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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觉能力问题
人的实践活动必须要依赖于感官运动器官才能完成,而且感官和运动器官的能力要达到足以胜任实践活动的水平,否则实践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音乐实践活动也不例外,比如弹钢琴需要有节奏感和手指灵活的能力;拉提琴需要有音高感、节奏感、以及手方面的能力等等。总之从事什么专业都要具备诸如节奏感、音高感等之类属于听觉方面的能力。因此听觉能力成为从事音乐实践活动的关键能力,可以说听觉能力的高低决定了一个人音乐素质的优劣,没有听觉能力就无法进行音乐实践活动。
心理学研究表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受先天遗传及后天实践活动的影响,能力本身虽不能遗传,但能力与感官、运动器官、脑的生理机能有关,而这些机能都能遗传给后代,这些先天素质是能力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每人的生理机能不同,能力发展的物质基础就不同。其实能力就是人体器官机能的表现,所以人天生就具有一定的能力,如视力、听力等感官能力。能力的发展即机能的发展,最终必须是通过主体后天的实践形成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大脑思维能力与运动器官能力,后天实践对它们影响很大。然而感官能力(视力,听力,触觉)等却不同,后天实践对它们影响不大。而且往往是负面影响。例如几乎每个人都会有同感,我们的视力会越用越差,若要纠正近视,每个人都会选择进医院治疗,目的是通过医疗的手段(手术、配镜等)强制的改变视觉器官的机能,从而使视力恢复正常。没有人会去从事射击、射箭等活动来训练它使之恢复。原因就在于感官(视觉,听觉,触觉)的机能在出生后不久就已经发展完备和基本定型,从此以后只能通过保养的方式延缓它们机能的减退,一般是不可能提高的。但这不是绝对的。非凡的(往往是性命攸关的)实践也会使感官能力发生显著变化,如狼孩的视力与嗅觉和狼的一样灵敏,盲人的听觉、触觉特别敏锐等等。所以说实践既依靠自身能力又能磨炼和发展能力,二者相互制约,相辅相成。
视唱练耳课程既是一个有目的,有组织的以听觉训练为中心的实践活动——种教学活动,同时也是一个依赖于听觉器官来完成的实践活动。听觉能力是决定你能否顺利完成听觉分析、视唱、听写这三项内容的主要条件,(当然其中还需要声带,手等运动器官的辅助能力。有了听觉能力,才能对音乐客体产生感性认识,才有可能进行音乐实践活动,然而要顺利完成它,还得使感性认识通过思维活动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行。视练课就是建立在理性认识基础上的高一层的实践活动,是通过理论来指导实践的。但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具有感性认识能力,也就是必须先有听觉能力与辅助能力,否则光通过学习理论而具有的所谓“理性认识”只能是空中楼阁,对实践毫无指导作用,因为你没有实践的能力,实践对你就不存在,怎么指导呢?硬要说具有指导作用,最多只能是指导实践的方向、范围与步骤,而不能指导具体实践活动。换句话说就是,理论不能使我们产生感官和运动器官上的能力,也不能提高它们,它们的产生和提高是通过遗传和后天实践而获得的。比如有的人学了音程的知识,有了音程性质的概念,但他在听觉上不能精确感觉到各音之间的距离,学了音程理论也不能帮他感觉到,最多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瞎猜一气。有的人只能听单音,不能听和弦,虽学了和声理论,在听和声连接时也听不出和弦色彩,也只能根据高音或底音,在理论规定的范围内推算。而客观现实理论是复杂多变的,理论只是相对真理,光用理论教条去套只能应付一时,终究会陷入泥潭不能前进。在我的班上,有些听觉能力差的学生总是埋怨老师不讲方法,总想不劳而获(寻找捷径)——找窍门,对于听觉良好的,具有感性认识能力的学生,培养和提高他们音乐思维能力就成为至关重要的事情。例如了解复杂的节奏关系、和弦的色彩和结构、旋律的发展手法、和声功能的推算等等。
学习动机的问题
学习动机就是激励人学习的原因和动力。包括内因——需要和外因——诱因(外部条件),二者缺一不可。人之所以行动,是因为内心需要,并有一定的外部条件,行动的目的就是满足需要。人之所以学习,也是因为各种需要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最重要的需要有求知需要、交往需要、成就(自我实现)需要、谋求职业(功利)需要,几种需要一般是同时存在于某个人身上的,但有一个是主导需要,有了这些需要并具备了学习的条件,就构成了各种学习动机,产生了学习行动。每个人学习的主导动机取决于每个人的学习态度。拿我带的学生来说,有的对学视练有兴趣,能力强,他们的主导动机肯定是求知或成功动机;有的学生是老师家长逼着学的有的则是受同学和班风的影响,为了得到同学的尊重,维持在班中的优势地位,那么他们的主导动机应该属于交往动机。因此家庭、社会、教师、同学、班风、自身兴趣等等对学习动机有深刻影响。特别是教师的影响,因为课堂学习活动是学生学习动机形成的基础,所以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治学态度是影响学生求知动机的直接因素。教师渊博的知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富有启发性的教学会引起和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求知动机的强度,反之则会削弱。另外教师与学生的人际关系也影响学生的交往动机。教师如果能和同学保持紧密接触,做知心朋友,那么学生的行为就倾向于维护这种关系,就会努力学习;如果师生之间没有建立起友好的合作关系,缺乏相互沟通,无法建立相互信任的空间,那么这种局面会队学生的学习起消极作用,甚至使学生产生逆反行为或不合作态度。
