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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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通过完善措施,创新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促进了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1 推动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1.1 搭建流转平台,规范交易流程 在各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大厅,配备土地流转信息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土地流转信息;并设立土地承包合同查询、土地合同鉴证、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等窗口,为土地流转提供全方位服务。进行土地交易时,由土地流入方向流转中心提出用地申请,流转中心对流出方的土地情况、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流转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然后将土地流转价格等流转信息发布给流入、流出双方,进行具体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后签订流转合同。
  1.2 明确流转范围,灵活流转形式 在群众自愿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三种流转模式。一是互换。在坚持土地原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集体协调、农户协商的办法,将农户各,自经营的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二是租赁。在村集体的统一指导下,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租赁土地的农民既能够获得土地租金,又可以返聘到基地务工,赚取劳动报酬。三是转包、转让。外出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自愿流转给其他农户,自己不再耕种,只享受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
  1.3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流转行为 潍坊市潍城区先后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土地流转信息员工作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交易双方和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同时注重搞好合同鉴证和监管,促进了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1.4 强化政策扶持,调动群众积极性 鼓励土地流转合作社发展,对新成立的土地流转合作社给予奖励。同时,对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进行的土地流转,达到500亩以上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土地流转后自行進行农业设施建设的,优先考虑安排上级项目建设和资金扶持,流转期满后,所建农业设施按照评估价格由镇村两级购买。
  2 取得主要成效
  一是推动了农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集约经营,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打破了以往“户户都种田,家家小而全”的经营格局,促使土地向优势产业转移,使土地能真正向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企业集中,有利于优势特色产业的汇集、发展、壮大,为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的快速提升创造了条件。
  二是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土地流转后的适度规模经营,便于充分利用农业机械,进行大规模机械化作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是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解除了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3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是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制约着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至今多数农民仍然固守着这个理念,有的宁愿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国家逐步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农民的惜地意识更强了。还有部分农民满足于守着两亩三分地安分经营的现状。这种思想观念的束缚,在很大程度上阻滞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二是个别流转行为尚不规范,流转潜在着矛盾隐患。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明显,有的农户碍于面子或愁麻烦,只是简单地采用“口头协议”的办法交给亲朋好友耕种,没有办理正规的土地流转手续,缺乏透明度和法律保障,即使有合同,也不够规范和完善,致使土地流转隐患增多。
  三是土地流转规模小、期限短,规模化经营水平有待于进—步提高。在土地延包过程中,各村基本上按一、二、三等几个等级将土地平均分配到户,造成多数农户的承包地不集中,位置分散,流转面积小。同时,由于土地流转的期限也相对较短,一般在一至三年,超过五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基本没有,导致流入主体对土地的持续投入比较谨慎,影响了规模化经营水平的提高。
  4 加快土地流转的对策
  4.1 搞好宣传引导 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提高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4.2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加强流转服务组织机构建设,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有序。建立土地流转的法律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仲裁、公证、法律咨询与援助。建立农村土地技术经济评估组织,保证土地流转的价格和土地用途的经济合理。农经、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及其相关部门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4.3 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市、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特别是在组织、发包、指导合同签订、解决合同纠纷等问题上要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规章办事,进一步促使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4.4 加快农村保障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政治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搞好农民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社会保险,提高农民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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