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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2014年新 《商标法》 实施以来,对于商标可申请的范围上去掉了可视性的要求,将声音商标纳入了商标可申请的范围,一时国内诸多声音商标纷纷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我国首例声音商标得以核准注册.其中,涉及到的热点问题一个是关于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如何确定?其次是关于声音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提交形式该如何具体规定?下面本文作者将具体从这两方面问题并结合本案和域外案例,就声音商标在我国如何进行立法保护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