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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之间为了完成工程建设这一特定任务,需要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风险而签订的契约,具有法律效力。到目前为止,佛子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建管局)共签订合同34份,其中:勘察合同1份、设计合同1份、监理合同1份、招标代理委托合同10份,主要材料采购合同1份、工程施工合同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