教学过程中的矛盾问题
教学过程的三个基本因素是教师、学生、所学知识(教材),它们之间形成了三组矛盾:学生与所学知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材,其中主要的是前两组矛盾。只要学生进行学习活动,就会存在学生与起所学知识之间的对立斗争,只有用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方式来解决矛盾,使知识技能转化为学生自身的一部分,并及时巩固复习,学习过程才能一步步向前推进,否则用知识来压垮学生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学习过程就会终止。如果学生自身记忆中保持与遗忘这对矛盾,斗争的结果是遗忘战胜了保持,那么已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便会溜出体外,这便是退步了。所以在教学与学习活动中,应该坚持循序渐进、阶段性、温故而知新、螺旋上升的原则,知识技能的难度与学生能力相适应,二者应当势均力敌,难度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难度太大,如前面所说,学生使出浑身解数也战胜不了它,最终反被它战胜,使学习过程停止不前,并会引发学生的心理畏惧,产生厌学情绪。相反若难度太小,学生会不费吹灰之力解决它,这样有可能会压抑学生解决问题和探奇的心理本能,降低学习兴趣,学生会感到学习很乏味,同时不能调动人体全部潜能,不利于发展智力与其它能力,不利于学习进步。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善于把握所教知识和布置的作业题的难度,根据学生的不同能力,对每个人分别制定难度标准,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因人而异布置不同作业,这样发挥了每人的积极性,使人人都学有所成。
由于教师与学生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两者之间也就存在着矛盾。一般均属于工作上的矛盾,双方都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来解决之间的问题。教师应对违纪的学生晓知以理,耐心说服,切忌粗暴呵斥或进行人身攻击,伤害其自尊,这样只会使矛盾激化。相反,如果是教师的错误引发的矛盾,教师应放下面子,及时认识自己的错误。要从根本上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做到相互沟通。
参考文献:
[1]叶奕乾,祝蓓里,《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2]毛泽东,《矛盾论》[A],1937 8《毛泽东选集》,[C],1960
人的实践活动必须要依赖于感官运动器官才能完成,而且感官和运动器官的能力要达到足以胜任实践活动的水平,否则实践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音乐实践活动也不例外,比如弹钢琴需要有节奏感和手指灵活的能力;拉提琴需要有音高感、节奏感、以及手方面的能力等等。总之从事什么专业都要具备诸如节奏感、音高感等之类属于听觉方面的能力。因此听觉能力成为从事音乐实践活动的关键能力,可以说听觉能力的高低决定了一个人音乐素质的优劣,没有听觉能力就无法进行音乐实践活动。
心理学研究表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受先天遗传及后天实践活动的影响,能力本身虽不能遗传,但能力与感官、运动器官、脑的生理机能有关,而这些机能都能遗传给后代,这些先天素质是能力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每人的生理机能不同,能力发展的物质基础就不同。其实能力就是人体器官机能的表现,所以人天生就具有一定的能力,如视力、听力等感官能力。能力的发展即机能的发展,最终必须是通过主体后天的实践形成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大脑思维能力与运动器官能力,后天实践对它们影响很大。然而感官能力(视力,听力,触觉)等却不同,后天实践对它们影响不大。而且往往是负面影响。例如几乎每个人都会有同感,我们的视力会越用越差,若要纠正近视,每个人都会选择进医院治疗,目的是通过医疗的手段(手术、配镜等)强制的改变视觉器官的机能,从而使视力恢复正常。没有人会去从事射击、射箭等活动来训练它使之恢复。原因就在于感官(视觉,听觉,触觉)的机能在出生后不久就已经发展完备和基本定型,从此以后只能通过保养的方式延缓它们机能的减退,一般是不可能提高的。但这不是绝对的。非凡的(往往是性命攸关的)实践也会使感官能力发生显著变化,如狼孩的视力与嗅觉和狼的一样灵敏,盲人的听觉、触觉特别敏锐等等。所以说实践既依靠自身能力又能磨炼和发展能力,二者相互制约,相辅相成。
