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安全 谁来保障

来源 :蓝盾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obeantoni19877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属于孩子的快乐暑假到了,如何让孩子们平安、快乐地度过暑假成为了家长们最关注的问题。为了让孩子们能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法官根据八个真实案例,提示广大学生及家长注意未成年人暑期安全。
  不明水系不能嬉戏
  小华和小成是同班同学,暑假期间,小华约小成到未开发湖泊附近游玩,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两人不顾周围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进入水系游泳,因水流较为复杂,两人不幸溺亡。双方父母痛失爱子,悲愤之下将当地政府诉至法院,要求当地政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说法】
  本案的两名中学生缺乏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无视禁止游泳警示牌的提示告知,是导致溺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两名中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暴露出了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在日常的安全教育、行为监护管理方面,没有充分履行法定监护义务,这是导致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对自己主要承担的法定监护义务疏于履行状况有客观合理的认知,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照顾对死亡儿童亲属的抚慰,判决河湖开发者适当承担对溺水死亡儿童的民事赔偿责任。
  【普法提示】
  对于禁止游泳的场所如:水库、河边、废水坑等危险水域坚决不进入,应当选择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到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另外,需要提示广大同学们,如果遇到有他人溺水,作为未成年人,无论是否熟悉水性,均不应直接自行施救,而应当及时向周围的成年人寻求帮助,或者直接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
  交通安全时刻谨记
  小宝是某中学三年级的学生,喜欢摩托车。一天,趁爸爸上班后,小宝又骑着家里的摩托车出门。正巧碰到邻居要出去办事,小宝就带着邻居一道骑车上路。在路上,小宝驾驶的摩托车逆行与迎面一辆面包车相撞,致小宝和邻居受伤,两车损坏。小宝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邻居在医院住院10天,经诊断为四处骨折,后又住院19天,进行了二次手术。邻居将小宝的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各项费用。
  【法官说法】
  小宝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邻居身体损伤,本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小宝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尚未成年,且没有驾驶资格。小宝父亲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监护不力造成的损害后果。现邻居要求赔偿相关费用,证据充分,理由正当,应予支持。法院据此判决小宝父亲赔偿邻居相关费用。
  【普法提示】
  未成年人暑期出行需要家长进行全面、详细地教育和保护,家长应当帮助孩子从小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传授孩子文明交通的理念,注重交通安全。未成年人外出应当乘坐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遵守交通规则。
  与陌生人交友需慎重
  中学生小勇暑假期间迷上了一款网络游戏,在网络上认识了不少一起玩这款游戏的社会青年。一天,一个游戏上的“朋友”说自己女朋友被人欺负了,找小勇过去一起帮忙给女朋友出出气。小勇答应了,赶到约定的地点一看,双方已经各自纠集了几十个人,后发生斗殴,小勇被人扎了9刀。
  【法官说法】
  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根据公安机关的案卷材料显示及当事人的陈述,殴打小勇的少年持刀将小勇致伤,对此该少年应承担赔偿责任。小勇明知“朋友”叫其到事发地点是去打架,其仍然前往,且根据公安机关的案卷材料显示,其亦参与了打架,故其应对自己受伤的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普法提示】
  暑期到来,学生们暂时脱离了紧张的学习环境,有更多的休闲时间,不少学生都在假期迷恋上了网络游戏,有些还发展到跟网络上认识的陌生人称兄道弟,自认为彰显个性,想证明自己交友广泛,但是这些行为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此法官提示,学生们应当树立正确的交友观,通过正常的途径结识益友。
  用电安全不容小觑
  小路是某小学学生,暑假期间,小路独自在其就读的小学院墙外玩耍时,被断落在地上的电线电击致死。失去幼子的小路父母将电力公司、该小学及小学所在村村委会均告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为小路的死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
