""是想不起来了,都十年过去了。"较之许三观和许玉兰的日常生活对话,林芬芳的这几句话,也完全契合林芬芳的人物形象和性格,林芬芳没有正面回答许三观的问题,愿意还是不愿意,只是说想不起来了,十年都过去了。可是在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里,林芬芳在某种意义上默许的许三观的行为.....那么,林芬芳的非正面回答,却胜过了一句我愿意,平添了几份韵味。再精妙的话语也不是主人公自己"说"出来的,这都是文本背后的作家的静心构思和布置。 三、陌生化视角
在《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中,余华主要采取的是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在展开叙述的过程中,同一事件在不同的人视角中大相近庭。
1、乡下人和城里人对卖血事件的看法
在小说的一开始,余华简单介绍了许三观的身份,然后展开了许三观与其爷爷的对话,主要围绕的是"卖血证明身子骨结实"这一话题展开的,在乡下人眼里,能去城里的医院卖血,说明自己的身体好,有力气。但是在城里却不一样了,一乐砸伤方铁匠儿子的脑袋,为了还方铁匠钱,许三观第二次去卖血,许玉兰得知此事之后却大惊失色--我们这个家要完蛋了,家里有人卖血啦......许三观活不下去了。乡下人和城里人的生存环境和文化差异等诸多原因导致对卖血事件的不同看法。那么,许三观呢,起初只是想证明自己身体好,好奇等原因去卖血,卖血不仅可以挣钱还能吃一顿好的,之后因诸多原因许三观继续卖血,或许已经忘记最初对卖血事件的看法。
2、陌生化视角里的许玉兰和林芬芳
在第十四章中,分别从许三观、街上人们和许玉兰的眼中,简单介绍了如今的林芬芳,许三观眼中的林芬芳只是变胖了,但是仍然把最好的蚕茧给她。街上人们眼里的许玉兰 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胖子,走路慢,易发胖,笑呵呵的大胖子,这是最真实的林芬芳。许玉兰眼里的林芬芳,没有身材描写,没有衣着看法,只是描述了在菜场遇见时候的林芬芳吗,如何买菜。在许玉兰的眼里,林芬芳只是一个和自己没有任何关联的灶间妇人,无异于路人甲乙。
在得知林芬芳摔断腿之后,许三观下午就去看望了林芬芳。在谈话中,从许三观和林芬芳的视角里分别看到了不同的许玉兰。漂亮,能干,"霸道",林芬芳眼中的许玉兰不仅有女性的体态美,形象美,还有女性日常生活的经验叙述,"霸道"准确定位了许玉兰的性格特点。
作为丈夫的许三观是如何评价妻子许玉兰的呢?泼妇、打呼噜、爱哭闹还让让许三观做"乌龟"。许三观眼中的许玉兰是生活中的许玉兰,几乎都是缺点,却是个食人间烟火,真实饱满的许玉兰。巧妙运用陌生化视角,营造了一个真实的、全方位的林芬芳和许玉兰,在不同人的视角下,展示了丰富完整的人物形象。
3、小人物视角里的时代洪流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紧随时代大潮,写出了在不同时期的日常人是如何度日。
十八章,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大锅饭;二十五章,红袖章,大字报,游行刷标语,许三观发表了自己对文化大革命的看法--什么是文化大革命?其实是一个报私仇的时候。
时代历史事件在小市民许三观的眼中却是另一番荒谬的事情,大跃进期间吃大锅饭,并没有描述大家大炼钢铁的壮观景象,过多的笔墨在描述食堂的饭菜,许三观只是一个小小市民,思想有些落后且狭隘,他并不多关注社会政治环境的大变化,全然沉醉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作者巧妙地借许三观的叙述,从大食堂的兴衰侧面展现时代政治。
在文化大革命之初,许三观只是看到了街上的表象,红袖章,红卫兵,大字报,游行,刷标语,抄家,工厂停工学校停课。这一切好似与他的世界没有什么关系。在许三观的眼中,历史事件失去了它原有的政治敏感性和历史庄严感,却又被作者从小人物的视角里,真实地予以了展现。
四、重复的叙事怪圈
《许三观卖血记》中,有着大量的重复叙事。体现在语言的重复,情节重复等。
语言重复--首先表现在许三观三个儿子的名字上,一乐,二乐,三乐;其次表现在许玉兰每一次的哭闹中--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我已没有守寡,二没有改嫁,三没有偷汉,可他们说我三个儿子有两个爹,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我三个儿子明明只有一个爹,他们偏说有两个爹....,"许三观对许玉兰说"的大量重复,此外在街坊们传话时候的语言描写以及后来一乐离家出走找亲爹要面条吃的语言描写中,都有大量的语言重复。这样写作的目的是为何呢?所写语言契合人物,首先是本着一种写实创作角度,符合人物性格年龄和文化层次;其次,大量的语言重复,不仅详细地叙述了事件,而且在叙述和转述的过程了推进情节的发展,也增加了叙事力度,渲染气氛并且添加感情色彩。
情节的重复--许三观在乡下偶遇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在两人的带领下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从此这个小人物的命运与卖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没有根龙和阿方,或许在城里丝厂做工人的许三观,一辈子都不会卖血,也会认为卖血是在卖祖宗,在命运的恶浪面前或者成功或者倒下。同样的情节,在小说的第二十八章,许三观"偶遇"来顺和来喜两兄弟,搭上了他们的船,在这里,许三观角色转变成为了带路人,许三观带领来顺来喜两兄弟去买血,喝水--卖血--吃猪肝喝黄酒,这一切似曾相识,连两兄弟在饭店的拘谨都神似当年的许三观。那么,来顺来喜会不会变成另一个"许三观"呢?是偶然还是命运的安排,可想在那个物资贫困的年代,日常人要熬过苦难的方法,卖血却是是上上之选,这不仅是许三观的长达四十年来的卖血路,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苦难之路。
此外,在《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没有名字只是有一个简单的符号--好心人,街坊们,街上的人,城里的人,他们是没有名字没有面孔的旁观者们,是帮助许三观的好心人,是推进故事发展的传声筒,更是作品长长链条上的一个个小环扣,串接了这部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四十年来的卖血史,初看充满血泪和辛酸,再次细细品味,却是一个小人物抗争命运的斗争史,步履艰辛却不失温情和力量。
参考文献:
[1]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
[2]洪治纲.余华研究资料[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3]吴义勤.余华研究资料[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
作者信息:刘雪梅(1988.10-),女,山西吕梁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11级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