视唱练耳课程既是一个有目的,有组织的以听觉训练为中心的实践活动——种教学活动,同时也是一个依赖于听觉器官来完成的实践活动。听觉能力是决定你能否顺利完成听觉分析、视唱、听写这三项内容的主要条件,(当然其中还需要声带,手等运动器官的辅助能力。有了听觉能力,才能对音乐客体产生感性认识,才有可能进行音乐实践活动,然而要顺利完成它,还得使感性认识通过思维活动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行。视练课就是建立在理性认识基础上的高一层的实践活动,是通过理论来指导实践的。但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具有感性认识能力,也就是必须先有听觉能力与辅助能力,否则光通过学习理论而具有的所谓“理性认识”只能是空中楼阁,对实践毫无指导作用,因为你没有实践的能力,实践对你就不存在,怎么指导呢?硬要说具有指导作用,最多只能是指导实践的方向、范围与步骤,而不能指导具体实践活动。换句话说就是,理论不能使我们产生感官和运动器官上的能力,也不能提高它们,它们的产生和提高是通过遗传和后天实践而获得的。比如有的人学了音程的知识,有了音程性质的概念,但他在听觉上不能精确感觉到各音之间的距离,学了音程理论也不能帮他感觉到,最多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瞎猜一气。有的人只能听单音,不能听和弦,虽学了和声理论,在听和声连接时也听不出和弦色彩,也只能根据高音或底音,在理论规定的范围内推算。而客观现实理论是复杂多变的,理论只是相对真理,光用理论教条去套只能应付一时,终究会陷入泥潭不能前进。在我的班上,有些听觉能力差的学生总是埋怨老师不讲方法,总想不劳而获(寻找捷径)——找窍门,对于听觉良好的,具有感性认识能力的学生,培养和提高他们音乐思维能力就成为至关重要的事情。例如了解复杂的节奏关系、和弦的色彩和结构、旋律的发展手法、和声功能的推算等等。
学习动机的问题
学习动机就是激励人学习的原因和动力。包括内因——需要和外因——诱因(外部条件),二者缺一不可。人之所以行动,是因为内心需要,并有一定的外部条件,行动的目的就是满足需要。人之所以学习,也是因为各种需要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最重要的需要有求知需要、交往需要、成就(自我实现)需要、谋求职业(功利)需要,几种需要一般是同时存在于某个人身上的,但有一个是主导需要,有了这些需要并具备了学习的条件,就构成了各种学习动机,产生了学习行动。每个人学习的主导动机取决于每个人的学习态度。拿我带的学生来说,有的对学视练有兴趣,能力强,他们的主导动机肯定是求知或成功动机;有的学生是老师家长逼着学的有的则是受同学和班风的影响,为了得到同学的尊重,维持在班中的优势地位,那么他们的主导动机应该属于交往动机。因此家庭、社会、教师、同学、班风、自身兴趣等等对学习动机有深刻影响。特别是教师的影响,因为课堂学习活动是学生学习动机形成的基础,所以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治学态度是影响学生求知动机的直接因素。教师渊博的知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富有启发性的教学会引起和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求知动机的强度,反之则会削弱。另外教师与学生的人际关系也影响学生的交往动机。教师如果能和同学保持紧密接触,做知心朋友,那么学生的行为就倾向于维护这种关系,就会努力学习;如果师生之间没有建立起友好的合作关系,缺乏相互沟通,无法建立相互信任的空间,那么这种局面会队学生的学习起消极作用,甚至使学生产生逆反行为或不合作态度。
教学过程中的矛盾问题
教学过程的三个基本因素是教师、学生、所学知识(教材),它们之间形成了三组矛盾:学生与所学知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材,其中主要的是前两组矛盾。只要学生进行学习活动,就会存在学生与起所学知识之间的对立斗争,只有用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方式来解决矛盾,使知识技能转化为学生自身的一部分,并及时巩固复习,学习过程才能一步步向前推进,否则用知识来压垮学生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学习过程就会终止。如果学生自身记忆中保持与遗忘这对矛盾,斗争的结果是遗忘战胜了保持,那么已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便会溜出体外,这便是退步了。所以在教学与学习活动中,应该坚持循序渐进、阶段性、温故而知新、螺旋上升的原则,知识技能的难度与学生能力相适应,二者应当势均力敌,难度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难度太大,如前面所说,学生使出浑身解数也战胜不了它,最终反被它战胜,使学习过程停止不前,并会引发学生的心理畏惧,产生厌学情绪。相反若难度太小,学生会不费吹灰之力解决它,这样有可能会压抑学生解决问题和探奇的心理本能,降低学习兴趣,学生会感到学习很乏味,同时不能调动人体全部潜能,不利于发展智力与其它能力,不利于学习进步。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善于把握所教知识和布置的作业题的难度,根据学生的不同能力,对每个人分别制定难度标准,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因人而异布置不同作业,这样发挥了每人的积极性,使人人都学有所成。
由于教师与学生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两者之间也就存在着矛盾。一般均属于工作上的矛盾,双方都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来解决之间的问题。教师应对违纪的学生晓知以理,耐心说服,切忌粗暴呵斥或进行人身攻击,伤害其自尊,这样只会使矛盾激化。相反,如果是教师的错误引发的矛盾,教师应放下面子,及时认识自己的错误。要从根本上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做到相互沟通。
参考文献:
[1]叶奕乾,祝蓓里,《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2]毛泽东,《矛盾论》[A],1937 8《毛泽东选集》,[C],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