  本案中,小路触电的线路电压是非高压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该线路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小路的触电地点在其就读的小学院墙的外侧,该段线路属于小学所在村村委会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产权应归属于小学所在村村委会。小学所在村村委会由于对该线路的管理维修不当,造成线路断落,对小路触电身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小路属于未成年人,小路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故对小路的死亡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普法提示】
  电看不见、摸不到,但危险性极大,因此未成年人也应当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家庭用电不能用湿手或者湿布接触电器,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关掉电源开关,跟家长说明情况,尽快处理。在户外玩耍时,要远离高压线、变压器,不要爬电线杆、高墙等。
  游乐场好玩 安全不能忘
  幼儿园放暑假之后,四岁的小亮被送到了爷爷奶奶家。一天,爷爷奶奶带着心爱的小亮到游乐场玩耍。但是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好多游乐项目都玩不了,小亮就一个人玩。在玩其中一项游乐项目时,小亮右手拇指被挤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拇指骨折合并骺损伤,并进行手术治疗。经司法鉴定小亮右手拇指活动轻度受限,鉴定为十级伤残。小亮的父母将游乐场告上法庭,要求游乐场赔偿各项损失2万元。
  【法官说法】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游乐园应承担小亮合理损失的大部分责任。后续治疗的费用,如因该事故所致,游乐园仍有义务在应承担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普法提示】
  家长在选择游乐场所和游乐项目时,一定要注意游乐场所的安全性和管理能力,并严格按照孩子的年龄和自己的可控程度挑选合适的游乐项目。   独自在家安全第一
  放暑假后的一天,因为父母都上班去了,小学生小弓独自在家,正在写作业,忽然有人敲门。一看是个陌生人,陌生人称自己是来检查天然气管道的,小弓称家里大人不在,请对方改天再来,但是对方说只是做简单处理,只要小弓开下门就可以了。小弓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门。小弓在打开门后,陌生人立刻露出了狰狞的面目,拿出了刀子,将小弓控制在卧室,接着又放了另外一名蒙面男子进来,两人开始在小弓家翻箱倒柜,小弓吓坏了,万幸的是坏人没有伤害小弓。
  【法官说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抢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普法提示】
  未成年人独自在家一定要保证自身安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更不能主动告诉陌生人自己是独自在家。如果遇到如案例中的危机状况,小朋友首先要明白自己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是不太可能与成年男子对抗的,所以应当先保护好自己。尽量不要采取可能激怒歹徒的方式,在没有确切把握的情况下,先不要着急求助,防止被歹徒发现后伤害自己。
  正确使用公共设施
  一天8岁的小山跟父亲一起去某电器商场购物,上扶梯的时候,小山看到前面有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一直在逆着扶梯运行的方向奔跑,非常有趣的样子,自己也很想试一下是什么感觉。于是小山也在商场扶梯上来回跑,却不慎摔倒,因自动扶梯缺齿形成缝隙,其左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卡在自动扶梯的缝隙中,随着电梯的滚动三根手指生生被碾断。虽经过救治但最终造成了终身残疾。
  【法官说法】
  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本案中,商场所有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并造成他人损害,故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小山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过程中乘电梯摔倒,其法定监护人亦存在监护上的疏忽。但小山摔倒的事实,并不足以导致手指缺失致残的严重后果,事故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导致伤残后果发生的重要原因。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判令商场对小山合理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普法提示】
  小朋友在手扶梯上来回跑闹或者用手触摸扶梯的部件,这样是非常危险的。小朋友应当保护好自己,绝对不要做危险的举动。日常生活中看似安全的环境,其实也存在不安全的因素。作为小孩子,应当意识到这些都是有危险的,不仅要按照注意说明进行使用,还应当在大人的看护下使用。绝对不能做出像本案中那种逆行电梯的危险行为。
  托管并非一“托”了之
  小学生小丽父母因工作忙,暑期经人介绍,将小丽送入王老师开办的暑期托管班。有一天,托管班小李老师带学生到小区进行户外活动。托管班的孩子们都在嬉闹,小李老师口头上予以劝导后,孩子们并未听从,仍继续相互打闹。同在托管班的小勇追赶小丽,小勇推倒了小丽,小丽扭伤了脚。当天小丽到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脚踝骨折。小丽妈妈将小勇和王老师的托管班起诉到法院,要求小勇和托管班承担小丽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此时小丽妈妈才知道,王老师办的托管班并不是合法的教育机构。
