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数据型垄断推进平台互联互通

来源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uangde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数字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数据作为经济发展(尤其是平台经济)的核心要素地位愈发凸显.在此背景下,数据封锁、拒绝交易、扼杀式收购等基于数据的垄断行为不断涌现.现行反垄断法对平台经济领域的数据型垄断问题作出了一定回应,但由于数据问题的多维性和复杂性,在借助反垄断法解决数据型垄断问题的同时,还需依据其他相关部门法,解决数据权属和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等诸多问题,同时探究完善多种监管路径,扎实推进以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为基石、适合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互联互通”机制.
其他文献
从知识整体论的角度看,知识建构的整体性和动态关联性为新时期高校劳动教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支撑.大学生接受劳动教育可以看作是一个获得一切劳动知识的过程.新时期高校劳动教育体系建设,就是要通过劳动思想教育、劳动知识技能培养、劳动实践训练,实现劳动知识的整合;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劳动教育、劳动实践培训,实现劳动知识的整合,实践劳动教育、课程劳动教育和学术劳动教育,可以改变大学生的劳动精神,端正劳动价值取向,提高劳动技能.
前几天,万科的一份内部文件又在朋友圈里广泛流传,那份文件的题目叫《关于万科集团总部“节衣缩食”和打造“战时氛围”的倡议》.最先喊出“活下去”的万科(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如今又开始带过苦日子的节奏,要“花小钱办大事”,按北京话就是“抠抠索索过日子”.大公司大手大脚是常态(可以参考恒大内部流出的那份接待清单),当一个行业的龙头大公司要通过发文的形式来倡导节约过日子,那就真的证明行业的冬天来了,省钱比挣钱更有必要.
期刊
随着时代发展,市场上的产品竞争逐渐显示出技术竞争的本质.随之而来的是由技术竞争所导致的垄断问题,需要在反垄断法的框架下进行分析、规制.本文从技术竞争发生的市场范围(技术市场、创新市场)入手,界定相关市场,进而分析技术竞争的具体模式,厘清哪些行为需要进行监管、规制,并就算法时代的技术竞争问题提出反垄断规制方向与路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要求.重庆市聚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外部监督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力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面对实践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位依据法律位阶较低、产业政策协同不够、审查方式不够完善、制度刚性约束不强等问题,重庆市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协同、完善审查方式、健全奖惩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落实等对策建议.
“Regulation”是规制还是监督管理,不只是规制经济学的理论问题,还是市场规制(或市场监管)中的一系列制度问题.整合规制经济学和市场规制法的思路,应当始终明确规制的动因在于矫正市场失灵、增进社会公共利益;规制的对象是经营者及其利益代表者的市场行为;方式是以限制为主;领域包括竞争规制、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依据是市场规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制主体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是一般性、综合性的主管部门.
供应:环比增13%、同比仍降34%,深圳、厦门集中放量rn11月,29个重点城市新增供应面积1969万平方米,环比上升13%,同比下降34%.rn分能级看,一线城市有所放量,4城新增供应面积37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1%,同比下降13%.北京、广州、深圳供应环比上升,同比回落,深圳单月供应面积达107万平方米,环比近乎翻番,仅上海出现回落.二三线城市供应同样小幅回升,25个城市, 11月新增供应面积合计约1592万平方米,环比上升11%,同比下降38%.武汉、成都、长沙、青岛等单月供应面积突破100万平方
期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以下简称省学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会议推选我担任会长.我将与各位副会长、理事一道,团结带领全体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和宣传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决不辜负大家的信任与重托.
期刊
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大变局下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不论是融入全球数字经济产业链,还是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都需要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的互动支撑.本文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在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了知识产权助力数字经济领域标准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建议加快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以标准促进技术的快速传播和应用,以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的价值,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经济健康、良性、安全发展.
近年来,随着现代科技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平台经济飞速发展.在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同时,平台经济领域呈现发展不规范的态势,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应进一步强化平台经济监管,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合规指引与监管执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竞争监管与行业监管“四个并重”,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网络平台企业可能基于多元化动机与动因,施行拒绝互操作性、拒绝开放API等形态的不兼容行为.在竞争法视野下,网络平台企业违反正当与公平竞争要求而施行的技术驱动型恶意不兼容行为,不仅侵蚀数字经济互联互通属性,而且扭曲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因此,执法、司法机关在评估一项不兼容行为是否构成应予规制的技术驱动型恶意不兼容行为时,有必要嵌合适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基于统合型规制目标,我国公权力机关亦有必要基于“市场规制”“治理确权”与“宏观引导”三元维度,设定技术驱动型恶意不兼容行为的多维治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