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 记者 付程君 白 懿
事故回放:
事故一:7月份正值云南雨季。2008年7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红太阳旅行社组团的40名游客,乘坐由李某驾驶的云AL06XX号旅游客车,从昆明驶往旅游名城大理。当晚21时10分,当时雨下得很大,路面很湿滑,就在客车行驶到安楚高速公路K150+550M处时,由于是右弯下坡,李某在减速打方向过程中,车辆突然发生侧滑,客车像喝醉酒一样,撞向了道路防撞护栏后又撞到了道路中央的隔离带。
40名游客,被眼前的情景吓得哭喊成一片,万万没想到欢欢喜喜的一场旅游会变成一场灾难。车祸造成车上3名乘客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重伤、15人受轻伤、15人受轻微伤。云AL06XX号客车及道路设施受损,其中车辆直接经济损失达21万多元。
事故二:2008年3月22日,家住昆明市东川区的叶某,驾驶云A·R10XX号车,载着32名乘客由昆明市驶往巧家县蒙姑镇。当天一直下雨,路面湿滑,正当车辆以约75km/h的速度行驶至昆曲高速公路K36+300M处时,由于是下坡路段,叶某发现车在湿滑的路面上行驶有些异常,于是他选择了制动减速。可是他未曾想到,该车左后轮制动摩擦片不合格(肇事后经警方检验),小小的环节,带给了他和乘客一场灾难。
叶某所驾车辆突然发生侧滑,猛地撞向了道路南侧防护栏,紧接着右侧着地侧翻,并且又向前撞开防护栏之后,才停在路边。经过统计,事故中有5人死亡,8人受轻微伤。叶某驾驶的车辆和昆曲高速公路道路设施受到了严重损坏。
事故原因:
两起车祸均是由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未降低行驶速度,李某和叶某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
处理结果:
事故一驾驶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二根据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叶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被刑拘、逮捕,并被移送法院审判。
相关法规:
◎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 夜间行驶或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候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警官点评:
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事故对策科科长王海
两起客车特大交通事故都发生在雨天下坡路段,究其原因是驾驶员忽视了雨季行车安全,没有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遇雨等气候条件下,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的规定,均分别造成了5人死亡,教训深刻。因此,告诫广大的司机朋友:车辆在雨天高速运行时,容易出现“水滑”现象,即车轮与路面形成一层水膜,从而使轮胎失去摩擦力,稍有疏忽,则车辆失控造成事故。
雨季行车交警支招:
为有效预防雨季交通事故,确保行车安全,高速公路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雨季行车应注意:
一、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制动、雨刮、转向等主要部件是否工作正常、有效;
二、途经积水路面时,应减速慢行,不要超车,切忌高速通过和猛打方向,还应防止水花飞溅影响其它车辆行驶。在行驶中,遇有水花飞溅影响视线时,千万不要惊慌,握紧方向盘,低速行驶,不要紧急制动;
三、行驶中要根据道路、天气等情况,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间距,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车速;
四、雨中行驶时尽量不要超车,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车时,应与被超车辆及道路保持一定的横向安全距离;
五、车辆发生故障时,将车辆移至右侧路肩停放,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迅速报警;
六、遇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提前靠边停车,服从交警指挥。
救命电话变骗局
◆张丽珍/文
2008年7月26日,弥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来了一位宜良口音的中年妇女,向民警询问她丈夫早上所乘坐客车是否出现交通事故。接待民警一头雾水,据查证当天并没有接到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报警 。
经民警详细询问后得知,早上一名自称是弥勒县人民医院院长的男子打电话给她,说她丈夫乘坐的客车在弥勒县境内发生翻车,致多人受伤,其中她丈夫伤势严重,急需6万元手术费,请在1小时内将钱汇入县医院的银行账户上,否则她丈夫就有生命危险。
为让丈夫及时做手术,该妇女已将3万元人民币打到了自称是院长男子所指定的医院账户上。现在刚赶到弥勒,来交警大队了解她丈夫现在的状况及住在县医院哪个科室。
接待民警经再次核实,当天弥勒县并没有客车交通事故发生,将结果告诉这名妇女后,她才恍然大悟知道上当受骗了。目前,弥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受理了这起典型的以交通事故为由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
近期,弥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常接到群众电话或直接来队询问,询问其家属乘坐的客车是否在弥勒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说接到“交警”或“医院”领导的电话,要求汇款到指定账户作为手术费用。类似电话有时一天多达四、五个。但经民警核实,都没有他们反映的事故情况发生。
交警部门认定,这些要求汇款的电话都是骗子打的,请接到此类似电话的群众查询清楚再行汇款,以免被骗。这名宜良妇女的遭遇就是没有了解清楚情况就汇款导致被骗。
交警提示:
这类骗术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电话主要打给外省州、市的群众;二是冒充交警大队或医院领导的身份打电话;三是“肇事车辆”多为客车;四是“受伤”人员一般没有电话或电话无法接通;五是急需把钱汇到指定账户上。
为防止广大群众再次上当受骗,交警部门友情提示:
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和医院不会通知伤者家属直接汇款;如果接到可疑电话,请先拨打当地交警部门电话核实,切记不要急于将钱汇入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
