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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崇尚师德,敬重师心,尊师爱生
师道兴则教育兴,师道衰则教育衰。从古至今,莫不如此。师心并非抽象而是具体可感的,它体现在教师的日常生活和心灵世界中,是教师人格和精神力量的象征。教师要以自己的人格感召他人,以自己的学识启迪他人,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引领他人。但教师不是上帝的代言人或层出不穷的理论体系的化身。教师对学生关爱与否或关爱程度,直接关系下一代的道德面貌和身心成长,关系未来的社会发展和人类的文明进步。今天的教师只要有师爱,学生就会有乐观,就会感到幸福,就会有寄托,就会有追求,就会有希望。
因此,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又要注意方法手段,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健康发展。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素质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严洁从教,恪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举止文明,以身作则,注重身教。尊重家长,加强联系,虚心听取意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师生平等,相互尊重,共同提高
过去人们认为教师是处于庄严神圣而又不可冒犯的地位,成了教学的“王子”而学生只不过是教学的“奴才”而已,只能处于被灌输、被批评、被管教的地位。当然,我们承认九一般意义而言,教师对于学生来说,无论在知识、能力和品德上都应该高于学生,教师之所以为“师”,总有高于学生的地方,而学生之所以为“生”,总有不如教师的地方。从工作关系上讲,教师居于领导地位,学生是被领导者,学生应该尊重教师;从学问和道德上来说,教师一般比学生知之在先和知之较多。教师是指导者,而学生是被指导者,学生应虚心接受教师的教导。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与学生在地位上有不平等的地方。所谓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首先是人格尊严上的平等。教师和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应该相互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信仰和爱好,尤其是教师更应该尊重学生,真正做到“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其次是在学问上的平等,虽然教师的知识和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要高于学生,但在某些问题上,教师不一定就比学生强,就像唐代散文家韩愈说的“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所以教师要改变“唯我独尊”的陈腐观念,确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学会尊重学生的意见,与学生共同探讨,共同进步,教学相长,做得“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绝对不能用简单的“家长式”方式对待学生。对于学生的权利,教师无权干涉,更不能事事处处越俎代庖。对于学生的兴趣爱好,教师应给予鼓励和支持,而不能以影响学习成绩为名,粗暴反对,横加指责,阻止和扼杀学生特长的发挥。即使是学生与教师有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意见、观点和看法,教师也应该与学生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相互理解。如果确实是学生的错误和不足,教师也应在适当的场合给予耐心的说服,正确地指导和诚恳的帮助,切忌对学生劈头盖脸地批评,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教师还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将自己的情绪波动变化带到课堂上,更不能喜怒无常。当然,民主平等是师生双方都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教师应该平等对待学生,学生更应该平等对待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理解教师对学生的良苦用心,学会关心教师的疾苦,配合教师搞好教学工作。千万不能对教师求全指责,因为教师也是人而不是神,在教学和生活中偶尔有过失或过错也是难免的。只要师生双方都做到在人格和真理面前平等,才能达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和共同提高的目的。
师道兴则教育兴,师道衰则教育衰。从古至今,莫不如此。师心并非抽象而是具体可感的,它体现在教师的日常生活和心灵世界中,是教师人格和精神力量的象征。教师要以自己的人格感召他人,以自己的学识启迪他人,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引领他人。但教师不是上帝的代言人或层出不穷的理论体系的化身。教师对学生关爱与否或关爱程度,直接关系下一代的道德面貌和身心成长,关系未来的社会发展和人类的文明进步。今天的教师只要有师爱,学生就会有乐观,就会感到幸福,就会有寄托,就会有追求,就会有希望。
因此,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又要注意方法手段,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健康发展。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素质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严洁从教,恪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举止文明,以身作则,注重身教。尊重家长,加强联系,虚心听取意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师生平等,相互尊重,共同提高
过去人们认为教师是处于庄严神圣而又不可冒犯的地位,成了教学的“王子”而学生只不过是教学的“奴才”而已,只能处于被灌输、被批评、被管教的地位。当然,我们承认九一般意义而言,教师对于学生来说,无论在知识、能力和品德上都应该高于学生,教师之所以为“师”,总有高于学生的地方,而学生之所以为“生”,总有不如教师的地方。从工作关系上讲,教师居于领导地位,学生是被领导者,学生应该尊重教师;从学问和道德上来说,教师一般比学生知之在先和知之较多。教师是指导者,而学生是被指导者,学生应虚心接受教师的教导。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与学生在地位上有不平等的地方。所谓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首先是人格尊严上的平等。教师和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应该相互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信仰和爱好,尤其是教师更应该尊重学生,真正做到“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其次是在学问上的平等,虽然教师的知识和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要高于学生,但在某些问题上,教师不一定就比学生强,就像唐代散文家韩愈说的“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所以教师要改变“唯我独尊”的陈腐观念,确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学会尊重学生的意见,与学生共同探讨,共同进步,教学相长,做得“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绝对不能用简单的“家长式”方式对待学生。对于学生的权利,教师无权干涉,更不能事事处处越俎代庖。对于学生的兴趣爱好,教师应给予鼓励和支持,而不能以影响学习成绩为名,粗暴反对,横加指责,阻止和扼杀学生特长的发挥。即使是学生与教师有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意见、观点和看法,教师也应该与学生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相互理解。如果确实是学生的错误和不足,教师也应在适当的场合给予耐心的说服,正确地指导和诚恳的帮助,切忌对学生劈头盖脸地批评,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教师还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将自己的情绪波动变化带到课堂上,更不能喜怒无常。当然,民主平等是师生双方都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教师应该平等对待学生,学生更应该平等对待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理解教师对学生的良苦用心,学会关心教师的疾苦,配合教师搞好教学工作。千万不能对教师求全指责,因为教师也是人而不是神,在教学和生活中偶尔有过失或过错也是难免的。只要师生双方都做到在人格和真理面前平等,才能达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和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