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应只限于首要分子——与姜汝洪同志商榷

来源 :现代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aiwuyw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法学季刊》1983年第四期发表的姜汝洪同志的《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不限于首要分子》一文,提出了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不限于首要分子的主张。姜文能够不囿于传统观点,进行大胆探索,这种精神值得学习。但是,对姜文的基本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提出以下商榷意见。我国刑法第158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姜文在论述如何正确理解刑法这条规定的
其他文献
苗种培育是养鳖生产过程中最基础的一环,而鳖苗孵出后第一次口开觅食的情况直接影响后期培育的成活率,所以鳖苗开口吃什么和怎么吃都非常重要。2016年宁波市天地水产养殖有限
小学语文作文教学随着新课改的推进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是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各个方面,有教育理念方面的,有教学内容方面的,也有教学方式方面的。这些问
多年来,安全教育无论在生产、生活、学习中倍受瞩目,因为它涉及到党、国家、单位以及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影响人们的生活秩序、社会秩序,从而导
<正> 近年来由于利用电子信息处理方法进行经济犯罪的案件数量剧增,已引起各工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刑事侦查专家的极大关注。目前西德已出现存贮计算机犯罪活动、犯罪对象和实施犯罪方法等资料的电子计算机。自1974年始运转存贮上述资料,并对其进行刑事统计分析。归纳起来,计算机犯罪有以下作方案式:一、计算机诈骗,即以狡诈的手段借助于程序数据或信息系统装置诈骗钱财;二、电子对
辅导员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上,更要担负起对学生就业指导的职责。从学生就业问题分析入手,提出辅导员引导学生就业的方向,提出就业引导的路径,对于辅导员实际工作的开
爱是教育的原动力,教师关爱的目光就是学生心灵的阳光。孩子,真的需要老师关心,需要细心的爱,需要老师站在他的角度把自己当作学生体验他的感受。也只有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
期刊
<正> 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简称试行稿),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而诞生的一部重要的单行民事法规。本文联系国内外情况,拟就破产法律关系略陈管见。一破产法律关系是综合性的事实构成,它包括债务人破产的事实、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以及法院的破产宣告等行为。“破产”的事实是实质性原因,通称破产原因,它是衡量债务人是否适用破产程序的基本标准和界限。破产申请和破产宣告则重在通过程序对“破产”事实予以认定。破产原因至为重
有效性教学是教师教育活动中的最高追求,小学语文学科具有其独特的属性,对于小学语文课堂有效性的探索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本文就针对如何提高小学语文课堂有效性进行初
课堂教学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许多教学环节组成的,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又是彼此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而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又是由一些教学细节组成的,课堂教学的每个细节都
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在线学习、网络课程已经成为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有效途径。本文对某大学在校大学生网络自主学习情况进行了问卷调研,构建了网络自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