事故回放:
事故一:7月份正值云南雨季。2008年7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红太阳旅行社组团的40名游客,乘坐由李某驾驶的云AL06XX号旅游客车,从昆明驶往旅游名城大理。当晚21时10分,当时雨下得很大,路面很湿滑,就在客车行驶到安楚高速公路K150+550M处时,由于是右弯下坡,李某在减速打方向过程中,车辆突然发生侧滑,客车像喝醉酒一样,撞向了道路防撞护栏后又撞到了道路中央的隔离带。
40名游客,被眼前的情景吓得哭喊成一片,万万没想到欢欢喜喜的一场旅游会变成一场灾难。车祸造成车上3名乘客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重伤、15人受轻伤、15人受轻微伤。云AL06XX号客车及道路设施受损,其中车辆直接经济损失达21万多元。
事故二:2008年3月22日,家住昆明市东川区的叶某,驾驶云A·R10XX号车,载着32名乘客由昆明市驶往巧家县蒙姑镇。当天一直下雨,路面湿滑,正当车辆以约75km/h的速度行驶至昆曲高速公路K36+300M处时,由于是下坡路段,叶某发现车在湿滑的路面上行驶有些异常,于是他选择了制动减速。可是他未曾想到,该车左后轮制动摩擦片不合格(肇事后经警方检验),小小的环节,带给了他和乘客一场灾难。
叶某所驾车辆突然发生侧滑,猛地撞向了道路南侧防护栏,紧接着右侧着地侧翻,并且又向前撞开防护栏之后,才停在路边。经过统计,事故中有5人死亡,8人受轻微伤。叶某驾驶的车辆和昆曲高速公路道路设施受到了严重损坏。
事故原因:
两起车祸均是由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未降低行驶速度,李某和叶某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
处理结果:
事故一驾驶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二根据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叶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被刑拘、逮捕,并被移送法院审判。
相关法规:
◎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 夜间行驶或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候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警官点评:
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事故对策科科长王海
两起客车特大交通事故都发生在雨天下坡路段,究其原因是驾驶员忽视了雨季行车安全,没有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遇雨等气候条件下,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的规定,均分别造成了5人死亡,教训深刻。因此,告诫广大的司机朋友:车辆在雨天高速运行时,容易出现“水滑”现象,即车轮与路面形成一层水膜,从而使轮胎失去摩擦力,稍有疏忽,则车辆失控造成事故。
雨季行车交警支招:
为有效预防雨季交通事故,确保行车安全,高速公路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雨季行车应注意:
一、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制动、雨刮、转向等主要部件是否工作正常、有效;
二、途经积水路面时,应减速慢行,不要超车,切忌高速通过和猛打方向,还应防止水花飞溅影响其它车辆行驶。在行驶中,遇有水花飞溅影响视线时,千万不要惊慌,握紧方向盘,低速行驶,不要紧急制动;
三、行驶中要根据道路、天气等情况,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间距,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车速;
四、雨中行驶时尽量不要超车,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车时,应与被超车辆及道路保持一定的横向安全距离;
五、车辆发生故障时,将车辆移至右侧路肩停放,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迅速报警;
六、遇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提前靠边停车,服从交警指挥。
救命电话变骗局
◆张丽珍/文
2008年7月26日,弥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来了一位宜良口音的中年妇女,向民警询问她丈夫早上所乘坐客车是否出现交通事故。接待民警一头雾水,据查证当天并没有接到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报警 。
经民警详细询问后得知,早上一名自称是弥勒县人民医院院长的男子打电话给她,说她丈夫乘坐的客车在弥勒县境内发生翻车,致多人受伤,其中她丈夫伤势严重,急需6万元手术费,请在1小时内将钱汇入县医院的银行账户上,否则她丈夫就有生命危险。
为让丈夫及时做手术,该妇女已将3万元人民币打到了自称是院长男子所指定的医院账户上。现在刚赶到弥勒,来交警大队了解她丈夫现在的状况及住在县医院哪个科室。
接待民警经再次核实,当天弥勒县并没有客车交通事故发生,将结果告诉这名妇女后,她才恍然大悟知道上当受骗了。目前,弥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受理了这起典型的以交通事故为由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
近期,弥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常接到群众电话或直接来队询问,询问其家属乘坐的客车是否在弥勒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说接到“交警”或“医院”领导的电话,要求汇款到指定账户作为手术费用。类似电话有时一天多达四、五个。但经民警核实,都没有他们反映的事故情况发生。
交警部门认定,这些要求汇款的电话都是骗子打的,请接到此类似电话的群众查询清楚再行汇款,以免被骗。这名宜良妇女的遭遇就是没有了解清楚情况就汇款导致被骗。
交警提示:
这类骗术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电话主要打给外省州、市的群众;二是冒充交警大队或医院领导的身份打电话;三是“肇事车辆”多为客车;四是“受伤”人员一般没有电话或电话无法接通;五是急需把钱汇到指定账户上。
为防止广大群众再次上当受骗,交警部门友情提示:
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和医院不会通知伤者家属直接汇款;如果接到可疑电话,请先拨打当地交警部门电话核实,切记不要急于将钱汇入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