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

来源 :民风(上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ly38391056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土地征收补偿作为一种基本的土地制度,普遍存在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也不例外。我国从建国至今,经过多次法律修改,形成了今天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随着中国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征收农村土地成為新增建设用地、扩大城市规模的主要途径。与此同时,我国滥征土地数量之大触目惊心,直接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土地的合理利用。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探讨,以完善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关键词: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补偿漏洞;补偿完善
  一 补偿漏洞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虽然从新中国成立起就存在,并经过若干法律的修订,逐步形成了今天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但从总体来说我国的土地补偿制度很不完善。不仅反映在立法层面上,也体现在制度操作层面上。
  1.立法层面上。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规定散见于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在某些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还制定了征收土地补偿的规定,如北京和上海两地。这些规定既不系统,也不全面。相对具体的只有规章的规定,在立法上反映不出征地补偿制度的重要性。
  2.制度层面上。
  由于政府权力缺乏制约、存在大量的违规现象,农民权利被严重侵害。首先是政府违法压低补偿费,低价征得农民土地再高价卖给开发商,从征地中获取暴利;其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村委会、村干部剥削瓜分农民的补偿费,使失地农民雪上加霜;再次是征收补偿程序中农民的听证权无法实现。听证会大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参加;最后是司法保护薄弱,民事审判往往以征收补偿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为由不予受理,行政审判庭则以各种方式阻止农民起诉。
  二 补偿完善
  鉴于以上问题,有必要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探讨,以完善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1.补偿主体和权利人。
  补偿主体是农村土地征收中向农民给付补偿金的主体,在征地补偿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对此问题,理论界一直不大关注,政府充当补偿主体似乎不容置疑。我国土地征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受益人使用,即大多数情况下,政府征收土地之后,还要将土地卖给真正开发使用土地者。这些土地使用者称为“受益人”。另一种情况为政府使用,如用于军事设施建设。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受益人。为确保政府在征收土地的中立地位和征收补偿的公正合理,借鉴域外经验,应当明确有受益人的情况下由受益人作为补偿主体,在没有受益人的情况下,由政府作为补偿主体。至于征地补偿中的权利人应该为丧失土地的农民本人,而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补偿标准和范围。
  补偿标准是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因为采取何种标准直接关系农民所获补偿金额的大小。征收标准的确定可以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土地的价格实际上是地租的资本化或资本化的地租,即土地价格=地租/利息率”。因此,土地价格的确定可以参考每亩土地年平均给农民带来的利润和同期银行的不定期存款利率来确定。
  具体公式如下:设若该地区每亩耕地一年的产值减去农民的投入后年利润为人民币X元,而征地当年的不定期存款利率为Y,则该每亩土地的市场价值Z=X/Y。此Z即可确定为每亩土地的基准地价。这个价格意味着,农民个人通过出让土地取得Z元后,即便把钱全部存入银行,其每年从银行所获取的利息与其继续耕种土地所得的利润完全相同。这就基本保证了农民的利益,保证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
  3.补偿方式。
  关于补偿方式,改革的呼声很高,一些学者借鉴东南沿海征地补偿中政府、集体与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的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国应当重视对农民的社会保险补偿方式,还有一些学者针对我国一次性货币补偿的缺点,提出了“分期补偿、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留地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
  从我国农民谋生的技能较低、进入城市后就业困难的现状出发,上述补偿方式可以弥补单一金钱补偿的不足,有利于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除以上金钱补偿外,还可以增加以下几种补偿方式:一是置换地安置,即给与被征地农民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土地。二是留地安置,即将部分被征收土地给农民兴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或招商引资。三是土地债券安置,即将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直接入股到征收土地上建设的经营型企业中。
  4.征收补偿程序。
  补偿程序的公正是补偿合理的重要保证。虽然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与《国土资源听证办法》,对征地补偿程序作了部分的规定,但农民的程序权利仍然得不到保障。鉴于此,笔者认为征收补偿应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补偿的标准、范围和权利人的基本情况等与补偿有关的内容必须公开,由补偿主体履行公告义务;二是农民自己参与原则,即由农民自己参与或选举代表人参与补偿方案的制定程序,而不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参加;三是协商在先原则,即补偿方案先由农民与补偿主体协商;四是司法最终原则,如果协商不成最终由司法机关裁决。
  借鉴域外经验,需确立几个环节:第一发出补偿公告通知。第二补偿主体提出补偿的初步方案。初步方案由补偿主体根据土地的市场参考价格拟定,同时通知补偿权利人,并进行公告。第三听证、协商程序。补偿权利人有听证的权利。第四裁决程序。如果听证中不能达成协议,则由裁判机构对补偿方案做出裁决。第五给付补偿程序。由补偿主体按照补偿协议或裁决的补偿方案履行补偿义务。
  参考文献
  [1] 薛刚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J],《政法论坛》,2005年第3期,第87页
  [2] 贺敏杰.《失地农民老有所保-宁波建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2002年12月20日《国土资源报》
  作者简介: 马丽,女,民族:汉,籍贯:甘肃省天水市,2002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专业:专门用途英语,学历:大专,单位:兰州石化公司治安保卫(武装)部。
其他文献
非英语专业的大学英语教学的现状要求对现行的大学英语教学进行改革.根据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要求,提高学生的听说实际能力是改革的主要方向,推行交际教学法,是提高学生的英语
建筑工程施工当中,给排水施工无论作用还是重要性均处于重要地位,然而其在设计及施工阶段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和不足,一些施工单位为更好降低成本及实现投入减小,则在的管道材料
建筑给排水管道施工质量的高低受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各个环节的影响较大.因此开展给排水管道施工工作时,一定要对施工的质量进行保障,并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上的技术人员应对
建筑物室内装饰装修作为全寿命周期的后期施工阶段,其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随着BIM技术的发展,通过BIM相关软件用以建立设计以及施工和运营阶段的数据模型.室内装修阶段,作为
乐谱,是作曲家留给全人类的“公开信”.记载着作曲家希望传递给他人的信息.当演奏者拿到一份新的、不熟悉的乐谱时,就开始了由陌生到熟悉.再到精通的读谱过程.在解读中,演奏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渐渐成为老百姓街谈巷议的焦点。今年两会期间,关于空气污染的话题几乎成了微信朋友圈刷屏的代名词,也激发了民众自下而上对环保问题全方位的民间大讨论。  此前,就在2015年年初,一项被称为长“牙齿”的、史上最严新“环保法”的出台,也恰好印证了本届政府对环保问题的深切关注。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首次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指出中国共产党将“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
期刊
一、我国信用担保的现状 rn现阶段,社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担保需求是贷款信用担保,但是由于信用信息失真、信用资源的供给和需求严重失衡,信用行为混乱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贷
看了这个题目你会认为这是调侃,是讽刺,是开玩笑.当我告诉你真有人这么干时,你一定会说这人神经病.
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央赋予北京的新定位、新要求,是北京的使命和责任,是一项国家战略。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不仅对于北京落实“四个中心”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
期刊
一、环境影响评价法概要rn1.日本主要内容rn(1)建设项目在所规定的事业(项目)中有第一种事业(项目)和第二种事业(项目).第一种事业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并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