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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证了治法治则的内涵,并具体分析了治法治则与病证及其与方药功能主治的关系。认为治法治则只是浮泛概括的概念,没有具体实证的内涵,无法确定具体治法治则的疗效指标与病证的关系。治法治则与方药主治的联系却是游离的,并不是必然地联系在一起的。虽然治法治则与方药的功能目标一致,却可以与方药的主治目标无关。鉴于此,有关治法的课题设计都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