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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的主观故意应包括间接故意在内。行为人对毒品的明知包括确定明知和应当明知两种情形,且毒品的种类、数量不应属于明知的内容。以直接证据证明、间接证据证明以及推定方式是证明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的三种方式。交接方式、运输方式的不合常理性、获取报酬的非等值性以及反常的逃避检查行为,是推定明知是毒品的前提。以多种基础事实,综合推定明知是认定运输毒品案主观方面的稳妥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