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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文明的形态上,国家与社会一直是人类创造并生存于其间的两个最基本的组织体,从法律意义上说,它们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价值导向.法治的其本形态就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宗法模式,与社会决定国家的民主模式.法治的真正基础与源泉是社会而不是国家.现代法治是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统一.在当代中国,建构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法治模式是最可行亦是最有效的.目前,在法治建设中应确立私法优位理念、社会优位理念和权利优位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