  【法官说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伤害发生时,小丽和小勇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丽和小勇在公共场所追跑打闹期间,小勇推搡小丽,是致其踝骨骨折的直接原因。两名学生均未听从老师的管理,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均有过错。王老师作为托管班的负责人,未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办托管班,提供有偿服务,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存在过错。
  损害后果发生前,小丽和小勇已多次发生肢体接触,小李老师作为管理人员未能尽到注意义务并及时制止,王老师作为负责人,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故本案确定王老师承担大部分责任。
  【普法提示】
  当前各教育机构鱼龙混杂,相当比例的托管班缺乏营业资质,还有些托管班场所狭小简陋、消防安全设施缺乏,特别是一些托管班负责几十名孩子,但只有几个老师管理,很难保证孩子们的安全。个人、家庭托管班不属于民办学校教育的行为,教育部门无权进行取缔,也无法对其进行管理。另外,因为大多数托管班办在居民区里,也很难查处。我们提醒家长,托管班并不是简单地照看孩子,一定要找管理严格、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摘自《劳动午报》)
其他文献
2016年2月27日上午10时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四季花园住宅小区临街的晓燕超市门前,突然响起一阵震耳的警笛。民警将一个叫阚学忠的男人带上了警车。让邻居震惊的是,阚学忠是小区颇为出名的“模范父亲”、“好继父”,竟然刺杀了妻子和继女玲子!  12年前,阚学忠与离异后的吴晓燕结婚。再婚后,他非常珍惜新家庭,对继女视若己出,并被街道居委会评为“最美继父”。可就是这样一个模范继父最终却提刀杀人,一切
期刊
有毒狗肉、鸟肉被端上餐桌背后,是一个集毒药运输、盗收、粗加工、卖毒肉为一体,涉及江苏、安徽、山东、上海、广东多地的犯罪链条。而隐藏其中的食品安全监管空白亟须引起各方关注。  从2014年年底开始,江苏省如皋市就陆续出现了宠物狗失踪事件。一两只还有可能是意外,连续发生会不会是人为呢?  5月6日,因制售有毒狗肉的被告人吕希志被江苏省如皋市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
期刊
一对父子之间矛盾重重,针尖对锋芒般地煎熬着。谁也没有想到,死亡的威胁突然降临。绝望之际,父子情感却迎来了转变的契机。“疯爸爸”与“熊孩子”,踏上了别样的旅途……  父亲若死了儿子咋办  一路改变一路惊醒  2008年8月,黑龙江大庆市民高铭远被查出肝硬化腹水,医生说随时有生命危险。时年37岁的高铭远陷入深深的恐惧中。儿子高薪皓中午和晚上回家是高铭远最开心的时刻。“爸爸,我回来了。”高薪皓每次回来,
期刊
相信很多人在微信群、QQ群里抢过红包,但抢红包也一定得有品,即“红品”,否则就可能摊上事儿,甚至是大事儿。本文男女主人公便是因抢红包相识,最终也因抢红包反目成仇,酿下血案。这起案例令人深思……  手机发烧友抢红包抢出恋情  今年26岁的何忠俊是重庆市郊县人,2014年大学毕业后,在重庆市江北区一家广告公司从事平面设计工作。平时,他的爱好是玩手机,对市面上大多数手机的功能、特征他都如数家珍,人送外号
期刊
死亡,到底是什么?为了解答这个难题,一种名为“死亡体验”的活动正在年轻人中间悄然兴起。“死亡体验”在国外已经不太新鲜,韩剧《来自星星的你》中,被杀害的女星韩宥拉,就曾经参加过“死亡体验”。  记者近日到上海的一处死亡体验馆,经历了一次“死亡之旅”。在死亡体验馆的创办者、总经理谢洪全看来,这种死亡和重生的仪式感能刷新人们对生命价值的认知,“让人们站在出世的角度反思生活,从而帮助体验者找到通往内心,寻
期刊
近日 北京警方通报了一起新型融资理财合同诈骗案。受害人朱先生为筹集周转资金跌入连环骗局之中,被两个诈骗集团盯上。  A集团以5倍回报为诱惑,让朱先生出资1.2亿元做理财投资,准备骗取这笔本金;朱先生拿不出这么多钱,就找B集团借高利贷。B集团给他介绍了“银主”龚先生,双方约定借款1.2亿元,日息2‰。B集团和龚先生就盯上了这每天24万元的利息。  朱先生在交了5万元定金、3天利息共计77万元后,仍未
期刊
在福建泉州的一座孤岛上,生活着一对年过六旬的老夫妇,当地百姓流传着这对夫妇动人的爱情故事:年轻时,妻子患上“怪病”,不敢出门见人,害怕听到声响。为了挽救妻子性命,丈夫携妻到孤岛上生活,妻子的病痊愈后,这对夫妻仍过着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生活——  为治怪病携妻上孤岛  故事还得从39年前说起——  1977年春节后,26岁的福建泉州石狮镇村民蔡永昌忙着织补渔网,准备和村里人一起出海捕鱼。蔡永昌和妻子谢
期刊
作者: 何袜皮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年: 2016-7  页数: 315  定价: 39.80元  装帧: 平装  内容简介  他负伤醒来,失去了名字和记忆。从此,他活着的全部意义就是找回自己。  他一路向南,带着不同的名字和身份追寻,流离,逃亡。梦境与现实日夜纠缠,过去与现在无休止搏杀,直到一张大网收起,最后一个记忆的残片拼接复原:亲情、爱情、友情早已支离破碎,命运不过转了一个圈。 
期刊
作者: [英] 克莱儿·麦克福尔  出版社: 九州出版社  译者: 刘勇军  出版年: 2016-7  页数: 288  定价: 36.00元  装帧: 平装  内容简介  希瑟同意和道奇还有他的朋友们一同出去野营,是因为她很想和这个男孩走得更近一些。  但海滩悬崖边发现的神秘黑石冢,打搅了他们的二人世界。希瑟确信他们已经唤醒恶毒的灵魂。未知之物隐藏在漆黑的暗夜之中,吞噬了一个又一个同伴,仿佛正在
期刊
作者: [日] 黑川博行  出版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译者: 朱悦玮  出版年: 2016-6  页数: 427  定价: 36.00元  装帧: 平装  内容简介  年逾九十的丧妻老翁中濑耕造和相识于婚介所的小夜子开始同居,女方虽说比他小二十多岁,但也已经年近七十。耕造因脑梗死住院,而后离世,小夜子忽然判若两人,向耕造的女儿们出示经过公证的遗书。无法接受现实的女儿们开始调查小夜子,才发现她的历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