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发改委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努力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通知要求,为鲜活农产品销售提供仓储、运输、摊位等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符合“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对各种强行服务、强制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根据通知,各地区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